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密的树林之中,清晨的雾气刚刚散去,明媚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中倾泻下来,在山路上留下斑斑驳驳的树影。
一支百余人的行商车队在崎岖山路上缓慢的赶着路,商队的伙计们正坐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打着盹,这让本来枯燥的旅程更显得厌烦乏味。
昨天晚上,他们的商队驻扎到一个有酒馆的城镇之中,这在漫长的商路上是很难见到的光景,尤其像东部旷野这个荒凉的地方,一路行来,往往十天半月里见不到一个人家。
因此,有酒馆的城镇便是商队伙计们在旅途中难得一见消遣之地,他们在酒馆中一直狂欢到后半夜才得以休息,而今天早晨天不亮,在商队老板的催促下,伙计们又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赶路。
虽然众人浑身疲惫,但是却没有人对此抱有微词,因为出来做行商的人,都是为了赚钱而非享受的,起早贪黑对他们来说已然是家常便饭,金钱就是有这么大的魔力,哪怕最懒惰的人也会因它而变得任劳任怨起来。
然而商队的护卫们就不一样了,当雇佣兵的都是一些闲散惯了的人,像这样辛苦的行程,对他们自然是很难忍受的,尤其是在相互攀比的状况下,“公平”这个词语更成了佣兵们惫懒的借口。
“头,这不公平!”一名精瘦的雇佣兵追上了走在队伍前头的佣兵团长汉克斯。
佣兵团长汉克斯已年过四十,高大威猛,虽然武艺不算高强,但是胜在经验丰富,因此被年轻的佣兵们所信任,成了这个只有十个人的小佣兵团的团长。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看到那名精瘦的雇佣兵向他抱怨,没有说话,直接用肢体语言示意对方说下去。
“后面那个女的,”雇佣兵回头看了一眼坐在商队最后面那辆马车上的女人,继续说道:“听说那个女的每天的佣金是十个银币,都快赶上咱们整个佣兵团了。”
汉克斯也回头看了眼那个女人:她头上戴个黑色的巫师帽,身穿一件黑色的法袍,脸部被黑纱包的严严实实,手上也套着黑手套,浑身上下没有一寸肌肤裸露在外,就连一双眼睛也被一副厚厚黑框眼镜阻挡着,仿佛整个人裹在一颗黑色的茧中。
“你个蠢货,”提到那个女人,汉克斯的话多了起来,他对那名雇佣兵斥责道:“你知道个屁,那个女人是个初阶魔法师,而且是有魔法协会颁发的魔法师证明,如果不是商队老板巴德再三恳求,你以为仅仅靠十个银币就能请到她?”
“头,以前商队都没有请过魔法师,怎么这次要请魔法师了?”
“昨天在城里你没听说么?一个礼拜前东部旷野发现了恶魔,现在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听说连猎魔人都出动了,为了以防万一,商队老板巴德才决定雇了她,只要陪咱们穿过东部旷野,她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格卡,你就忍几天吧,反正她的佣金也不用你掏。”
听完汉克斯的话,叫格卡的雇佣兵对着那名女魔法师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看那娘们身材不错,听说女魔法师都是大美人,一直带着面纱也不知道脸长的怎么样?”
汉克斯一声冷笑:“格卡,你最好离那个女人远点,否则你后悔时,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正当汉克斯和格卡聊天之际,队伍中间的商队老板巴德向着汉克斯打起了招呼。
巴德是个年近六十的胖老头,有一副红棕色的大胡子,不论见了谁都会挂着一副乐呵呵的面容,他把汉克斯招呼到身边笑着说道:“过了这片树林,就是‘羊倌伯爵’的城堡了,我和安贝森这个吝啬鬼快有两年没见了,也不知道这家伙的羊养的怎么样了?”
“巴德老爹,‘羊倌伯爵’是什么意思?”
“我没跟你说过么?哦,大概我记错了,”巴德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开始对汉克斯说起了阿卡德的家族史:“他叫安贝森·阿卡德,是东部旷野这出了名的贵族。
相传他的祖先曾帮助过初代米兰德联邦女王打过天下,立下过不世之功。然而那个祖先却和恶魔签订过契约,这种人自然不会受到教会的喜欢,初代米兰德女王为了保护他们家族不被教会所迫害,只好把他边缘化到东部旷野这种偏远地区当边疆伯爵。
从此阿卡德家族就在东部旷野这个地方落地生根了,出于对教会的敌视和祖先的崇拜,阿卡德家族世代都是狂热的撒旦教信徒,一直盼望着有朝一日再和恶魔做交易,然而到今为止也未能得偿所愿。
东部旷野这个地方荒凉贫瘠,阿卡德家族自然混的一代不如一代,诺大个东部旷野被他们家卖了个干干净净,到了安贝森·阿卡德这代,就剩个伯爵头衔和个破旧的古堡没有卖了。
我曾劝他把古堡卖了好好做个平民百姓,结果这个家伙碍于贵族的自尊,说啥不肯俯就,为了过日子,买了一群山羊,让女儿、女婿和仆人们放羊贴补家用,还打肿脸充胖子,对外宣称山羊是恶魔的象征,他买山羊是为了研究恶魔!就这样,大家就给他起了‘羊倌伯爵’的外号。”说完,便和汉克斯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时间过得飞快,大约临近饷午的时候,巴德的商队来到了阿卡德家族的城堡外。
众人望着破落不堪又不失宏伟的城堡,遥想着当年初代阿卡德伯爵时的风光无限,不由的摇头唏嘘不已。
正当众人在观摩这座城堡之时,先去通报的伙计连滚带爬的从里面跑了出来,对着商队老板巴德惊慌失措喊道:“不好了,巴德老爹,死了,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