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条流畅的轿跑贴着沿海公路飞驰,习尽欢坐在副驾上,看着自己一路出城还有点懵。 刚才在路边,利慎平问她下午有没有事——她还以为问的是有没有空——本能地就说没有了…… 算了,不过是跟他出城而已。 她把目光从一闪而过的景色里收回,这不是上次那辆车,但看起来也很贵。车子里没有多余的装饰,淡淡的皮革味儿里混杂着丝丝缕缕的香气。 习尽欢莫名觉得那股香气很熟悉,没看见车载香水,悄悄深吸一口气才发现,那好像……是利总身上的味道。 澄净,温和,类似于檀木的香气。 她脸一红,忽然想起昨晚上打牌时,他握住自己的手。 鼻尖若有若无地嗅着那股淡淡的男人香,被他摸过的手背好像又烫了起来。 利慎平清润温和的嗓音响起,“在想什么?” “嗯?没什么。”像是被人捉住小辫子,她有几分羞赧,一双手握住胸前的安全带,转开话题,“利总,上次的车子修好了吗?” 他勾了勾嘴角,安慰:“别担心。” 顿了顿,又问:“听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说到这点,习尽欢“哦”了一声,从包里取出手机,“利总,我想把牌钱还给你。” 利慎平直视着路况,不动声色地问,“怎么了?” “数目太大了,我没有理由收。”她目光坦然。 他转过来扫了她一眼,顿了顿,把自己的手机递过来,“你加我微信转吧。” “好的。”习尽欢接过他的手机,扫码加上微信,把钱转了回去。 她拿起他的手机,看见他微信上干干净净,只有自己的对话框,她点进去,帮他收了款。 做完这件事请,习尽欢松了一大口气,“好了。” 利慎平右手握着方向盘,示意她把手机放在置物盒里。 习尽欢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他的手上。 他把外套脱了放在后座,丝质的衬衫袖子挽着手肘处,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 他的肤色很白。 甚至比白色的衬衫还耀眼。 握住方向盘的手腕处,带着一只表盘复杂的深色腕表,看上去精致华美。 她不懂表,目光游移,落在他的手上。他五指弯曲,握着方向盘,手背上隐隐浮起青筋。 要是这双手握住的是别的什么…… 习尽欢咽了咽口水,红着脸别开了视线。 *** *** 车子停在了沿海公路的一个转弯处。 这是海边的一处观景台,在半山上,刚好可以远眺新港。观景台边有长长石梯通向海滩,两旁种着嫩绿的芳草。 天气很好,风和日丽。 晴空下的海面上,碧波滔滔,翻出朵朵白色的浪花。 习尽欢坐在路边的木椅上,接过利慎平递来的水。瓶口已经被拧开了,她觉察出他的细心,道了声谢,仰头小口地抿了一口。 利慎平在她旁边落座,隔着一小截安全距离。 他翘着腿,姿态优雅放松,安静地望着大海。 习尽欢与异性单独相处的经历不多,对方又是这样出众的人,她只觉得很是害羞,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鹌鹑似的,乖乖坐在一边,耳边忽然响起他温和的声音,“你似乎……很怕我?” “啊?”她没想自己的小心思被人看穿,本能地辩解,“没有啊。” “是吗?”他倾身靠近她,垂眸端详着她的脸,似乎在分辨她话里的真假。 正大光明地离她这样近,利慎平把心里的那点紧张藏得很好。他的目光滑过她的眼眸,落在她的唇畔。 饱满的唇瓣上擦着薄薄的一层润唇膏,看上去粉嫩润滑,他忽然觉得口渴,撇开眼,默默地拧开了水瓶。 习尽欢怕惹他不高兴,瞪大一双猫儿似的眼睛,目光炯炯地回视着他。 为了增加可信性,她故意说:“你有什么好怕的?我划过你的车,不是应该你比较怕我吗?” “也是。”他淡淡笑开,偏头看着她,“既然如此,那以后我可以叫你名字吗?” “可、可以啊。”她还在想哪有什么以后,只是逞强说,“名字本来就是让人叫的嘛。” “尽欢,”他顿了顿,“那你以后也叫我名字吧。” 明明是很普通的两个字,被他用清润的嗓子念出来,竟然带着几许莫名的缠绵。 习尽欢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她说的是连名带姓那种,不是这样亲昵的叫法啊。 她生硬地转开话题,“你来这边是有事情吗?” 他模棱两可地“嗯”了一声,反而问她,“今天面试什么?