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修羽别墅的位置不错,周围的绿化很好,既有浪漫的法桐树,又有参天的古柏,当中的柏油路面光滑平坦,偶尔还有路过的小动物。
哪怕是在炎炎夏日,这里的温度,仿佛也比市区低了几度,凉爽宜人。
沈茜这次没有要人抱着,而是被叶峥嵘牵着手,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边。她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墨镜,其实没有什么作用,她的眼睛完全感受不到半点光线。但是,墨镜的镜片,却可以挡住她那双空洞洞的眼睛。
“这儿空气真好,有青草的气息,绿化应该很不错,地也比较平坦……”
沈茜一边走,一边点评着。失明已久,她早已经习惯了用自己的脚步和手,甚至是直觉,去感受周边的一切。眼下的环境和氛围,让她感到十分愉悦。
叶峥嵘微笑了下,随即握了握她的小手,说:“是啊,这里最好的就是绿化你很喜欢这里?”
沈茜嗯了声:“挺好的,很适合出来散散步”,说完,她又反问叶峥嵘:“难道不是吗?”
叶峥嵘了声,然后道:“你要是喜欢的话,回头我们把这栋别墅给买下来吧,宁修羽打算把这栋别墅给出手了。”
沈茜听后,略感惊讶:“他要卖掉这栋别墅啊?”
在沈茜的思维里,像叶峥嵘这种级别的,几乎只有买房,没有卖房子的。因为房子即便不住,留在那里也可以当做投资方等升值。
除非,是他的生意出现问题,造成了资金链短缺。不然的话,沈茜想不出宁修羽还有什么理由卖房子。
叶峥嵘轻笑,说:“这栋房子,是他和于佳音曾经一起住过的估计,这就是他想要卖掉这栋房子的原因之一!”
虽然他们在这里住过的时间不多,但是于佳音还有一些东西遗落在这里,只不过全都被宁修羽收拾起来,放到了杂物间里。
所以他提到了自己想要卖掉这栋房子的时候,叶峥嵘就猜到了这个。
原本他也很想起前任住过的房子和用过的东西,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当初救了小茜母子的性命,一直陪伴和照料了他们母子三年的,是宁修羽,也是于佳音的前夫。
如果一定要嫌弃的话,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于佳音的前任?
索性,叶峥嵘也就无所顾忌了。
要是小茜喜欢这里,他当真可以把这里买下来,以后两人来这边度假可以住,兜兜来美国上学也可以住,很方便。
他想了想,忽然忍不住低头看了沈茜一眼,搭配:“你该不会介意这个吧?你要是介意的话,我就不买了。”
反正就是一栋别墅而已,又不是非要这个不可!
沈茜却摇了摇头:“没什么可嫌弃的,但是,你们两个老同学做起生意来嗯,要怎么讨价还价呢?”
那场面,还真是有些不太敢想象呢。
叶峥嵘听她说完,朗声笑了起来:“有什么可讨价还价的?是急着想要把房子出手,但是我不急着买啊……”
言外之意,似乎是想一口价拿下宁修羽的别墅!
沈茜抿嘴笑:“你这是趁火打劫,这样真的好吗?”
“放心吧,和你开玩笑呢”,叶峥嵘伸手搂住她的细腰,语重心长的道:“就算是看在他曾经救过你和兜兜命的份儿上,我也不会给他压价的!”
沈茜点点头:“嗯,这才像话……”
说话间,身后一辆酒红色敞篷跑车疾驰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