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歌叫了一声“彪哥”,只见彪哥把烟头掐断,声音有些暗哑地了句“跟我来”。彪哥这下要带她进内厅。
商歌脚步顿了顿:“彪哥,三爷答应过的……”
三爷答应过,只要她不同意,就不碰她。
“不是三爷找。”彪哥摘下商歌脸上的面具,“跟我走就是了。”
商歌抿了抿唇,道:“是谁?”
她不想和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多做纠缠。
彪哥把她送到内厅就离开了,商歌在沙发上坐下,随即有佣人端着餐盘过来。
热乎乎的晚餐,四菜一汤,荤素搭配,看样子就是酒店大厨掌勺的,价格不会便宜。
“先生猜您一定饿了,请您用餐。”佣人系着黑色围裙,恭恭敬敬地道。
佣人是摆了两副碗筷的,商歌愣了愣,迟迟没有拿起筷子,也没有动任何送上来的东西。
这对她来是个巨大的考验,一是因为这么好的饭菜她平常根本没机会吃上,二是因为她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剑
但她拿不准这叫她过来的人是什么用意。见到人,搞清楚情况之前,她不打算做任何事情。
佣人见她迟迟不吃饭,悄悄地退了出去。
商歌知道,三爷虽答应了不动她,却没保证不让别人动她。她对这一点至始至终是明白的,这也是她不愿过来的原因。
她不动筷,可那声称要见她的人却迟迟没有出现。等桌上的饭菜都凉了,商歌在沙发上缩着身子,打盹儿快要睡过去,彪哥才进来带她走。
商歌问彪哥那要见她的人呢,彪哥不置可否,但脸色有些阴沉。
“我先换衣服。”商歌不再纠结,她巴不得赶紧走,连忙跟在彪哥后面离开内厅。
与此同时,和内厅隔着一面屏障的房间内,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起身和主人握了握手道:“三爷可是金屋藏娇,这女人……您个价儿。”
三爷笑了一声,端起茶杯:“喝茶,喝茶。”
别墅内另一头。
“衣服三爷让你带回去,这儿也没有女人,放着就浪费了。”
“不用了彪哥,我穿自己的衣服习惯了。”商歌摸了摸鼻尖,婉拒。
彪哥没有坚持,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打开化妆间的门,放商歌进去。
商歌麻利地卸妆,换上来时的破烂衣服和一双洗得褪色的运动鞋,带上灰秃秃的帽子。
几分钟不到就从刚才的倾国倾城变成了街头的混混。就差嘴里叼根烟和膀子上青龙白虎的刺青了。
土是土,但现在这个打扮,她才觉得自在。
这是她最真实的样子:一个穷困潦倒的拾荒者。
她不应沉沦在不属于自己的荣光郑
今晚,穿上不合身的华丽服饰,带上沉重的首饰,商歌成了一只令人观玩的金丝雀。
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和她的前半生一样,从来都只是一场一碰就碎的梦。从来,都不属于她。
这世界上实实在在的东西,只有她自己,和阿婆。
彪哥送商歌回到巷子口,离开前把之前那装钱的信封又塞给了商歌:“拿着,三爷今晚高兴,算是你的演出费了。不用还。”
这信封明明是比刚才又厚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