是准备换工作吗?” “没有,我去打探情报,”说到这个,她放松了些,“我想自己开店,当个有钱人!” 说完才意识到,旁边才是真的有钱人,习尽欢吐了吐舌头,看向他问:“利总,到了你们这种境界,还会觉得人生需要奋斗,有很想实现的目标吗?” 利慎平没想到她会问这种问题,顿了顿,嘴角微扬,“当然。” 他抬手只想有许多塔吊的远处,温和的嗓音缓缓道:“‘海运丝路’上最大的自贸区就设在南兴,利氏会在那附近打造出一个现代化的港口新城。” 习尽欢顺着他的手臂看过去,山崖下的远方正如火如荼地做着基础建设。 “这很难,要花很长的时间,”他望着那里,淡淡地说,“但是我想完成它。” 要建一座城啊。 她瞬间汗颜,觉得自己很庸俗,只想着钱钱钱。 人和人的差别果然很大。 “那你责任好大啊,一定很辛苦吧?”习尽欢看着那片欣欣向荣的土地,眯起眼睛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们每天只用做两件事。” “嗯?”他略略扬眉,“哪两件?” 习尽欢抿嘴一笑:“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利慎平似乎愣了下才笑起来。 他笑起来的样子比平时还要好看,眉目舒朗,眼里那股淡淡的忧郁也散开了去。 他真的很帅啊。 意识到自己的心声,她忙偏过头,望向浩瀚无边的大海。 习尽欢发现他们两兄弟好像都很喜欢笑,利慎泽也是整天笑眯眯的。他虽然没那么夸张,可逢人也是温和微笑。 习尽欢往后坐了坐,双腿离地,轻轻晃起来,高跟鞋挂在脚尖摇啊摇的。 “又在想什么?”他低沉醇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男人勃发的气息吹拂在她得耳旁,引起一片酥麻。 “没什么……啊!”她没想到他会突然靠近,脚下没注意,右脚尖上的鞋子一下子飞了出去。 米色的高跟鞋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滑下堤坝,没入一片绿茵之中。 “我的鞋……”这下尴尬了。 利慎平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变故,怔了下,才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不要紧。” 他起身,拾阶而下,长腿一迈跨入草坪,帮她找到那只高跟鞋。 见他握着鞋回来,习尽欢松了口气。 鞋面上沾上了一点泥,利慎平从裤兜里摸出纸巾,仔细地擦干净。 她讪笑了一下,没话找话,“让国民初……”她没好意思说出那两个字,于是改口道,“我是说,让国民老公帮我捡鞋,我真是好大的面子啊,哈、哈哈。” 面前的男人置若罔闻,垂眸仔细擦拭着她的鞋面。习尽欢有些尴尬,暗自懊恼自己乱说什么话,一点都不好笑。 他擦完鞋,单膝半蹲,要帮她穿鞋。 “不、不用了!”她发现他的意图,连忙摆手拒绝,赤脚的小腿不住地往回缩。 利慎平没有避开,单手握住她的小腿,嗓音沉沉,“别动!” 她当真不敢动了。 习尽欢咬住唇,只觉得很害羞,小腿微麻,偏偏被他的一双手稳稳握住。 他的指腹带着一丝烫,贴在她的小腿上,向下握住她的脚踝。 习尽欢只觉得被他握住的右脚,像是踩在云端,又像是泡在温泉里,一阵一阵地发软。脸颊上也烫了起来,她不敢摸,猜到自己肯定脸都羞红了。 从来没有人为她穿鞋啊。 她怔怔地看着男人低头的样子。 明明整个过程连半分钟都不到,习尽欢却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利慎平弯着腰,温柔地将她秀气的脚装进鞋子里,像是王子为灰姑娘穿上她的水晶鞋。 指腹下的肌肤,细腻柔嫩,充满着吸引。 他却绅士地放开她,没有一丝逾矩。 习尽欢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样的感觉,腿上被他摸过的地方,还残留着他指间的温度,像是被烧过的硬币贴过似的,又是烫又是麻,引起一片战栗。 她不着痕迹地把右腿藏在身后蹭了蹭,想蹭掉那让人心痒痒的感觉。 “谢谢你。”她呐呐道谢,声如蚊蚋。 男人没有着急起来,仍单膝蹲地。 他抬起脸,金丝边眼镜后的一双眼定定地望着她,黑亮的眼眸沉静似水,似乎荡漾着点点暖意。 “那……你是国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