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果,让陆离的老同学们有些无奈,这年头,说真话也没人信啊。
……
与此同时。
大洋彼岸。
由于时差的原因,这里正是白天。
爱思维尔出版社。
《细胞》杂志编辑部。
雷蒙德从会议室离开后,来到了办公室,坐在椅子,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便开始审阅稿件。
嘶!
仅仅是看到了发件人的名字,他就瞬间坐直了身体,打起精神。
因为。
发件人是陆离。
对于陆离,雷蒙德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这位天才又有什么惊人的研究成果了吗?”
雷蒙德嘀咕了一声,迅速打开邮件,只看了一会儿,他就瞪大了眼睛。
“我的天……通过基因改造,制造寄生叶绿体,寄生在兔子的表皮细胞,让兔子能够进行光合作用……这太疯狂了!”
“如果是其他人的投稿,我只会当成是科学幻想,然而,这是陆离的投稿,仅仅是这个名字,就足以说服我,这篇论文不是科学幻想,而是值得相信的科学论文。”
雷蒙德心中狂跳,继续往下看,看完之后,他已经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他才喃喃自语:“他这是已经踏足了帝的禁区啊!虽然现在还只是动物实验,但这应该是积累经验,等到时机成熟,他就会开启人体进化的大门!”
“这篇论文一旦发布,不但整个科学家要地震,整个世界都要地震了!”
……
这一天,注定是不寻常的一天。
虽然《细胞》杂志还没发布,但是这篇论文已经被雷蒙德发送给了一些朋友,而那些人,都是生物科学领域的泰山北斗,是各个国家的国宝级科学家。
哈佛大学。
约翰·欧基夫教授看完邮件后,深吸了一口气,闭眼睛,思考了将近半小时才睁开眼。
而这时,他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去龙国,去见陆离。
这一次,他不是邀请陆离加入哈佛大学,而是……
他想要留在陆离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实验助理,他也要留下。
他已经老了,他想亲自参与到陆离的项目中,跟随陆离一起,开启人体进化的大门!
这是他毕生的梦想!
而只有跟随陆离,他才有机会见到这个梦想成真!
与此同时,他也有些私心。
他已经老了,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而一旦开启人体进化之路,人类的寿命或许可以突破现在的极限,而他,也有机会延续自己的生命!
“呼!”
约翰·欧基夫长吐一口气,站起身,拿起手机,拨通了自己的学生许小川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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