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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的名字

按照文艺作品中的称呼,千夜的这种“病”应该归类为血族。

这种生物,自然不可能单独存在,应该是有着一个族群。

但是从出生时至今日,千夜从未发现过任何一个与自己同样病症的人类。

以前在网络上搜索过一些类似“血族”的社群,或者自称是Vampire的网友,然而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大多都是一些标新立异或者干脆就是恶搞的无聊中二病青年。

就算有一些真的喜欢吃鸭血、猪血、羊血等动物血制品的人,但他们基本也不存在什么“超能力”。

对,超能力。

这就是血族与人类的根本不同所在。

影视作品中的血族:皮肤苍白、獠牙尖长、吸食血液、害怕阳光照射,拥有超能力,力大无穷、瞬移、心灵控制、不死之身等等。

简直就是无敌超人的存在,《吸血鬼日记》、《暮光之城》的流行,让Vampire这一文学艺术角色成为万千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

现实中的千夜:皮肤苍白,没有獠牙,要是涂上防晒霜戴上棒球帽身上的衣服厚实点,其实是不怎么惧怕阳光的。

至于超能力......力气确实大,但要说到力拔山兮还是差得十万八千里,当然参加个举重、掰手腕还是轻轻松松赢得世界冠军的。

但以他这瘦弱的身板去参加那些比赛赢得冠军也实在是不科学,如果不想成为实验室里面被切片的小白鼠,最好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太出风头。

瞬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百米最多也就比奥运冠军博尔特快了那么几秒。

心灵控制......在目光对视的时候,确实可以通过言语引导着对方根据自己的指示行事,不过成功的概率极低,很容易被人当做神经病。

再然后......不死之身,记得初中的时候,一个同学踢足球把脚摔骨折了,他也试着把自己的脚弄骨折,结果恢复的时间只有那位同学的十分之一左右。

那个同学养了两个月,而他一周就基本又蹦又跑了。

这么低效的恢复速度,与影视作品中的“不死之身”可是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他曾经试过跳楼,来试验一下自己的“不死之身”,结果站在学校楼顶一个小时,被太阳晒得头晕目眩浑身发软,最后愣是没敢跳下来,反而是惹了好大一场风波把自己父母吓得要死。

当时警察还来到学校调查是否有“校园欺凌”。

现在回忆起过去的那些荒唐事,心里依然有些荒诞不经之感。

幸好那时候胆小,不然恐怕现在就不存在了。

经过叛逆而作死的青春期之后,他就像一个普通人一般生活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如果说感到遗憾和可惜的事,也不是没有。

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话,活到这么大,他竟然连一场正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

虽然凭借突出的外表从小学起便收获了无数的告白和情书,不过......他始终没办法克服心里的那道难关,越出关键的那一步。

最近,他感觉到自己可能才思枯竭了。

江郎才尽了。

渐渐有力不从心之感。

创作的时候屡屡走神犯困,大脑就像将马力十足的布加迪跑车开进了插满稻香的田野里,泥水纷飞,寸步难行。

这种感觉,在业界被称作创作上的瓶颈期。

有了这样的危机意识。

如果没办法突破这个瓶颈,恐怕他的创作能力也就停留在这个阶段了。

虽然世人总拿他与东野圭吾相比,但是他内心知道,无论自己的书卖得有多好,但是自己永远都比不上东野圭吾。

原因是东野圭吾小说中的人物感情内敛真挚、暗潮涌动,特别是爱情方面的描述,一般的推理小说家差之远矣。

千夜从未经历过爱情,自然无法在书中描绘出生动感人的男女之情。

画龙画虎难画骨,始终是隔着一层皮。

所以为了扬长避短,千夜尽量不在书中描述爱情,哪怕编辑部、出版社甚至读者再三反馈要求他在书里多加一些爱情元素,多洒一些狗粮,他都坚决不与现实妥协。

连环杀手系列。

医生系列。

老师系列。

Jk系列。

空姐系列。

出租车系列。

密室杀人系列。

食人魔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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