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在去镇中广场的路上。
“哦,尊贵的魔印师大人!”杰夫惊呼道,“我昨天并不知道您是魔印师,后来贝伦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没再敢去打扰您。”
“你现在知道了也不迟。”亚瑟轻笑道。
他从杰夫神情中已经知道了魔印师这道身份究竟有多好用!
“哦!真不敢相信一位魔印师昨晚竟然在我家过夜了!我说出去一定不会有人相信的!”
“克拉镇的魔印师莫里森都不会制作便携式魔印圈,可您却会制作,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杰夫还在那里一个劲地吹捧。
若是能和一个魔印师打好关系,甚至获得他的青睐,这将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事情!
莫里森已经老得不再收学徒了,自己的儿子贝伦若是能被这位年轻帅气的魔印师大人收为学徒,那这辈子可真就衣食无忧了。
杰夫的马屁拍得没有多少水准。
亚瑟听得无感,而且,他还有正事要办。
“行了,你给我说说那杂货铺的情况吧。”
从杰夫的介绍中,亚瑟知道了杂货铺的老板费可斯·葛朗台曾经是自由城邦的居民,是十年前跟着信使全家来到克拉镇的。
他老婆早逝,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
那时候克拉镇的庇护者还是一个叫做莫里森的老魔印师。
莫里森现今六十四岁,比费可斯·葛朗台整整大了一圈。
但老葛朗台当年却将自己才十六岁的女儿嫁给了他,然后获得了镇子最中央那片土地的使用权。
后来他的大儿子好运地觉醒成为了神眷骑士。小儿子又被莫里森收为了学徒。
于是逐渐成为了克拉镇的大户。
人们都将自己家的货物——玉米,肉,动物皮毛,陶器或是布匹等交给老葛朗台,他收下之后付给客户交易点数。
十克盐等于一个交易点数,三斤麦粉等于一交易点数……
甚至可以用钱币来交换交易点数——信使瑞克不和他们交易,他们的钱币留着也是没有用的。
这也导致了整个镇子大部分的金阳、银月和铜星,都在老葛朗台的杂货铺里。
然后客户们可以用交易点数购买店里的其他物品。
只不过,要买的东西似乎永远比老葛朗台收购的价格高。
“既然他总是占你们的便宜,你们自己去找别人私下交易不可以吗?”
杰夫解释道:“以前我们就是这样做的,每隔五天集中到镇子中央进行贸易。
但大家每次都会为了多少豆子换多少玉米,或者要给修桶师多少米才能请他帮忙做个米桶而争吵不休。
因为交换物资,镇民们每天都在起争执,随时都会大大出手,打死人也不是没有的。
但老葛朗台来了之后,成功将所有争执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然后,大家就和睦了。”
“这么说来,这人也不是一无是处嘛。”亚瑟打趣道。
“虽然是这样,但镇民们还是都很想吊死他。”杰夫揶揄道:“不过这话你们可别说是从我这里传出去的。”
边走边聊,没过多久他们一行人就抵达了镇中广场。
广场四周有数十间绘满了魔印的房屋,院子外还全部都魔印桩庇护。
这里的居民都是无须在牧场或是田地里工作,也不用伐木的人,裁缝或是面包师,铁匠或是修桶匠之类的,都住在镇中广场。
简而言之,这里就是一个小商圈,或者说富豪区——克拉镇生活最滋润的人都住在这里。
镇中广场是供人集会的地方,吟游诗人来的时候,会在这里举办表演。
它的中央,耸立着克拉镇最大的建筑——葛朗台杂货铺。
“我就带你们到这里了,你们自己进去吧,我可不想见到老葛朗台那副肥猪样,我还得去麦田里除除草。”
然后他转向亚瑟,“尊贵的魔印师,欢迎您回去的时候到我家歇脚,我妻子会好好伺候您的。”
“咳咳咳。”这句话怎么有点怪怪的,亚瑟摆了摆头,他可不是曹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