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周末的上午,阳光正好。时值深秋,中午温度却依然有差不多三十度,只是风里带些干燥,才让人感觉出一些秋天的味道。A市地处南国,别说秋天,到了深冬依然可让街上的帅哥靓女穿上夏装。所以呆在A市久的人都知道,在此地买衣装重点备夏冬两季就可以了。 沈洛揉揉有些发酸的手腕,放下笔记本,走到阳台。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又长呼出來,觉得大脑轻松多了。低头往院子里看去,环视着被自己这近两年时间用心整修过的院落。长方形的藕池里是一片残荷,虽没了“翡翠罗裙擎碧腰,粉妆初上美人娇”的悦目清新,却是更有一种现实的生命的美感。沈洛觉得看着现在自己院子里的小小荷塘,有种修行的感觉,那干干冷冷的褐色包容了碧的叶粉的莲白的莲子,它展示了生命的整个过程。但凡一颗敏感智慧的心看到就难免心生敬畏,或者这就是佛家的慧根。 沈洛移开目光看向院子西面的高高大大的棕榈,全年长青,在院子里荷的清雅、睡莲的秀丽、美人蕉的热烈、月季的娇艳的映衬下,颇有一股沉稳男儿的气概。巴克此刻趴在小小荷塘的边上,仿佛有感应一般,回头向上看了看它的主人,站了起来,转头面向阳台。一声没叫,只是抬头看着沈洛。这是它一贯的动作,沈洛有时候都怀疑巴克是不是哪国王子转世托生的,也太深沉了点。那冷静的眼神就那么静静地望着你,深沉又似含深情。沈洛就招架不了这个眼光,每每看到,本不打算下楼的也不自觉地跑到楼下。现在同样也是,先叫了声巴克,声音不大,但足够巴克听到,巴克摇摇尾巴。它这个时候才像条狗,可动作也是微微的。沈洛转身进屋,下楼,走出屋门,巴克已迎到走廊。它并没有马上过去蹭蹭沈洛的腿,而是停在离她一步远处看她。等她上前摸摸它的头,它才贴着她的腿,却不是蹭蹭,而是不动了。直到沈洛迈步往院子走,或坐在走廊的摇椅上或院子里的长凳上,它才转动,却是跟过去卧在她脚边。她做她的事情,它静静地守在她旁边,互不干扰。沈洛有时候想,如果没有了巴克,生活中该多么无趣。如果说这个院子让自己的心有个安放之处,但若当初真的只是自己一个人,自己会不会感到苍凉害怕,尤其是阴雨天或者晚上的时候。这个院落、这整条路都太安静了,安静得有点寂寥。而巴克却是让她心里安定,让她能够一个人安然地住在这个沉静而时代久远的院子里。 诺诺年前交了一个男朋友,年后就彻底从这儿搬了出去。她搬出去时,沈洛告诉她可以把这里看成娘家。这丫头倒好,自搬出去后,再不回娘家住,两人再见都是在办公室,可那是工作的地方,想玩闹,想畅所欲言的胡吹海侃只能下班后就近约在外面,还难得几次。沈洛自认为很能理解他人了,也不禁笑骂她重色轻友、女大不中留。这时诺诺很骄傲地告诉她这就是爱情,若不是因为面包的原因,哪里会两人分开上班呢?所以啊,能牺牲了下班后的时间陪陪她就该满足了,竟然还嫌少。真是,连情之一字都不懂,怎么写作的。沈洛一听,确实有道理,赶紧投降。回到家后把自己过往写过的情感的桥段调出来看看,自我感觉蛮好啊。不要说自己已是心智成熟的年龄,就是青春懵懂、豆蔻年华,不说浩如烟海的文学影视作品,就是中国的古诗词也足以令人领略情之三味了。这个丫头竟敢轻视自己,打击自己的信心。不过,话说回来,自己的确没有亲自经历过荡气回肠为何种滋味。想想自己大学时也恋爱过,且美其名曰初恋(这个初恋可能晚了点),回忆起来除了有能玩在一起的快乐之外就没什么感觉了。或者那也说不上“恋”字吧。沈洛这样想着,被自己吓了一跳,那不是说自己到今天,初恋都没经过,太可怜了,辜负了少艾青春。不过,也只是想想罢了,当不得真。 沈洛想到刚搬进来时的那个神秘的客人,她故事里的夏玉姝,有些同情,有些遗憾。若是小说,另当别论,可她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她的人生,在别人眼里可以称之为完美,有让自己倾心去爱的人,这个人又与自己走进婚姻,还理解自己的感情,对自己爱护、体贴,有心爱的孩子。