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赵文等人就遭遇了一波又一波的追杀,虽是几个宵小组成的团伙,常来骚扰也叫人十分烦恼。后来他一打听,才晓得他是进墓一事被宣扬了出去,还有人信誓旦旦说他从里头带出了珍宝。 “那可是我家祖坟,我偷什么也不敢把主意打到祖宗头上。只是临出来的时候,顺手从那墓道上取了一盏灯用来照明。”说着他还把灯从怀中取出来给惊春看,“你看得出有甚特殊之处?” 惊春接灯来仔细一打量,“玻璃?” 赵文哈哈一笑,“我也觉得没什么稀奇!在墓中倒是长明,可出来就不亮了。而且那墙壁上一整排都是这样的灯,放那百十年前可能是个稀罕物件,但现在琉璃值几个钱?远称不上稀世珍宝。” 赵文一家子都不拿这灯当一回事,甚至兴起之下,那女主人——名唤谢玲——竟说要把这灯送给惊春做纪念。 “他们追杀我们就是为了这盏灯,倘若灯不在我们身上了,我们也就能过两天消停日子了。既然如此,倒不如让你悄悄把它带走,也好了却我们一桩烦恼。” 惊春道:“这如何使得?到底是从祖宗手里请出来的物件,哪怕给哥哥嫂嫂做个念想也好。” 谢玲道:“那就这样吧,你且替我们保管几个月,待到此间事了,我再去找你把它拿回来如何?” “那好吧,我就看它几个月。”随后惊春又同他们约好会面地点,在下一个颇为繁华的城中分手。 令她万万料想不到的是,分手后不过几日,赵文一家子的脑袋就被抛到她面前来。 她那会儿才刚出房门,预备去那堂中把帐结清,冷不丁有人扔了个包袱出来,松松散散的布料摊开来,四个脑袋就骨碌碌滚出,将一旁的女子吓得花容失色。 旋即又在附近的溪水中发现了他们的身子,惊春出面把他们给葬了,由此也被其他谋灯者给盯上。 “再往后,我也是好不容易才逃得一命,回家养了这些年,仍有时候会在半夜惊醒,总怕有人会来杀我。” 姜随问:“那如今九转琉璃灯又在何处?” 惊春道:“这我也可就不知道了。我能活命也是丢了灯的缘故,不然如何能平稳度过这几年?若是叔叔为它而来,可真真是找错了人。” 姜随道:“我不是为它而来,我是为寻我女儿而来。” “姜坠?” “是。我三十岁时,不慎伤了身子,原以为此生子嗣无望,不曾想又有故人带了一女孩儿来投奔,我这才知道我竟还有一个女儿……” 一个伤了命根子、以为此生不能有孩子的人,突然得知自己还有遗珠在世是种什么心情? 自然是对这女儿千娇万宠,捧在手心怕摔,含在嘴里怕化,娇滴滴把女儿养到十六岁,就想给她招个如意郎君上门。 这婚配之事虽都是父母做主,但也不能不过问女儿的意见,尤其是他视女儿如珍宝,还指望她传宗接代,更加不肯委屈于她。 但许是女儿自小娇养的缘故,千挑万选之下,她居然选中了一心有所爱的男人。 那男人虽迫于家族压力同她成了婚,却不肯与她有肌肤之亲。 而女儿自成亲后就搬出去另过,每次回家来都说一切安好,姜随也就未起疑心。直到几年后他因心急抱孙子,才将这小两口冷冰冰的相处之道撞破。 姜随也是气上心头,想着你既然看不上我闺女,那么我也不稀罕你,所以当即又搜罗来四位美男,将起通通塞到了女儿府上,说是给她做小的。 这时那大房归家,瞧见这一幕是要当场与女儿义绝,就从家中跑了出去。 他女儿紧随而出,之后竟就不见了人影。 这一去,他女儿就消失了三年,直到前些日子他得到属下传讯,说是在此地见着了一女疑似他闺女,他便丢下手头的事匆匆忙忙赶来。 姜随说的简略,事是说了,可仍有许多细节未讲述清楚。 惊春猜测实情肯定不会像他说的这样简单,但又不能撬开他的脑子去探寻真相,故只能斟酌着开了口,“人都丢三年了?莫不是故意躲着您吧?” 王氏附和道:“真要躲着也就罢了,就怕这位老爷到时候要断肠哩!” 王氏这话说的,不光诛了姜随与蒋绍平的心,更叫惊春也吃了一惊下意识转头去看母亲。 而王氏没理会在场之人的反应,低下头看着自个儿包裹严实的双手,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想当初啊,我这闺女不懂事,背着我悄悄跑出去以后,我是一刻都不敢闲下来,闲下来就要想她。 “怕她吃苦,怕她受委屈,更怕知道她过得不好,我又不能去救她。我这天天想,月月想,偏她哥哥又是傻子,叫我抽不开身!我那时候啊,真是一颗心都分作了两瓣,两边都是煎熬。 “终于有一天啊,住同巷的马家老三敲开了我家的门,带着几个人进来,拿了个瓷坛子交给我,说里头装着我女儿的骨灰。我当时啊,就觉得一块悬在顶上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砸得我那叫一个疼啊,疼的我整个人都要碎了,但还要强撑着问他们情况——我总要知道她是怎么去的。 “结果他们跟我说了什么,我全都不记得。我就记得我女儿是在回家路上被杀的。在回家的路上啊,也许差一点我就能看见她了。我就一直想着她,念着她,但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回来了,又活生生站在我面前了。” 讲到这里,王氏突然就哭了,眼泪一滴滴的落下来,让惊春又慌又乱,抽出帕子想给她擦拭,却被她给拒绝了。 “所以姜老爷,”默默哭了一会儿之后,王氏抬起了头,眼睛里透出三分狠劲,“既然都到这份上了,那么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承认,我闺女的模样确实与她小时候不太相似,但您若光凭一张脸,就要强抢了我女儿去,我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的!毕竟您也有三年未曾女儿,您怎知她还是旧日模样……” 姜随道:“才过了三年而已,我怎么会连女儿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 王氏道:“那也才过去三年,您总该记得您女儿爱吃什么?爱玩什么?衣服喜欢哪个色?平日里最爱读哪本书吧?” 姜随沉吟片刻,才缓缓说:“她爱素菜,却爱吃用荤油炒的,爱饮汤,但汤面上不能见一点油腥。玩倒是不大玩,总归是练功的时候多。衣服她倒没甚偏好,只要穿的舒服,她通通都不在乎。书却是不喜欢那些个不正经的,不过女儿家无需科举,我亦随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