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沈芸抬头看向沈越,想说些什么,但一想她前一刻还和这个二哥有说有笑,转身就把人家的亲娘给告了,尽管她自认问心无愧,也觉得说什么都挺多余的。不是有句话叫做“解释就是掩饰”吗?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若我不背着人给你枣糕,就不会害你受冤枉。”沈越似乎理解她的纠结,主动开口道,“姨娘是有过分的地方,你不要往心里去。” “……” 沈芸张着嘴看了他半天,见他还是一如既往的风轻云淡,不像是开玩笑或者嘲讽她,才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个微笑。 “傻丫头,不要想那么多。”见她一副呆傻样,沈越忍俊不禁,笑得比她自然多了。 这个二哥如果不是城府极深、深藏不露的话,简直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啊!以后若是能当官,沈芸相信,大义灭亲的事,他也是做得出来的。 不过那些和她无关,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人还对她这么友好,嗯,应该可以列入潜力靠山的名单了。 心里决定恢复同他的友好往来之后,沈芸将一切顾虑抛到脑后,也顾不上说话,当着沈越的面,一手托着包袱,一手伸进包袱里摸寻,片刻之后,拿出来一个如意状的荷包来。 荷包整体湖蓝色,正反两面皆有兰花图案,粗略看上去,兰花的图案较为粗糙,远不如刺绣的精美,但整个都是用极细的丝线编织出来的,别有一种古朴精巧之美,而且背面的兰花含苞待放,正面则花开正盛,足见制作者的用心。 “想不到三妹妹还这般的心灵手巧,有劳了。”沈越似乎没有料到她还记着这件事,看着她手心里的荷包,不知是感动还是惊喜,也不推脱,道过谢就伸手接了过去。 “二哥若是喜欢的话,就先凑合用着,日后我再替你编几个更好的。”沈芸见他没有嫌弃的意思,也有些高兴,“二哥不要怪我擅自做主才是,你选的颜色太暗了,我就仍旧按着自己的想法做了。” 上次沈越选的是藏青色,和他现在身上佩戴的荷包一个色。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靛蓝色的衣服,腰系藏青色的荷包,再加上沈越说起话来也是老成持重的,总让人觉得老气横秋的。和她那鲜衣怒马的大哥沈煜比起来,明显就不是一个娘生的。 “嗯,挺好。”沈越略微点了下头,将荷包收进书袋里。 “那我先走了,二哥也快点回去歇息吧。”在门口站了这半天,已经有不少下人往这边张望,没有其他的事,沈芸告别道。 “嗯,你也去吧。”沈越倒不怎么在乎旁人的眼光,立在原地,见沈芸走远了,才转身往院子里走。 路上见沈兰也在走廊下看着他,眼里似乎有些怨恨,他看了她几眼,没多理会,径直进去给夏姨娘问好去了。 自从沈父回来之后,沈芸觉得自己的运气好了许多,不仅有了沈父这个靠山,和夏姨娘翻脸后,还能继续拥有沈越这个潜力靠山,而且还有了自己的院子。像这样有房有廊,有花架凉亭的四合院,把前世的她卖上一百次,估计也买不起。 卧房、书房、客厅什么的都有了,人的心情也跟着敞亮了许多。用过晚饭,沈芸正在书房里练字,李妈妈手里托着一件东西走了进来,脸上满是笑意。 “妈妈得了什么好东西,这般高兴?”沈芸放下笔,让她坐了。 “东西是好东西,只是我哪里配得,小姐看看就知道了。”李妈妈将东西放在桌上,揭掉上面盖着的绸布,是两个一般大小的锦盒。 沈芸见了这盒子就明白了,里面应该是她为雁鸣和润秋打的金簪。 “有劳了,不想竟打制的这般快。”沈芸将锦盒打开,把两只金簪都拿在手上观看。她原以为古代都是慢工出细活,没想到才几天就做好了。 “照理说是要些时日,一来店里的主顾不少,二来小姐要的精巧,格外费功夫些。我家儿子感激小姐不仅宽恕我,还照顾家里的生意,特意夜里赶工做出来的。”说起自家的儿子,李妈妈是一脸的得意,“十两银子一两金,没有半点削减,两只簪子都是一样的款式,小姐仔细验验,看合不合心意。” 沈芸将簪子拿到眼前,见雁鸣端着茶水过来,随手递给她一支。 金簪的顶部做的是蝴蝶展翅的样式,沈芸不懂得具体的工艺,只觉得蝴蝶翅膀上的纹理清晰,像是镂空出来的,又像是用极细的金丝织出来的,蝴蝶停在一朵重瓣吐蕊的牡丹花上,手轻轻摆动一下,蝴蝶的翅膀和触须就跟着一颤一颤的,仿佛真的要展翅高飞一般。 沈芸之前以为李妈妈儿子的手艺只是不错而已,看了金簪立马将人往能工巧匠上看齐了。 “栩栩如生,手艺实在太精湛了。”沈芸真心实意地夸赞道,“看得我都舍不得送出去了。” “小姐若喜欢,把这支留下吧,我不要了。”雁鸣闻言立即将她手中的簪子递了过去,只是眼睛还黏在簪子上收不回来。 “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言而无信吗?拿去吧,日后再托妈妈去打个更好的式样。”沈芸将簪子推回去,看着眉开眼笑的雁鸣道。 “小姐既看得上眼,日后想打什么,只管和我说,保管让你称心。”李妈妈长了脸,越发欢喜了,满口应承道。 “那是自然的。”沈芸点了点头,示意雁鸣将里屋盒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沈芸接过盒子,从里面拿出两个丝线编出的金鱼,通体红色,金鱼的眼睛部分,各装了一个珠子状的碎银。 “闲来无事编的小玩意,妈妈若不嫌弃,就拿去给孙儿玩吧。”沈芸将金鱼递给了李妈妈。 “这如何使得?还让小姐费心思。”李妈妈搓着双手,嘴上客套着,“前几日见你给二公子编的荷包,我就爱得不得了,没曾想还有我的一份。” “我素来笨手笨脚,针线女红是拿不出手的,只讨巧编些小玩意,妈妈不要见笑才是。”沈芸将东西放进她的手里,俏皮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您既不肯收我的手工费,这些东西够或不够,您老都只能认了,我可是不会再填补的。” “够了够了,富裕着呐!”李妈妈行了个谢礼,便把金鱼放进怀里,“小姐这手艺,不仅手巧,心也巧,一般人哪里想得出来。” 沈芸又同她说了会闲话,没有别的事,就让她回家去了。 “我的月钱今后也放小姐这里吧,若用的着尽管使。”见沈芸这么大手大脚的,雁鸣忍不住替她心疼。 “钱放着也是放着,倒不如拿去结个善缘,说不准日后还能派上大用处。”沈芸摇了摇头。 “小姐又不出门,结好那些外人做什么,如今又得了老爷的偏爱,日后还有什么可发愁的呢?”雁鸣一脸不解。 “你不懂,就是因为连门都出不了,我才担忧啊。”沈芸郁闷地回了一句。 沈父再偏爱她,也不可能让她随心所欲,终究还是逃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这个院子,搬到未来夫婿的院子,一辈子挣不脱三从四德。更何况她的主母还不是个善茬,堂堂侯府家的千金,整死她还不是轻而易举。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想要摆脱这一切,除非寻一个更高更稳的靠山,或者自己成为自己的靠山,她在前世尚且没有做到,在这里又谈何容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步步为营总比坐以待毙要好。 沈芸这边为自己的未来发愁,夏姨娘却是在为眼前犯难。 自打沈芸在她房前一跪之后,她这几日连沈父的面都见不着一回。再这样下去,她和守活寡有什么分别,其他不提,只下人们嚼舌的话,都能让她抬不起头来。 他们又惯会捧高踩低,如今沈芸得了势,倘或都帮着沈芸来对付她,她的下场不就和程姨娘一样了吗? 被沈芸欺压,她就是死也不会甘心的。 左右都想不到让沈父回心转意的好法子,最后她只能把牙一咬,继续到沈夫人面前伏小做低,恳求沈夫人出面,替她说两句好话。 沈父这几日都歇在前面的书房里,沈夫人本身心里也很不忿,被她这么一哀求,心里更是恨不得掐死沈芸。 “你也是身为人母的,怎么能和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闹成今天这个样子,也是咎由自取!”可面对夏姨娘,她还不能露出心事来,“不但辜负了我的一番信任,连我在老爷面前也跟着担不是,当初你若直接与我说不愿意,我还会强求不成?” “是,都是我的错,不该心胸狭窄,和她一般见识。”见沈夫人说的冠冕堂皇,夏姨娘心里气的发堵,嘴里还只能不停地认错,“事已至此,还恳求夫人替我和老爷求个情,我以后一定痛改前非。” “遇事就只会哭哭啼啼,还不如三丫头一个孩子!”一见夏姨娘弱弱地抹眼泪,沈夫人心里就不自在,“你也替老爷养了两个孩子,都是他的骨肉,就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老爷也不会真把你怎么着,等着吧,等他这口气消了,自然就没事了。” “可什么时候……”夏姨娘哪里有耐心等。 “行了,这事我记下了,我也乏了,你先回去吧。”沈夫人不想再听她废话,半躺到床上闭目养神。 以前伺候了沈夫人那么久,夏姨娘自然清楚她的脾性,见她不欲多言,就把话都咽回肚子里,悄声退了出去。 等她出去了,沈夫人蓦地睁开眼,手指紧紧抓着被子,就好像抓着的是沈芸的脖子一般。 不过很快她就恢复了常态,刚才那一幕像是不曾发生过一般。 许久没有人逆过她的意,她竟被一个小小的庶女气的失态了。想想又是何必呢,她本能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好主母,无限地宠溺她,让沈芸对她感恩戴德,最后再替她寻一个好夫婿,然后呢? 然后凭借侯府的权势,随便给她们安一个罪名,就能致她们于死地。别说是沈芸这种除了沈家无依无靠的,即便是她那贵为妃子的庶妹,不也只能在深宫里孤独终老么,皇帝只新鲜了数月,便弃之脑后了,连个子嗣都没有。 究竟是长痛还是短痛,就看沈芸接下来的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