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会结束,已经是晚上11点。
程家兄妹等人先后离开,林炎是最后一个走的,临走时,王文聪跟他约定第二天去慈云山拜访弘一大师。
刚开车离开凌霄大厦,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祝晴瑶。
祝晴瑶竟然主动来电?这可是少见啊。
他心里正暗暗窃喜,想着怎么捉弄她一番。
接通后,还没开口,就听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沙哑而冷漠:“人在我手里,敢报警就等着收尸,半个小时内,一个人来红砖场,过时不候。”
说完,就挂了电话。
林炎愣了愣,才反应过来,祝晴瑶出事了。
他的大脑快速运转,很快就锁定了吴轩豪,此人最有嫌疑。
他把手机扔在副驾驶座位上,狠踩油门,朝红砖场奔去,这个时候不管是照着那个号码打回去。还是打给其他人救助,都没有任何意义。
一路上,他的脸色都阴沉得吓人。
如果真是吴轩豪绑了祝晴瑶来威胁他,妄图报复他在餐厅里的那一番羞辱,那么吴轩豪就真的做了一件这辈子最错的事。
龙有逆鳞,触者必死。
回归地球后,至亲至爱的人,就是林炎的逆鳞!
红砖厂,是一座废旧窑厂,位于北山区,离市中心有40公里。
如果是白天,这40公里起码也要一两个小时车程,现在林炎却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到了红砖厂外。
夜幕下,整个厂区一片漆黑,但是林炎却能清晰的感知到隐藏在黑暗中的几个人。
他走进去,站在两栋废弃楼房中间的过道上,朗声道:“我来了。”
噌!
一道强光从十几米外的一栋破楼里射出,投落在他身上。
他下意识抬手挡在眼前,左耳却是一动,听到有人从左手边的废弃楼房里冲出来,到了身后。
如果他出手,完全可以将背后偷袭的人秒杀,但是在没有见到祝晴瑶前,他不想打草惊蛇。
于是,他的两条腿就遭到钝器重击,膝盖一弯,顺势跪了下来。
事实上,他并没有受伤。
咚的一声,他的后背被钝器重重的砸了一下,若是其他人,恐怕这一下就已经重伤吐血,但是他却一点事也没有,不过为了演下去,此时也只能强行逼出一口鲜血来。
袭击林炎的是两个手持棒球棒的混混,此时见到林炎吐血倒地,才喔嗬的兴奋叫出声来,一个抬脚踩在林炎的背上,嚣张的笑道:“林家的大公子?我呸,还不是被我踩在脚下!”
另一个则挥动着手中的棒球棒,朝射出强光的那栋破楼大喊:“狗哥,人逮住了,赶紧关了那破玩意儿,亮瞎眼了。”
“绑上!,带过来!”那栋楼里的人大喊一声,就关了光束。
林炎被那两个混混连拖带拽,向那栋楼走去,直接上了楼顶天台。
几盏矿灯,缓缓亮起。
林炎看到了四个人,很社会的打扮,手臂上纹龙雕虎,气势倒是不差,但缺少一种生死历练的狠劲,就是普通的小混混。这四个人身后,蹲着一个中年大汉,短发平头,正吸着烟,一双眼睛里毫无感情色彩,冷漠而狠戾,显然,此人才是是一个真正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你就是林氏集团主席林敬宗的大公子林炎?”此人喷出一口烟,打量林炎。
“没错,我来了,人呢!”林炎平静的道。
那中年大汉弹飞烟头,缓缓站起来,伸手一指另外一栋楼的天台,他身旁的一个混混就立刻摁了一下手中的遥控器,紧接着,他的手指向的那栋楼的天台上就亮起了一道光束,在那道光束中,天台边缘处悬空吊着一个人,赫然是祝晴瑶。
“晴瑶!”林炎眯起了双眼,胸中有火山爆发,但是整个人却冷静无比。
祝晴瑶处于昏迷状态,不知是被灌了药还是被打昏了。
“你特么是谁?”林炎抬头盯着中年大汉,目光森冷。
中年大汉皱了皱眉,不知为何,被林炎盯着的时候,他心里出现了一丝恐惧,那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而不是他的心理素质差。
就好像人遇到猛兽一样,本能的会出现恐惧,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受过专门训练的特种兵。
他摇摇头,怀疑自己是不是颓废太久了,连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都能把自己震慑住。想当年,他在黑暗世界也是小有名声的杀手,这些年虽然退隐都市,但是几十年吃饭的功夫还是没有丢下的。
“我叫疯狗,承蒙道上的兄弟赏面,喊一声狗哥,今天晚上接了一单买卖,有人花五百万买你的命,你也不要怪我和兄弟们心狠手辣,我们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之所以跟你废话这么多,是因为杀人真的很无聊,以前杀人无非是手起刀落,现在杀人不过是一颗子弹的事情,省时省力,不过我不喜欢,我觉得人在垂死挣扎的那一刻,才是最精彩,最值得享受的。”中年大汉自言自语说了一大通,慢慢的走到林炎面前。
“五百万就想买我的命?我是该说雇佣你的人吝啬呢,还是该说你和你的兄弟们大方呢?你们都知道我林炎是林氏集团主席的儿子,区区五百万,对我林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林炎讥笑着,目光从疯狗脸上移开,扫向其他的那六个混混,道:“如果说,我愿意拿出三千万,买你们雇主的命呢!”
三千万,足足是他们的雇主出价的六倍!
那六个混混本就是见钱眼开的东西,此时听到三千万,一个个不由得心动起来,却也知道这件事情的决定权在谁手里,纷纷看向疯狗。
疯狗皱了皱眉,忽然伸手捏住林炎的脖子,寒声道:“我疯狗是贪钱,但也知道什么叫职业道德和精神,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我干这一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这种小手段,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