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林缓缓打开合同...
粗略浏览了一下合同的内容,然后就把合同还给了林大力。
林大力盯着王哲林的脸,毕竟是一名运动员,不是艺人。
即便是他极力地想要管理表情,但还是被观察敏锐的林大力看到了他眼里的那份惊讶。
能让cba球员惊讶的合同,那么只能是那个了...
从王哲林手里接过那份合同,林大力开始仔细阅读。
认真看了10分钟,林大力就放弃了...
什么违约条款啊,甲方乙方什么的,比课本要难背的多。
他很佩服那些律师,脑袋是啥做的,记忆里那么好,能把这些晦涩难记的条款全部记下来。
看到这种什么惩罚条款啊,林大力就直接略过了。
即便是这样,他也花了20分钟才把这份合同看完。
他大概也了解了合同的选项。
从王哲林的表情,林大力就猜到这份合同很可能是球鞋的合同了。
没想到还真的是让他给球鞋代言!
只不过这份合同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甚至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烂。
就算是他这个没签过这种代言合同的小白,也能看出耐克并没有多少诚意。
合同的大致内容是邀请自己代言耐克的复古aj球鞋,对于这点林大力是满意的。
上一个时空,他的第一双aj还是莆田孩。
想要拥有那种定做的鞋林大力也觉得是痴心妄想,那些即便是很多nba当打的球员都不曾有这个资格的。
至于让林大力觉得耐克没诚意的点是合同的选项。
这份合同有两份签约模板给自己选择。
第一种是买断式的签约方式,这种就相当于卖身契,签了的话,林大力代言的这种鞋所有的销售利润他一分钱都分不到。
这版签约合同的买断金额是一年20万,签7年。
而且在签了耐克之后,不能再接其他关于鞋类的广告、代言。
今后他创作的视频里也不能出现其他鞋类的影子。当然日常穿啥这耐克管不着。
签了的话,aj系列的鞋子耐克可以无条件免费提供。
这份就是霸王条款!
如果是普通的中学生,早就被这年薪20w的“巨款”给冲昏头脑了。
但林大力是很清醒的,别的不说,他“基尼泰眉”的播放收益都能赶上这个价格了。
这20w对他而言就是打发要饭的。
那些霸王条款他更不能接受,开玩笑,劳资拍视频爱穿啥鞋穿啥。
第二版合同就更离谱了,没有年薪,但是他代言的鞋卖出去他有分成。
不是什么73分成,55分成,甚至就连91分成都没有!
他只能获得净利润的0.01%。
林大力是中考状元,不会连这种三年级小学生都会的算数都算不清楚。
假如卖一双鞋子耐克公司能赚100块钱,那么他只能得到1分钱。
当然这种合同和买断合同不一样,是能升级的,如果林大力代言的鞋销量达标,耐克这种大公司是不介意给他升级合同的。
不愧是资本家开的公司,已经把利益这块拿捏的死死的了。
耐克打得算盘无非就是仗着自己在业内的名声!
在球鞋这块确实是耐克称老大,阿迪的话还差了那么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