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说着喜欢,眼底可没半分的欢喜。
温暮没发现,只是觉得不太好,轻咬唇瓣眼神略带纠结:“那…”
没等她思考出一个所以然,盛桉就说:“反正他不准备要了不是吗?”
他视线往对面的房门瞟了一眼,又收回来,声音依旧噙笑:“正好我很喜欢,让它在垃圾桶里不如在我的房间里。”
她本来也没打算扔垃圾桶里。
但是盛桉这样说了之后,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会拿回去。
“那你拿走吧。”顺着要俯身把花抱起来。
盛桉直接跨了一步,一手捞起直接揽在了怀里:“我来吧。”
她眨了下眼睛,又自觉退后一步。
玫瑰花真的艳,浓郁的玫瑰味一直在她鼻间绕,挥都挥不去。
盛桉皮肤很白,透过艳丽的红,是他温玉般的肌肤,眼底是常有的温柔,垂眸看着她笑。
人比花娇。
这个词竟然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温暮压下心里不合时宜涌上来的形容词,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很正经的样子默默站着。
“那我就带走了,谢谢温暮。”
她微启唇,呐呐道:“谢谢于慎勋吧,不是我买的。”
“那你替我谢谢他。”他白色的衬衫被花掩盖了一半,骨节分明的手指抓在花前,明明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十分的赏心悦目。
她蓦然垂眼:“这就算了吧…”
他知道了可能会气死。
“听你的。”
她像是招架不住似的偏了下头:“走吧,别一会儿他出来了看到。”
盛桉的好心情突然被打开了阀门,突然笑出来,她抬头对上了他满是笑意的双眼,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刚刚这句话有多奇怪。
“我是说…太晚了,我该睡觉了。”
他意味深长地笑道:“那好,我会好好对它们的,晚安哦温暮。”
“…嗯。”
转身时,他眼底的笑意还在弥漫,直至身后传来关门声,他的笑意才淡了许多,闻着胸前飘渺的花香味,他垂眸扫了一眼,又缓缓将唇角勾了起来。
一路将大捧玫瑰抱进房间,俯身本来想扔在门口,突然又改了主意,带着放在了沙发上。
他垂眸看着它们,抬手在上边摸了下,轻笑:“还挺好看的。”
“可惜了。”
手离开后,花朵颤巍巍地动了动,在黑夜里孤芳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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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黯淡,天光缓明。
天气有些闷燥,温暮出了门就觉得心口闷得慌。
她抬手眯了眯眼,酒窝若隐若现,转头看到了于慎勋的背影。
微顿,又收回视线。
只是有些奇怪,今天他竟然没有上来打招呼。
人也是一个特别的生物,黏着你的时候觉得烦,突然不粘你了,又觉得奇怪。
她默默想,大概真的是被伤到了,那就这样吧,挺好的。
不出三分钟,庄新晴就与她碰面了。
两人寒暄几句,共同去了艺术馆,接到了堪称大人物的杨总。
杨总很高冷,温暮从来没见过话这么少的人,可以说是个面瘫,她和他交流时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
虽然所有交流都是用法语,可温暮的所有精力都在绞尽脑汁找话题。
可惜,他好像对所有事都没什么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