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就又回了监狱,莫名其妙又到了那个熟悉的稻草栅栏里,身边居然还是一样的人,他们就连神色神态都没变过。那傻姑娘继续躺回地上,许是白日太早醒没来得及补眠;那崔雁也坐了下来。摸着手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像是真的要死了。 宗人府说是要下午才能去,但是现在日照当头,怕是连巳时都没过去,方才她走过公堂之外的时候,看见不远处的阳光,这才发觉好像已经很久没看见过一样。 而这才只过去一天而已。 原来这监牢是不是个什么好呆的地方,只要当人陷了进去,想要再出来,那就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就是现在有一种莫名却熟悉的酸楚感。 不太好过。 林经程学着崔雁的姿势,找了自己昨晚睡过的地方,预备要坐下来,但是那个角落除了还算平整的草堆,上面的蚂蚁和虫子简直不是能让人避过的。林经程看了半晌,忽然开始问自己是怎么能在这种地方住下的,她不由得倒了倒耳朵,看看里面有没有虫子进入骨膜的痕迹。 庆幸了,没有。 林经程忽然松了一口气,也真的再提不起兴致去和崔雁侃天说地,坐在那里便不动了。 可是她不动,不代表对面那公子哥儿不动。 迟云枫声音不大不小的,传不过三间牢房,顶多也就让隔壁的听见几个字音,能正正好好听见全部内容的,只有坐在对面的美人儿。 美人儿局促地睁开眼,看似有些惶恐地捏着手指。 迟云枫道:“经程。” 林经程没说话。 迟云枫又道:“林姑娘。” 林经程还是没说话。 迟云枫也不恼,看见周围都一点动静也没有,于是又继续道:“林经程。” 林经程简直要被这人烦透,甚至想抓一把稻草中的砖头扔过去,然后砸在他那张隽秀的脸上。 这大牢设计得太差,对面就是住的男人,官府自认为牢房被锁住了就不可能发生别的事情,那至少也要寻个什么东西将这里挡住吧? 当然,大家都是死囚,不可能要求那么多,至于为什么这地方这么久都没改进,估计是进了死囚的人看不见明天的日光,自然也无法告诉世人这地方竟然是这么肮脏恶劣。 气煞自己。 林经程抬起脸,语气都是硬生生的:“林公子,咱们都快死了,还是不要再拿我寻乐了,大家都看着呢。” 她语气不矫揉造作的时候,倒是真的悦耳,就算是犹如昨日那般诱|惑士兵的语气,听起来也不会令人反感。男人就是喜欢身陷于温柔乡中,一般来说只要是脸够漂亮,身材够挺翘的,深陷其中那是绝对的事。声音只是附加,而且漂亮的人,声音会难听到哪里去呢? 但是若等她这样做回自己,稍微带一些小脾性,小赌气的时候,才会更加几分率真。 这与迟云枫昨日看见她的时候,第一份感觉不太一样。 说不上来是什么,他也就是觉得,这名女子是多面的。 迟云枫见她终于回答自己,于是也不由得左右转了转头,看看都有谁看着,但三面围墙,后面一面自己靠着,两边自然只余石墙瓦壁,连个人影都看不见:“谁啊,我怎么没看见?” 林经程恼怒地转过脸,不再理他。 说来也奇怪,大牢被割成好几处,一处便有两排牢房,就跟一条大道直通过去似的,站在最外面能看见最里面的灯火,而大牢会派上至少两个狱卒在这里看守。 但自从昨夜迟云枫莫名其妙可以出去之后,这地方的看守就不知上了哪儿去,灯火都被熄了,这地方看出去也看不见阳光,只能从隐隐约约地从屋檐处射进来斑驳的光影。然后就打在对面坐着的人身上、自己身上,在衣领和衣摆间,显出明明灭灭的色彩。 林经程歪过脸,看往他的衣服去。 隔得都有两丈远了,林经程都没能舍弃他的脸,只看他的衣服。 有些人光是坐着就是一幅画,若是能到市面上去卖画集,这种世家公子深陷大牢的体裁,估计也能畅销一阵。 但是这幅画居然动了。 林经程猛地一惊,因为她看见迟云枫站了起来,然后随手将门打开,径直走了出来。 他来到了自己的面前,然后从衣襟里摸出一串钥匙,要将自己这个牢房的门锁打开。 林经程简直被骇了一跳,连忙伸手开始摆:“不不不……林公子你还是回去吧,不不不,你也不用回去,你既然能走,你要不直接从衙门出去?” 迟云枫压根不管,打开门就坐到了林经程身边。 因为不是第一次见他,所以不会有第一次相见时候的欣赏和悸动,更因为这两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所以对他颇有些逗闷子的性格十分烦躁,简直要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崔雁抬起脸来好奇地看着,但她居然一句嘴也没有多,眼睑上的漆黑更加重了,方才让她休息一阵的,又被那陈大人带去问话,现在她就直勾勾地坐在那个地方。