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集恢复正常,已经是半个时以后了。
虽然他一犯病就会昏死过去,但其实意识一直还在,刚才任夏和王凤淑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三年来,虽然任夏从未给过他好脸色,但好歹也坚持把他留在家里,没让他流落街头。
今突然提出离婚,原来是不想让他去帝君会所冒险。这次的事情和以前不一样,不是去挨几个耳光,道几句歉就可以解决的。
林集当然明白,这只是任夏在可怜他,可怜一个百无一用的废物。
不过即使这样,对于林集来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从现在开始,你和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马上给我滚出去!”王凤淑见林集已经醒了过来,不等他从地上起来,就把他仅有的几件衣服装在麻袋里扔了过去。
“给我点钱。”林集从牙缝里吐出几个字。
“呵呵,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你这么不要脸的。在我们家白吃白喝三年,居然还舔着脸要钱?”王凤淑双手抱在胸前,阴阳怪气道。
“我,给我点钱!”林集一字一顿,双眼似有火光。
“真晦气!”王凤淑被看得发毛,恨恨的从包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扔到地上,“拿着钱快滚!你这种废物在家里多呆一秒,都脏了我的屋子。”
林集收好钱,一声不吭的提着一袋衣服出了门,外面大雨磅礴,狂风呼啸,不时几道闪电划破夜空。
来到区外的一个卖部,林集直接把十几块钱扔到柜台上,“给我一把刀。”
“哟,什么刀?看你这样子是要去找谁拼命?”留着山羊胡的老板戏谑道。
林集直视着老板的眼睛,不再话。
“啧啧啧……狗急了还真会跳墙。不过,你一个病秧子,砍饶刀你也拿不动呀,给你这个吧。”老板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削土豆的刀递了过去,一脸嘲弄。
在这个区,除了林集他也没人可以欺负了。所以只要是林集过来买东西,他都免不得讥讽几句。
林集拿起刀看了又看,神色凝重。
“傻逼。”老板白了林集一眼,重新坐回了里屋。
出了卖部,那怪病如同阴魂不散的鬼魅般又向林集袭来,他握刀的手都开始变得颤抖。
“我一定要把她救出来。这三年,只有她还把我当成是一个人来对待!”
力气在流失,意识在模糊。
噗嗤!
林集一刀插进自己的身体,试图使自己能够清醒一些。
可是无论他怎么用疼痛来刺激自己都无济于事,怪病依旧在不断蚕食他。
咚!
终于,林集再也不能站立,就那么沉沉地倒在霖上,手中那把刀也顺势刺进了胸膛。
大雨已经停下,潮湿的空气中夹杂着一股浓稠的血腥味。
“攮…”
几分钟过去,以为自己已经葬身于茨林集,突然猛地从地上坐了起来,那些被怪病压抑了三年之久的力量在体内慢慢苏醒,同时苏醒的还有他那份尘封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