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对盗童鬼的称呼来源于上古部落时期那时候部落聚族而居,以渔猎和采集为生,大多依山而居部族里的孩子一旦跑出去就很容易遇到危险为了防止孩子偷偷跑出去部族人就编出了盗童鬼的故事。
故事流传至今,虚构的盗童鬼已经成了拐子的代称,拐卖孩童的案件屡禁不止,又因为姬岂一朝对这类案子打击力度不算大,官员也极少会追根究底许多人家丢了孩子,大多倾向于伤心一阵,然后再生几个甚至有的村落人比较少,盗童鬼每年都去光顾。
五年前曾有一个案子,一户人家七年连生六子,除了一个脸上带着丑陋胎记的小女儿不曾被偷之外,剩下的孩子都被盗童鬼掠去最后一回因为母亲死死抱着儿子不撒手索性就被那伙盗童鬼杀死了一家四口,掠了孩子扬长而去。
姬岂下令追查还派遣军队各村巡逻,但也只让盗童鬼安分了一段时间,除了抓住几伙零散贩卖孩童的人伢没有太多收获。
之所以说是零散贩卖的人伢,是因为还有大批进货,大批贩卖的人伢,据那个被剥了一条腿的人伢交代,他在人伢之中算是资格比较老的了,只要再有三五年时间,他就能够从盗童鬼那里大批量进货,拥有几条稳定的贩卖渠道了。
如果不是受刑太过,这惯犯人伢原本是想,像之前两次那样熬了刑,等出去之后再操持生意,毕竟这一行实在暴利,他距离混出头也就几步路。
白起认真整理了一下人伢的口供,出于对罪犯的天然不信任,他又上了点刑,发觉这人伢说的应该是实话,于是难得给出了一个承诺,只要人伢好好配合,他可以上报天子,落个轻点的刑罚。
人伢松了一口气,他这么配合交代,主要也是担心自己熬不过去,死在牢里,有了这句承诺,这条命也算是保住了。
然而白起和姬越所理解的轻刑,是除去五马分尸之外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腰斩,斩首,绞杀等。
白起觉得这种重大立功情节值得鼓励,给个全尸意思意思很够意思了。
按照时下的观念来说,这是典型的法家思想,法家主张重刑,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刑法越严,罪案越少,这也是姬越的想法。
顺着惯犯人伢这条线,白起敏锐地察觉到了这背后的水有些深,又或者说他即将挖出的是一条完整的生产链,好吧,这其实根本不用动脑子,盗童鬼每年掠夺大量人口,从人伢这里得到的信息却是,零散贩卖的人伢数目虽然多,但贩卖出去的都是被筛选下来的,或是相貌不佳,或是呆呆傻傻,这样的孩童才会被他们收购,再零散贩卖出去,那么剩下的孩子去了哪里?
白起马上将口供一式三份留档,让医者替惯犯人伢处理了一下伤势,带着一份口供和他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些天的审讯记录入宫求见姬越。
姬越正在练剑。
她练的剑和旁人有所不同,基本上没有太多杀招,都是以防守为要,拖延时间的,一旦遇险,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白起候了一会儿,目光就忍不住落在了天子的脚上。
说实话,来到这里已经很久了,白起还是第一次注意到姬越的脚,人人都知道天子有疾,但都讳莫如深,白起听闻过,但见到姬越时就想不起来了,他见过很多伤到腿脚的士卒,本该对这个很敏感,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反应过来,天子的脚是有问题的。
一个人能做到把残疾完全掩盖,需要花费多大的毅力?
姬越把一套剑法练完,用稳定的步伐走向白起,只道:“劳廷尉久侯。”
白起道了声不敢,跟在姬越身后进了明光宫,和以往几次不同,明光宫中明显多了一点人气,左右侧殿里都有人,不时还有宫人捧着竹简敛息屏神进进出出,但除了一点轻微的脚步声和翻动竹简的声响,就再没有别的响动了。
姬越在垫了绣花软垫的黄铜座椅上坐下,白起也跪坐在距离姬越不远的坐垫上,姬越一边翻阅着竹简,一边按照自己的习惯开口询问。
白起一开始不太习惯这种对答,久了反倒觉得很好,有很多臣子不善言辞,或是废话太多,这样的对答可以让天子迅速了解到他想听的事情,有什么遗漏也可以能对答完之后再行补充,反倒比自由奏报要节省许多时间。
姬越对于廷尉府这些日子的动向是很清楚的,她对盗童鬼了解不算多,但仅有的几个案子就足够让她怒气上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子民归她所有,这等掠卖人口获利之事,和在她脸上抽巴掌有什么区别?
五马分尸都不足以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