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澜夕看着有些张扬的二夫人,立马给她打上了白痴的标签,一个妾室居然如此张扬,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典范。
若是不招惹自己则罢,要是招惹了自己,定要让她知道花儿为何这样红。
白澜夕不咸不淡的开口道:“我去哪里,还需要和二姨娘知会一声吗?”
白澜夕特地把姨娘二字咬的很重,像是无声的嘲讽。
根据原主的记忆,她本来就和这位二夫人不对付,以前她不管,现在若是这位姨娘还要在她面前还那么嚣张,那她可就要不客气了。
“澜夕你这说的是哪里话,我这不也是想关心你吗?”二夫人干笑一声,不知道白澜夕今天哪来这么大的火气,以往她们虽然不对付,可也不会摆在明面上。
“那谢谢了,不过不需要。”白澜夕抬起裙摆就往外走,不顾在原地脸色已经黑了一半的二夫人,“绿萝,我们走。”
照绿萝的说法,婚事已经在议程之上,怕是这几天就会定下日子,她时间紧迫,自然不会和二夫人多作纠缠,要是真的被定下了日子,到那时候再想悔婚,那就是在丞相府上狠狠甩上一巴掌。
如此大辱,就算是平头百姓都会作匹夫一怒,何况丞相?
如今的白家,可受不起丞相的报复了。
“那小姐,我们该去哪里抢了,总不能真就从大街上拉一个来吧。”
小丫鬟小心的跟在白澜夕的后面,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的有些无措,平日里都是和小姐坐轿子出门,还真没什么看过大街模样。
白澜夕虽然没有原主那样对武夫抱有偏见,反倒是觉得男子更应该要文武双修,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只读圣贤书,也不知道原主哪来这种奇葩理念,居然会如此厌恶武夫。
不过既然是以不喜武夫来抗拒与沈家联姻,那么要抢,便要抢一个读书人回府。
“当然是抢读书人,你说说,谁家公子书读的最好?”
绿萝想了想,轻声道:“那自然要洛怀安了。”
白澜夕知晓小丫鬟说的是谁了。
她继承了原主部分的记忆,而这洛怀安也是原主记忆里最深刻的人之一,少年英才,一袭白衣在洛京诗会上力压群雄。
他的那一首送秋风更是堪称近年来第一绝句,连圣上都对其赞叹不已,民间更是称他为小诗仙。
更有甚者,认为他是文曲星下凡,国家文坛的救世主。
“那就他了。”
白澜夕有了决定,一脚一脚踏步,向洛家踏去。
洛怀安早年路遇山匪,全家都葬送在清风山上的山匪手中,只有他一人躲在父母的尸体下才得以生还。
虽然因为诗会展露头角,可是在权贵的眼中也不比蚂蚁强大多少,抢他不会惹出什么祸端,更何况当时诗会原主似乎也去了,这洛怀安长的可是很俊的。
就是不知道过去了两年,会不会长残了。
白澜夕也有些纠结,虽然会不会读书什么的她都不太在意,但这要是长的不好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不过看身边的小丫鬟听说自己下定决心要抢洛换安,眼睛里的小星星都快冒出来了,想来应该还是不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