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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阴安县一战

老实说,潘凤一点都不喜欢打仗,可世界并不会随着他的喜好有所改变,仗,依旧是打起来了。

韩馥打鞠义,潘凤并不关心,历史告诉他是鞠义赢了,只是那又如何,无论是谁赢了都好。都改变不了此刻潘凤站在阴安县城头的事实。

看着城下黑压压的黑山贼,潘凤手心都在冒汗。

实力很悬殊,黑山贼少说也有上万人,阴安县原有守军一千人,剩下的,就是本地乡绅组织起来的护院,约莫也是一千人上下,最后的百人,是潘凤从繁阳县带来的,满打满算两千百人。

更要命的是,无论是阴安县也好,繁阳县也罢,城墙都算不上高大,即便是死守着不出,恐怕也守不了多久。

与潘凤不同,战场似乎是高览的家,他整个人都亢奋了起来。

“主家,下去休息一下吧。”站在一旁的高览说道。

往常,潘凤向来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也绝不会坐着的人,此刻,他已经站在城墙上三个时辰了。

“不必。”潘凤回答的很是坚定。

“元皓在干什么,为什么我们这百人还不上城墙,马上就要打起来了。”潘凤问道。

阴安县的两千人已经各就各位,自己带来的百人,却是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被元皓带去了哪里。

“战斗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结束的,兴许田师是留了些生手吧,以做替补之用。”高览不确定的回答道。

事实上,即便是他也知道,就这么一个小城,守住了就守住了,一旦被打开了缺口,即便是百个生手顶上来也无济于事。

阴安县的县令是个文官,一副书生打扮,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有着书生的臭毛病执拗,潘凤依旧记得他来援那一天,阴安县令对他说的话,“郡守既然将阴安交给某,某就算死,也要死在城墙上。”说的掷地有声。

潘凤第一次觉得这种臭毛病是如此的可爱,他认为,他有必要记得这个名字,他叫洪全。

一个在任何史书杂记上,都没有被记载的人。

“某认为,”高览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这些护院,于守城而言,可能没多大作用。”

守军与护院很好区分,守军制式统一,护院的穿着千奇百怪,手中都有武器,身上却寸铁不沾。

其实,潘凤也看出来这一点,守城,最重要的是齐心,分工明确,就好比递石头的递石头,砸石头的砸石头,翘云梯的翘云梯,这样效率才会高,相对的,这也是最省体力的方法。

这一点,阴安县的守军做的算得上中规中矩,可是这些护院,算的上杂乱不堪,战前尚且如此,真正打起来的时候,想必十分气力能用出两分就算不错了。

“主家,田师让我亲手交给你。”此刻,小幺也出现在了城墙上,他是唯一一个被高览批准上战场的孩子,按高览的话说,就是这个孩子够机灵,身手也敏捷,不碰到那些硬茬子,自保是没什么问题的。

因此,他被放在了田丰身边充当护卫的角色。

潘凤也好奇这田丰到底在做些什么,从小幺手中抽过那枚竹签,仔细看了起来。

“这田丰,”潘凤看完,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这就是你的守十里者拒五十?”

直到此刻,潘凤才明白,这并非是一条战略意见,早在田丰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心里早就有了这一套完整的战略布局。

此时田丰似乎也心有所感,仰天默念了一句:“世人只会记得,你潘凤乃是神将再世,覆灭黑山贼不过举手之间。”

随后,他心中又坚定了起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何况一帝乎?”

“呜”

黑山贼并没有给潘凤留下思考的时间,攻城的号角被吹了起来。

无数黑压压的的人头像城中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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