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了敌人的阵地,他们很快就遇到了敌人的一个哨卡,在哨卡有两个哨兵在守卫。
想要过去他们必须先干掉这俩哨兵,“雷克明,有胆子跟我杀到敌人后方么?”方振华问道
雷克明闻言直接打开了手枪的保险,子弹膛。方振华点了点头,拿出了两根竹签扔了出去。
竹签直接贯穿了两个哨兵的脖子,顿时敌军哨兵倒在了地。
方振华去将他们的脑袋用匕首割下来后,将他们的衣服也扒光了,最后将他们吊在了附近的树。
只有这样方振华才能感觉到复仇的爽快,而雷克明看到方振华,一个十岁的小孩。
竟然这么轻松的干掉了两个敌人,一时间他也对方振华很是敬佩。他一直以为自己不必任何差,甚至是何大队他们。
他也一样以为自己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现在跟方振华比,他服了,而且是心服口服。
搞定了两个哨兵,方振华将哨兵手里的AK突击步枪捡起来扔给了雷克明。
“这是K-47自动步枪,口径:7.62毫米,枪长:870毫米,枪重:4.3千克,弹匣容弹量:30发,
战斗射速:600发\/分,有效射程:300米。坚实耐用,故障率低,无论是在高温还是低温条件下,射击性能都很好。”
“尤其在风沙泥水中使用,性能可靠,结构简单,分解容易。但是连发射击时枪口跳严重,影响精度,而且重量比较大!”
雷克明接过方振华扔过来的枪,在听到方振华说出了这把枪的特点和性能,顿时对方振华就更钦佩了。
“这里是敌人的阵地,我们既然来了那么能不能回去就是未知数。不过不管怎样,我们都要为牺牲的战友报仇。
即便是牺牲在这里,我们也要干掉他几百个敌军!”
说完方振华把另一个哨兵手里的步枪弹夹扔给了雷克明,他菜十岁,虽然体质比一般十岁孩子强了很多。
但是用这把AK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只能把武器和弹夹给雷克明,最后将哨兵身的干粮和水放到系统背包里后。
雷克明也过来把尸体身的四个手里挂在了自己身,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
方振华拿出了匕首将尸体的脑袋割了下来,然后他指了指另一个尸体的脑袋。雷克明见状点了点头,也拿出了匕首。
毫不犹豫的将另一个尸体的脑袋也割了下来,接着方振华用敌人衣服包住了脑袋后,带着雷克明继续前进。
没错他不但要杀了这些敌军报仇,他还要将这些敌军的脑袋也割下来带回去,这是他们应该得到的报复。
二人前进了两公里后,忽然遇到了一个巡逻队走了过来。没办法,二人立刻隐蔽了自己的身形。
“雷克明,这个巡逻队是一个班十个人,既然遇到了我们就留下他们!”
“好,我们一起干掉这些敌军!”
看着巡逻队一点点靠近,方振华拿出了背包里的树签。
“不,还是交给我吧。我们还要去敌人的营地。如果开枪的话,会暴露我们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