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误会了,布兰德没有让他背一段儿的想法,而是掀开猪头,面目怔怔地看着脚边的草丛。
这里有动物爬行过的痕迹,刚刚他也没太在意,但初升的太阳刚刚晃了下他的眼,就那么一瞬,他顺着不适感走过来,发现一只沾满泥泞的女士短靴,刚刚刺到他眼睛的,正是靴子侧面的小猫logo。
能用黄铜片打磨成猫的模样,再装在衣服裤子靴子、甚至耳钉上的人,只有一个国家会这么干,猫奴与嗜战之国法林顿。
雷恩加尔看他一直没跟上,便回头轻瞄,这一看,也看到了他手上的小短靴。
“你们恩泽西的友好邻邦,不救救吗?”布兰德戴着猪头帽,一脸无辜地摊摊手。
只要遗失的物品附近没有尸块,那就说明受害者暂时变成了‘存粮’,这还有拯救的机会。
一方面是已经熄火的咆哮者,另一方面是不知何时会赶来的隼叔狮爹。第三方面,不知道掳走女孩的野兽是食腐、还是带回去喂给幼崽,有无毒性,是否群居都是不确定因素。
布兰德把选择权留给了他,而不是直接踢开短靴,这就意味着我不在乎后面的追兵,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决定救or不救?
......
雷恩加尔接过短靴,掰掉那些已经干却的泥痕,俯下身轻轻嗅了嗅,他记住了女孩的味道。
并不是投胎成兽人,他就没了人的习惯,就算前世为人,他也不介意去闻闻36码可爱少女的jio好吧。
“跟我走。”
雷恩加尔从不是个喜欢表面交际的人,布兰德开始信任他,他就不会说着没用废话劝人离开。
四肢前进的雷恩加尔要远远超过布兰德,但布兰德有妙招,直接抱住了他的尾巴,三米高的人型大猫,有一条接近五米的巨尾,这并不只是保持平衡的摆设,还有极其强韧的肌肉群控制。
兽人族除了会飞的分支,其他种族都很介意背人,这一点常识,布兰德还是知道的。
一人一兽狂奔数十分钟,发现女孩的气味在不断绕圈,似乎在被抓到前,还跟狩猎者狠狠的周旋了一波。
不过。
布兰德在尾巴上都快被晃吐了,他摆摆手大声嘶吼。“你能不能停下来仔细闻闻!!直接找最新鲜的气味地点!!”
“老子是Sh...猫!不是猎犬!!你忍忍!快到了!!”大猫暂时使用后肢奔跑,掏出小靴子再闻闻,然后继续四肢前进。
“真的快到了!很近很清晰!!”
雷恩加尔一阵飞跃,正想穿过那有些高耸的甘草群,这种草丛有很多黏毛的种子,猫科动物最讨厌了。
可刚跳过去,他细细一嗅,发现女孩的味道在身后,他再跳,发现还是在身后。
......
雷恩加尔,停下了。
......
这层层叠叠的甘草群下,有位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