当然,有对方身体不忠诚的遗憾,可是她不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更是因为这个原因背后的原因——对方内心对她的感情和她对对方的感情不对等而香消玉殒。 沈洛将这个故事记录下来改了人物姓名送给读者后,偶而想到这个故事觉得有些遗憾。不过故事已远,主人公和她也没什么关系,故事讲完后,讲故事的“人”再没出现过。虽然说不出原因,但沈洛能够确定,因为她再没有那种触及神经纤维的感觉。 若不是看到文字客观清晰地摆在那儿,她都怀疑那是自己的一个梦。 之后的日子与往常一样,父母是越来越远,只能藏在心里,有形的也就是研究所的工作,下班之余自己的写作。 日子一天天流淌,也不是没有任何的色彩。去年进到所里的一个博士——邵谦,在所里的元旦晚会认识后就对沈洛足够的关注。他与沈洛不是一个科室,但他总能有很多的机会与沈洛相遇,与沈洛工作上合作,熟了以后就直接相约了。用诺诺的话说,那就是制造一切机会对沈洛猛追。邵谦的条件很好,除了博士的学历,学者的气质,还有一副好相貌。1米78的身高,虽不健硕,却也不是书生的文弱,毕竟业余时间会打打球,而不是一味埋在学问里。皮肤白净,五官虽没有偶像明星的耀眼却是端正,架着一副近视镜,斯文却不带古板气,反而一双总是带笑的眼睛里透着聪明爽朗。与沈洛同年,月份上好像还小沈洛两个月。这让沈洛总有他是弟弟的感觉。沈洛认为自己在感情上还是比较传统的,她更接受男人年龄大一些,这样在女人心里他才有男子汉的感觉,才能够在思想上对话,让女人既有一种被包容被呵护感,也能因为他的引导而令自己成长进而能够并肩匹配。(当然这是正常情况下,实际上人的智慧与情感并不绝对与年龄对等。) 也许沈洛不自觉地要求高了些,可是感情无所谓要求高低,它要求的不是外在,它想要的是心灵的碰撞与吸引,说不得谁挑剔,谁要求高低,谈条件的是婚姻不是爱情。不是说吗,婚姻的双方是综合合作关系,婚姻保护的是双方的经济权利,所以古今中外提到的“门当户对”是非常科学的,只有匹配的思想才能驾驭匹配的财富。当然这涉及到很多方面,真要说透,足以成就一批专家,写成本本专著。 邵谦因为自身的优秀条件,再加上幽默开朗的性格,很受女同事的欢迎,尤其受单身女同事的青睐。他对谁都这么好态度,隐晦的拒绝不会让对方难堪。但对沈洛就绝对高调的关注,又不让她觉得是死缠烂打,看着这阳光大男孩开朗热情的笑,玩笑中暗含深意的表白倒让沈洛厌烦不起来。便每遇到他这样的时候装作不明白也说笑而过,而邵谦面对这样的沈洛时会颇感无奈地叹说今天的天气。他要说的当然不是天气,可是他怕把真心想讲的话讲出来后吓跑了她,他连培养感情的机会都没有了。他之所以愿意这样慢火炖,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深心里是真的喜欢她,如果说开始是受她美丽的外表吸引,可越关注后越发现她所有的无一不吸引自己。也许这有点盲目,沈洛并没有对他做过什么,也没有特别对他好,他也不敢说这是因为爱情。“爱情”在今天是个奢侈的字眼,现代人不缺类似它的暧昧,可是没谁敢或者更确切是没谁愿意去真正碰触它,因为计较太多,不愿自己输。其实,爱情哪有输赢,邵谦知道自己就享受这种盲目。 忠信集团总部董事长办公室。 秦忠信中午与杨志一起午饭。杨志自三年多前带走吴锦绣后就把A市的生意全让给了秦忠信。用他的话说,拼搏争取一生,不过为了一个人。如今她既在身边,就不想再花太多的精力时间放在无谓的事情上了,手头只要保留足够呵护心爱之人的财力就好。秦忠信虽不能理解他,却是对他颇为敬重。他自己却是除了公司发展外,无事可干。不过女儿心心在东方雅筑母亲那儿,周末时间除非特别需要,他一般不会安排工作,而是尽可能把时间给女儿,还有两岁半的儿子秦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