噔噔噔……
尉迟恭迅速跑到楼下吩咐隐藏在暗处飞骑跟上。
……
王宅。
老王扛着一袋米粮回到家中。
“累死老子了!”
咣叽一下把米粮摔地上。
老王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吐着舌头一个劲的喘气,那鸟样跟哈士奇没什么区别。
“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吧!也不知道原主平时都在干什么?也不好好锻炼锻炼,不是说古代读书人都是兼学武艺的吗?”
老王一边吐着舌头一边在心里暗暗吐槽。
“王初一,赶紧出来帮忙,我快累死了!”老王扯开嗓子嚷嚷道。
“来了!”小丫头赶紧跑出来帮忙。
两人像耗子一样拖着米袋,一点一点的把麻袋拖到米缸旁边。
“王初一,你每天吃辣么多,就没转化出点力气出来?”
“阿郎,我以后保证会少吃点的。”小丫头弱弱的说了一句。
“你这话都说八百遍了,我信你个鬼哦!好了!去倒杯水给我,记得倒那些煮过的。”
“哦!”
很快小丫头就端着一杯凉白开过来,老王接过杯子,咕噜咕噜的一杯就喝了下去。
啊!爽!
“对了阿郎,刚才马郎君来过,见你不在家,就回去了。”
“马周?”
小丫头点了点头。
“他来干什么?又来蹭饭?我都穷成这狗样了还占我便宜,这货还要不要点碧莲?”
“阿郎,什么是碧莲?”
“一种植物。”老王没好气道。
“哦,就是跟你以前说的‘草’一样?”
嘿!还挺会融会贯通嘛!
“对了,马郎君留下了这个给阿郎。”
老王接过来一看,“请帖?”
反正古代那些什么名剌、名贴的鬼东西,老王基本都不太懂,好在里面的字还算认识。
大概看了一下,意思好像是邀请他去参加什么文会。
老王长吁了一口气,只要不是结婚请帖就行,文会什么的无所谓,过去凑个热闹,还能省顿饭,好事!
说起马周这货,老王跟他就是在文会上认识的。
当时这货一边吃还一边往怀里揣,道德底线比老王还低。
老王最多就是尽量吃多一点,这货是直接连吃带拿的。
还特么脸不红心不跳的,委实是人才之中的人才。
两个字概括,牛逼!
关键是这货文学素养还特么高,比老王这个半吊子冒牌货强多了,属于真才实学的那种。
就是小气了点,还爱占小便宜,逮着机会就上老王家蹭饭。
老王之所以会这么穷,一半原因是因为小丫头王初一,另一半就是那马周。
用老王的话说就是,这货道德品质有瑕疵!
老王自动将他归为损友一类。
虽然两人年纪相差有点大,但老王没把他长辈,马周也没把老王当小屁孩。
两人的关系很是微妙,有点类似于忘年交。
但又没有忘年交那么和谐。
总之,挺复杂的吧!
损友或许是最恰当的形容词。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损友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