晚上时太黑看不见,现在一看简直要被吓死。 林经程于是懒得管身边坐着的人,只是担心地问崔雁:“姐姐你还好么?还是先睡一阵子吧,会有转机的。” 崔雁笑了,跟昨晚还能开玩笑的性格相比差了不少,却没有别的意思:“我又不是因为没有转机才睡不着的,是我这份病。” “既然病了,那更该多休息才是。”林经程转过脸看迟云枫,“这大牢里连份堂食也没有吗?” 简直理所应当。迟云枫看向她:“这大牢又不是我父亲开的,你问我?” “哥哥,”林经程要被这人气笑了,语气都有些控制不住,“你连牢房的钥匙都能拿到手,连有无堂食也不知晓?” “那是我武艺高强。”迟云枫转过脸,声音极低,却不再说话了。 林经程也不和他抬杠,只是转过脸对崔雁道:“肺炎不是不治之症,多多调养,总能延长性命,只要不发作,还是有活下去的希望的。” 这会儿再看崔雁,简直瘦得只有皮包骨,她默了片刻:“我之前就发作过,抢救回来去了半条性命,以后再有实在难说。再加上我又不孕,实在没什么脸面在这世上活下去。” 她语气倒不是自怨自艾,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已,这背后的故事都有些什么,林经程也不方便知晓,所以更插不上嘴。林经程想了一下才说:“姐姐你保重。” 倒是再没有回应了。 这大牢之内阴风阵阵的,说不清楚死过多少人,身边也是冷的,外面虽然艳阳高照,但是也总照不进来一样,犹如七月流火的时分。 如果说这个时候,身边的人可以让自己稍微依靠一下,是有多好? 她和迟云枫之间坐得虽然近,但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虽然好像是名义上的世兄,具体身份自己也不甚了解,所以总归保持着一些距离。 自己低下头,能够看见自己的裙摆落在地上,那是鲜艳的红纱,有着鲜血一般的明媚与热烈,它和地上的黑色镀金袍子交叠在一起,形如交缠。 还是挺漂亮的。 林经程将腿缩了起来,将它们抱在胸前,轻轻歪过头去看地上的靴子,他靴子倒是墨蓝色的,上面也绣着金纹,他骨架本就不大,就是足够挺拔,这样一身衣服挂在他身上,没有任何威武壮硕的地方,若是衣袖再偏大一些,许是可以显出一分形销骨立的味道。 太瘦了,这人是不吃东西的么? 迟云枫悦耳的声音响在自己耳边:“看鞋子做什么?” 林经程抬起脸来,果真看见那人俊秀的脸,连鼻翼、下颌线条都明显地放大。 他道:“人就在这儿,居然不看脸,要看脚。” “……”林经程又开始烦他了,她侧过头,才慢吞吞说道,“你现在的样子,和我那日第一次见你,有些不大一样。” 迟云枫想了一阵,也附和地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林经程叹口气:“你预备怎么办?真要等他们将我们转到宗人府去?” 她想了一阵,声音也渐低,她凑到迟云枫耳边:“林府的人怎么办?” 迟云枫的发鬓被一根发带系到后脑去,头上发冠却是低低的,只在顶上微微拱起一些,他的长发披散到后脑去,发丝和黑色的衣襟几乎融在一起,连发丝都是柔软的。 林经程在想,他要是换一件衣服,说不定更能明显让人觉出漂亮来。 这一身黑色,太沉默了,和他的风格不太相符。 迟云枫却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他也只是放低声音,轻轻道:“我今晚去救他们出来。” 林经程微微睁大眼,细长的睫毛上打着微微一些红,有一小许覆盖到眼皮上,让整只眼睛都显得深邃不少。她惊讶了,但是由于声音不能大,所以说出来的话都有些气音:“你……你真能做到?” 迟云枫侧过头,不置可否,但他的嘴角却能看见微微的勾起。 林经程想了想,又说:“可是,你的剑都放在外边……” “拿回来就是了。” 没有哪个被抓回来的平民身上是有剑的,迟云枫早已将剑放在别处,林经程总觉得这人不太靠谱,光凭他只身去救人,真的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送? 林经程还要再辩驳他呢,但是迟云枫却已经微微抬起手来,止住了她的话语。 仔细一听,原来隔壁传来轻轻的咳嗽声,仿佛有人生了病,却又隐忍的模样。 林经程只能住了嘴,她看着迟云枫要和衣领合在一起的墨发,不由说出了自己一直想说的话: “你以后还是别穿黑色衣服了,换个别的颜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