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咎道:“先学认字吧,做人首先要懂道理,其次要有知识。就从认字开始吧,以后每天我教你十个字,你如果都学会写了呢,我就额外给你加一餐肉吃。”
如果是头一次见面时李咎这么说,只怕幺娘要怀疑李咎脑壳坏掉了:她是个姑娘又是个丫头,她要认字做什么呢?可是现在的李咎,他对幺娘那么好,又很尊重,幺娘从没体会过当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应该说这时候的绝大多数人都没体会过什么是真正的“人”,这种感觉很奇妙又很美好。
李咎对幺娘来说是天是地是信仰,他说什么幺娘都会信,他让幺娘一天记住十个字,幺娘就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幺娘重重地点头,说:“嗯,我跟着老爷学认字!”
第一天,李咎教幺娘的十个字就是增广贤文的前十六个字,李咎教了十五个字,只让幺娘能默写前十个。
李咎是先将增广贤文全文抄出来,给幺娘说了大意,等幺娘把意思理解透了,才让她一边背诵,一边对着字一个一个看。
幺娘没有文化基础,一上来就上什么千字文三字经的,可能还不如增广贤文的大白话来的亲切,等学会了增广贤文,有了些基础,再上别的名篇,就不会觉得吃力了。
幺娘在学习上天赋很一般,不过她有个好处,李咎说什么她听什么,要做的事情说到就做到,不打任何折扣。两天过去,幺娘就把增广贤文全篇背了下来,并且能将简单的字歪歪扭扭地写在纸上。
一边学认字,一边她还做了几床被子,又给李咎和自己各做了几身新衣。
新衣服一上身,就有了过年的感觉了。
幺娘长出来一头乌黑俏丽的短发,短短的寸许长的头发也被她认真梳起来两个小揪揪,夹一对可爱的小蝴蝶发卡作为装饰,蝴蝶的弹簧翅膀一闪一闪,十分好看。她用桃红色的缎子做了上袄,松花色的棉布做的下裙,再穿一件淡柳黄的比甲,粉嫩可爱的小姑娘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那个瘦小畏缩的黄毛丫头的影子。
为了方便出门,幺娘还给自己做了一件男式的长衫,是用的剩下的零头布拼起来的“水田衣”的样子。水田衣、百衲衣在江南很是流行,幺娘这一身出门也极常见。
而幺娘给李咎做的是藕荷色的道袍,里头絮了棉花,放量很大。李咎还能穿两件毛衣毛裤啥的,穿上再系一根杏黄色的腰带,就把李咎人高马大又精壮的体格优势完全凸显了出来。
李咎对于这个偏鲜嫩的颜色是拒绝的,但是看着幺娘期待的眼神,还是妥协了,穿上了这条他穿越前穿越后都从没放到考虑范围里的袍子。
还好还好,满大街的青年男子,穿的都比李咎鲜艳得多,李咎这藕荷色,都算暗沉的。街上的人若是穷家子弟,大多都穿着白色或者蓝色的衣服,若是稍微富庶些的,便爱穿粉的、紫的,乃至朱砂红的橙红的嫩绿的,甚至还有几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穿着一袭鲜红宝蓝明亮绿的“色丁”招摇过市……很是令人眼瞎。
李咎还看见有人穿着他卖的色丁制作的氅衣在外炫耀,可算是知道染织陈把布卖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