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保险起见,王佩珑拉着陈凤年在阳台窃窃了老长一会儿,对其是全方位地进行了叮嘱,最后眼看陈凤年一概都点了头,没有不答应的,她才施施然从包袋里掏出自己那面小圆镜子,想要揽镜自照,重新梳妆一下。
秋天夜露重,傍晚又有寒风,她为了漂亮,就只穿了身墨绿色的绒面旗袍,盘扣上镶了三颗水钻,大衣一脱连条披肩都没有,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
陈凤年注意到了,低着头悄悄地往右边跨出一步,似乎是想为她挡住风口,不让风吹乱她的头发。
佩珑一向最要漂亮,他知道。
微风轻拂,陈凤年下意识吸吸鼻子,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是那种老派人用的熏香,沉淀很深,停在衣上留有余温。
佩珑不喜欢脂粉盒里那种香气,嫌它们低俗,她有时不赶时间,就会再仔细往脸上抹一层香膏,味道也很好闻。
陈凤年眷恋地,又不作声响地,偷偷呼吸了好几次
在这场纸醉金迷的脂粉戏中,他承认他已爱上这股香气。
爱和喜欢,多美好的字眼,佩珑总是在他面前宜喜宜嗔,他知道她是什么打算,但是并不认为这叫心机,他只是喜欢她,她总让他时刻都抱有新鲜感。
怔怔地注视她冶艳的侧脸,他发觉佩珑静下来时,静态比动态更摄人,那种容光逼人而来,叫他心醉。
他自认他是醉了,于佩珑乃是真切的喜爱,就是不知她是否跟自己一样,也是非常的喜爱自己。
可惜今夜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因为他眼中的女人仍在补妆,无暇跟他一道感慨。
王佩珑完全没空管他,自顾自地对镜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妆容,还是嫌颜色不够浓,就又往嘴上抹了一层樱桃红,她的唇形生的好,曾经万显山就这么说过,如今凤年也这么说,她的唇形生的是真好。
终于,风不吹了,妆也毕了,她这才挎着凤年,像挎着独享的战利品一样,风姿摇曳地重新进了场。
那些个代表惊艳的抽气声,还有女人们羡妒的目光,凤年不享受,她是享受的。
不然她憋着一口气,在老相好的地盘上打扮的这么漂亮干什么。
就是要大家看看,她和陈家的三少爷站在一起真真是一对璧人,就算家世上短了一截,称不上是天生一对,可就从外在的般配程度来讲,也断没有谁高攀不上谁的说法!
王佩珑和陈凤年占据舞池中央,在白毛子乐队一曲一曲的演奏下一口气跳了三支舞,惊艳程度可谓达到顶峰。
她对交谊场上的跳舞颇有心得,在凤年温润又充满爱意的眼神下更是非常快乐。
跟着凤年又跳了一个滑步,她的足尖跳跃,转变了方向。
眼前是一片流光掠影,她看见宾客里站了万显山。
姓万的站不远,穿戴的极其精神,极其富贵。
极其的有风采。
万显山在干嘛?总之是没有看她。
他,他依然是和生意场的伙伴大侃江山,不会分出心神多顾她一眼。
应该的,他从来都是这样的。
舞池被雪茄和香烟的味道覆盖,那些白色的烟雾氤氲缭绕,仿佛无形中的壁垒,与人群一同挡在他们之间,隔开半层视线。
生意大约是讲到一半,他突然就转过脸,似乎对她的方位了然于心,甚至遥遥冲她眨了眨眼睛他笑起来简直不像个坏人。
他有黑色的眉毛,黑色的眼睛。
他的长袍暗绣团花,艳丽辉煌。
品格再是恶劣,为人再是低劣,他也还是那样,非得是用浓墨重彩,大肆泼墨,才能描绘的男人。
万显山笑,笑得依然欠揍,依然让她熟悉。
衣香鬓影,人流攒动,王佩珑不知怎么的,就有点喘不上气,有些无法呼吸。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恐惧。
或许一半一半,恐惧和恨都有吧。
她只知道她绞尽脑汁地要翻身,守财奴一般地攒着钱防身,有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和万显山拼一口气。
人嘛,活着有时就为拼一口气,没点信念支撑也不行。
这样的想法貌似是很热血,但王佩珑有时静下心来思考一阵,就发现如今她所做的一切,都仅仅是为了报答万显山当年那几个耳光。
这几个耳光太可怕,让她日里夜里都在想,最后实在是想魔怔了,等到她回过头来不想的时候,她就已经对万显山恨到了骨子里,此生非要嚼烂他的肉不可。逸云yiy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