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尝过罗大厨的接风菜之后,况雁尔算是魔都吃土小组中一名同甘苦,共患难的同志了。
汤玫手机震了一下,她看了一眼,有人发来了消息。
来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易千然,许久未聊,只有唐突的一句:有空吗?
汤玫心里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
疑惑,怨恨,愤怒,以及一丝激动。
她的手指悬在了半空,然后,紧紧握成了拳。
“咚”的一声,仿佛要把这玻璃茶几锤碎。
紧接着,汤玫把罗城的“火烧连营”往边上一推,拍桌而起,道:
“为了庆祝况况加入我们,不如咱们先找个地方吃火锅,然后再找个KTV或者酒吧喝酒,嗨到天亮!”
不知为何,声线有些抖。
“……”大家惊讶的看着她。
安静了几秒,童百笑甚是疑惑,便问道:“阿玫,你何来的兴致?”
汤玫吸了一口气,又一巴掌拍在边上的罗城背上,拔高声音道:“天天加班加班加加班,我们都多久没有一起出去尽情玩过了?而且今天是双十一啊,反正再攒也攒不出一套房,干脆买买买,花花花,花多点,花光光!”
罗城被这巴掌拍得一个伏身在桌,听到这热血沸腾的话语,心头一阵澎湃,仿佛找到了组织。
也一拍桌子站起来,欣赏似的拍了拍汤玫的肩膀,演讲道:“真是豪情万丈!罗某佩服!所谓会须一饮三百杯,千金散尽还复来!过渡消费才能使我们这些被压迫的灵魂得到最纯粹的安慰!”
其余三人目瞪口呆。
这花钱之事,一旦念上心来,压是压不住的。
所以大家也不推脱,干脆收拾一番,一起出门了。
罗城和汤玫显然对下半场的喝酒作乐之事兴致较高,所以大家随意选了个看起来不是很高档的地方吃了顿火锅,顺便在饭桌上敲定了喝酒的地点。
魔都的天总是黑的很早,这才七八点,就如同入了夜。
华灯渐起,歌舞升平。
罗城和汤玫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情绪,也感染了其余三人,大家冲向最近的KTV,定了个黄金档加夜场,点了许多酒食。
挥金如土,消费无度。
以至于服务员送酒食过来的时候,连汤玫都有点吓到了,道:
“居,居然要了这么多东西”
正在点歌的罗城洋洋得意的笑道:“那是自然,花钱,我在行。”
“这种败家子的被动就不要拿来炫耀了……”童百笑有点无语,想着先让罗城热热场,就没阻止他点歌。
点完歌,罗城拿起麦克风,伴随着苏维埃风格的手风琴伴奏,用标准的毛语给大家来了一首洋溢着伏特加味的毛版《it’s my life》。
曲终了,罗城不负众望,大家浑身的细胞都被这首歌逗得快乐起来了。
新同志况雁尔很震惊,她努力压制住掰开罗城嘴的冲动,因为她想看看他的舌头有没有打结。
她不敢,所以只能卖力的挥动着薯片,并且喊道:“再来一……”
汤玫眼疾手快捂住况雁尔的嘴,童百笑火速站起来,过去抢罗城的麦克风:“罗城,别霸麦!放开那只话筒!”
见这情况,况雁尔心里为罗城打抱不平,但被汤玫抱住,只能无助的看着他们的暴行。
“乌拉乌拉乌拉乌拉!”罗城举着麦克风,叫唤着被小表妹追着绕了长桌一圈,闪身躲在姜维的边上。
“伯约兄!”童百笑急眼了,一跺脚,拉着姜维娇嗔一声。
姜维便转过头去,眼疾手快,抽走了罗城的麦克风。
罗城见势不妙,急中生智,一把抓起桌上另外一个麦克风,大声说道:“停住!老夫要跟姜兄合唱一首!莫要阻拦!”
大家愣住了。
姜维冷冷注视着罗城,惹事之人则满眼星辰,楚楚可怜的卖萌道:“不是唱红歌的啦,放心吧,哈尼。”
“哎哟!姜维要唱歌!童老板,让他们唱!”汤玫首先反应过来,放开况雁尔,开始起哄。
况雁尔也欢呼道:“哇!两个帅哥唱歌!唱情歌,唱情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