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从咕噜哪里得知了周围的大概情况,欧阳就有一种紧迫感,不说咕噜的部落,就算是穴居人,发现了欧阳的营地,只怕也会想来劫掠一番,当初地精祭祀如果活着回去,恐怕第二天,地精部落就会全部出动打击欧阳的营地。仅仅是因为欧阳的营地建立在地精的地盘了。
在这个世界的智慧生物眼里,地盘就是最重要的生存资料,一个生物的生存是必须要一块自己的地盘。然而地盘的生产力是有限的,而地盘不是无限的,这导致同一块地盘的两个生物或者两个群体注定征伐不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很多时候哪怕同一个部落内也存在着激烈的斗争,强者支配弱者,占据更多资源,弱者被支配负责供养强者。就像咕噜的部落,更强大的地精享受着其他地精的上供,弱小的地精只能反抗或许接受,否则就会被驱逐出部落。被驱逐的个体往往下场凄惨,就像那头老狼,被年轻的银狼击败后遭到驱逐,然后因为势单力薄死在欧阳枪口。
当然,一个强大的个体也可以挑战部落里的上位者,成功后则享有被挑战者的地位,失败后被驱逐。部落也是如此,一个繁荣的部落,通过战争击败别的部落,扩大地盘,养活更多部落成员,再挑战其他部落。所以在这片森林里没有任何生物可以逃过这个怪圈。
了解到这些后,欧阳明白,自己和地精们必然无法和平共处。有趣的是,咕噜似乎并不在乎自己部落的存亡,卖掉自己的部落并不让咕噜难受。也许是怕这头地精耍诈,在审问结束后刘兴刚又对这头小绿皮稍稍用了点小手段,让咕噜尝试了老虎凳和水刑后,咕噜仍旧是一样的痛哭流涕,一样的说法。刘兴刚这才觉得也许咕噜是真的不在乎自己同胞的死活。在地精的眼里,如果没有被当场杀死,而是被俘虏,那就说明欧阳将他当做了奴隶,这个大多数自己都吃不饱的森林里,狩猎的目的不是为了食物就是为了奴隶,而且对于成为奴隶大部分地精是不排斥的。反正在地精部落,普通地精和奴隶也没有什么分别,而且成为一个强大个体或者部落的奴隶,也比成为一个弱小部落的奴隶要好的多,至少生命要有保障的多不是嘛。
所以越是强大越是残暴,反而越是让咕噜安心,说白了对于地精,或者这片森林的大部分智慧生物来说残暴反而是种美德,善良倒是无能的表现了。残暴可以守住地盘,而善良只会丢掉性命。
刘兴刚得知了这些,遗憾的想到,可惜条件不允许,否则绝对可以让咕噜好好开开眼,咱们地球的手艺,可不是这些饭都吃不饱的异类能想象的。
既然已经无法和平共处,欧阳便决定果断出击。第二天一大早欧阳和刘兴刚班便带着咕噜出发了。一路上咕噜一副狗腿子样子,及其谄媚的对着刘兴刚笑道,这让欧阳倍受打击。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是我,是我先,明明抓捕也好,捆绑也好。两件变态的事情重叠在一起,而这两份变态本应该带来舔狗般的奴隶,但是,为什么,会变成
这样呢……难道是我还不够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