天空还是昏沉沉的迷蒙时步步拍醒我说,“咱们吃早餐去。”他裂开嘴角喜笑颜开地看着我,我注意到步步的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距离和步步相识到如今那么多年过去了,如果步步穿着整洁的衣衫油光发亮的鞋子白白净净的脸蛋出现在我面前的话我也只能认出他嘴角的那颗小小的痣而已。
“嗯。”我迷迷糊糊地回答了步步的话,想来他是听到我彻夜咕咕叫响的肚子吧,步步一把将我拉起边走边说,“带你去一个地方准能吃饱,你只管随便吃。嘿嘿嘿嘿!”我接受了步步的邀请和他一同前往吃早餐的地点。说起来步步是一个落魄的乞丐但他的笑声一直伴在我耳旁让我难忘,我从来没有把我觉得步步是一个乐观的乞丐告诉过他,因为这是一件我不用说他都知道的事情。我为什么说步步是一个落魄的乞丐,因为步步告诉过我这个行业真不是好干的。而他干的也马马虎虎所以他落魄。
步步和我在黑沉沉的天空下走着,那种早晨太阳还没升起的感觉就像天与地包裹着整个世界一样宁静压迫,我问步步,“还远吗?”
步步噘着嘴说,“为了吃饭还管远不远?”
我回答他,“那倒也是。”步步说的没错,为了吃饭还管什么远不远一心向前走就对了只要知道目的地早晚会到的。步步忽然停下了脚步我也就跟着停了下来,他看着灰蒙蒙的天说,“我最讨厌这种压迫的感觉。你看,是不是感觉天和地要包住我了。真讨厌。”说着步步踢了一脚地上的碎石头,被踢开的石头东撞西撞得滚到地缝里。
我先是没有说话继续和步步走着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现在已是灰蒙蒙的云连成一片浮在上方。那一刻我没有经过大脑思考的过程本能反应的脱口而出,“地在你的脚下天是可以冲破的。”
步步反问我,“天怎么冲破?那家伙就像地一样硬。我虽然讨厌但是我又不傻。”
我点点头道,“嗯。”我和步步一直沉默着,步步的表情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该有的表情。我不知道步步经历了什么让他时而天真时而沉重。步步叹了口气说,“我不喜欢早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但是为了工作我必须得早起,这是原则问题。”
我问步步,“你是什么工作?”
“嗯……演员?”步步一脸惬意地回答我,我眼前的破烂小孩竟然是个演员,我不苟言笑对步步说,“步步,你在哪表演?”
步步还是摇头晃脑地说,“世界有多大我的舞台就有多大,我可以随处表演。”
我好奇地问他,“没有固定的表演地点吗?”
步步说,“没有,我们这行地点固定了就吃不开了。”步步说话时总是很轻松的状态,他不像我会羞涩一些说着说着就卡顿了,而他是一个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人,步步很聪明他说话从不说别人不想聊的话题,这一点我很意外。如果步步问了我一堆问题我都答不上来,那我在他面前俨然变成了一个天然呆的傻瓜。虽然我没有曾经的记忆但我讨厌傻瓜这个词汇不需要记忆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