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子夜在桌子上写写画画的,小瞳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下,发现林子夜这是在写歌。
顿时嫌弃的说道:“原来你说的办法就是自己写歌啊,你能写出什么好歌来。”
“说了那么久,就这个办法,浪费我的感情。”
林子夜头也不抬地回道:“都说了天才的世界你不懂。”
“切,人家专业写歌的写出来依依姐都不满意,就你这业余的肯定更看不上。”
“有时候天赋比努力更重要,恰好我就是天赋型选手。”
两人斗着嘴,十分钟后,林子夜抬起头来说道:“好了,等会拿给你依依姐,她自会判断是不是好歌。”
然后林子夜看时间不早了,就自己离开剧组回家了。
没错,他就是这么自由。其实林子夜这个动作指导更像是一个顾问,只是给影片中盗贼偷东西的动作提供建议,至于于磊采不采纳就不关他的事了。
悠哉悠哉的回到家,林子夜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无聊,想找点事干。
于是他打开微博想看看网上有什么新鲜事,不过上面的明星八卦都是自己不认识的,完全没兴趣去吃瓜。
翻着翻着,林子夜看到江沪卫视《华国之声》的宣传已经开始在微博上预热了,什么打造华国最顶尖的音乐类综艺节目,开启全民音乐盛典,欢迎全国喜欢音乐的朋友踊跃报名参加海选,找出最美的华国之声等等,反正就是自己很牛逼,对手很low逼。
至于对手是谁,当然是华国另一个强势的电视台,湘南卫视了。毕竟两家电视台为争夺国内除华视这个bug之外的电视台一哥位置已经打过好几次嘴仗了。
吃完这个瓜之后,林子夜又无聊地刷着微博,突然他灵光一闪,“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在微博上写小说吧,既打发时间又可以赚钱,啧啧,我真是天才。”
微博也是可以写小说的,只不过大多都是中短篇小说,毕竟看长篇的还是在文阅网上看比较舒服。
想做就做,点开原主的微博,微博昵称是“子夜时分”,发现上面根本就没发过微博,就是转载了好几篇心灵鸡汤,看着林子夜都无语了。
“这傻孩子,心灵鸡汤都是别人把肉吃完了,剩下的汤水,居然还天真的相信了。”
林子夜一边摇头自语道一边把这些心灵鸡汤都删了,“本猫大人才不吃别人剩下的东西呢。”
删完之后,看着空荡荡的微薄,然后又把昵称改为“子夜大人”,林子夜满意的点了点头。
“就是这个账号没几个人关注,得先写篇小说吸引点人气。”
林子夜最终打算写一篇前世很火的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尽管林子夜对这篇小说全然无感,毕竟这是主要是写一个男人在网络上爱上了一个女,而且这个女人患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最后就是悲剧收场的一个狗血故事。
只不过作者写得比较入情入理,从开头的谐谑到结尾的真挚和悲情,都能吸引读者看下去。
当然,你也不能指望一只猫看着人类写的言情小说能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但奈不住这篇小说畅销啊,有很多年轻男女就喜欢这个调调,林子夜也只好满足勉为其难的满足一下这些人。
于是他立即开始码字,这只是篇只有五六万字的小说,以林子夜的手速,两天之内估计就能码完。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大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大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当然,小说肯定是要修改一下的,才能更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不过这只是把某些名称换成这个世界的人所熟知的,不然鬼知道林子夜写的是什么。
这边林子夜正在辛勤码字,而另一边陈依依也终于把今天的戏份拍完了,正打算回去休息的时候,就见小瞳拿着一张纸跑过来了。
“依依姐,这里有一首歌你看看满不满意。”小瞳有点忐忑地把林子夜写的歌递给陈依依。
陈依依疑惑地接过纸张问道:“你哪里弄来的歌?”
小瞳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解释道:“我闲着没事就跟林子夜说了你的事,然后他就写了一首歌说可以帮到你。”
“你呀,真是…”陈依依点了点她的脑袋,不过也没责怪小瞳,毕竟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该知道都知道了,不在乎多一个林子夜。
虽然对这首歌不抱有什么希望,但毕竟这是林子夜出于一片好心写的,她还是低头看了起来,歌曲名是《红豆》,继续往下看,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一边看还一边哼着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