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呢,无论是谁,被抓到必然要将其碎尸万段。”
虽然明雨灵并未发出声响,但听到此话,不禁心中一颤,凌鸿阁先暂且不说,若真是军中,谁会有如此大的胆子呢,明雨灵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愣愣的坐回了原来的石椅上,虽然此事并不在她的管辖范围之内,但被害之人是她同父同母的亲哥哥,又怎会置之不理呢。
片刻后,刘皇后端着茶壶茶杯走了过来,出来透透气,面色就是比在屋子里好了许多,而后为明雨灵倒好了茶“来。”
可明雨灵却还在想着两士兵说的话,只脑中一片雾水,不知从何想起,也不知从何寻找问题,在宫女的陪同之下,明雨灵和刘皇后在院子中待了约有两个时辰,起码在这,心情能稍微好些。
刘皇后整日为明雨灵提心吊胆的,脸色很是沧桑,像是老了好几岁一般,更是失了那犹存的风韵。
而明雨灵内心沉思,没有想着那伤心过往,于是并没有那么疲惫了,更是喝了刘皇后亲手泡的茶,补气补血,这神色便更好了些。
放的风也差不多了,于是两人欲回寝宫,但却不料,乔贵妃的随从宫女走了过来,行礼说道“参见皇后娘娘,公主殿下。”
刘皇后自当认得这是何人,虽然并没有好脸色,可心中却很是好奇,问道“你来所谓何事?”
宫女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回皇后娘娘的话,贵妃娘娘已经与景燕门的门主谈好了,说今晚许时,安排公主与他们少主在城中的欲仙楼见一面。”
刘皇后道“知道了,回去吧,再传个话,就说本宫谢过乔贵妃美意了。”
“是,奴婢告退。”在此宫女走后,刘皇后抱怨道“真不知道这乔贵妃是怎么想的,明知身体有恙却还安排在今晚。”
本就心有怀疑的明雨灵,一见得乔贵妃动作,便立刻有了怀疑的方向与目标,低声言道“奇怪,好好的皇宫不来,为何要安排在酒楼之中,即便是他们景燕门也好啊。”
刘皇后也深有不解“谁知道呢,距许时还有一个多时辰,就好好打扮打扮吧,怎么着不能失了咋们皇家的风范。”
明雨灵微笑着点了点头“嗯,母后说的是。”
说罢,两人便回了寝宫,为明雨灵那毫无瑕疵的脸又增添了一抹俊色,粉红的胭脂与斑斓的脂粉涂在她的脸上,更是如同天仙下凡。
地洲,裳合城中……
明煜的腿伤已经好了许多,细看之下还是有些一瘸一拐的,而袭击已经是十几天以前的事了,此刻的明煜浑身脏兮兮的,更是破衣烂衫、疲惫不堪,若不被当成乞丐都不错的了,哪里联想的到是地位尊贵的当今殿下。
裳合城是地洲主城,自然有着十足的生气与大城的气派,但穷苦之人众多,贫富差异巨大,这是整个世间,历朝历代都无法轻易解决的事情,但好在没有战乱之苦,百姓和乐,这才是最值得庆幸的事。
明煜走在街道之中,两边都是小贩,皆在卖力的吆喝着,哪怕现在到了下午,他们却没有展现出丝毫抱恙,个个卯足了劲,一声更比一声响。
明煜继续朝前走着,这几日之中,除了静静养伤,便是在山林之中寻找野果、溪流,既然老天选择让自己活下来,怎么着也不能就这样把它浪费掉吧,虽然活了下来,但却没少吃苦,由于腿伤问题,抓不了野鸡野兔,只能靠野果充饥,瘦的明显的很。
几日前发觉受伤之处好了些许,便拄着木棍走出山林,如今已能自由行走,算是对得起这些天的忍耐,本来他也没有目的,只想回到之前出事的茶楼之中,但转念一想,去那应该不会有结果了。
而在途中所看到的情形,与寻常之时一致,没有半分区别,于是便想明盛应该未遭毒手,虽然不知是何原因,但应该安然无恙的在皇城之中,如此一来明煜便放了心了,决心到裳合城中报官,只要到了官府之中便算安全了。
但长途跋涉旅途劳累,明煜已然是气喘吁吁,而且这肚子更是不争气的咕咕叫,无奈的他蹲坐在一处拐角之中,却忽然发现旁边都是一群与自己一样的人,不,明煜他是遭人追杀,流落街头,而他们是一群真真正正的乞丐,平日里无法相提并论,但现在却不得不被一视同仁了。
明煜倒也不是看不起他们,只是想安安静静的歇一会,所以在没与他们有过多接触,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明煜正倚靠在墙角闭目养神的时候,乞丐们竟忽然围了过来,个个面露杀气,经过一战之后的明煜变得谨慎许多,听出他们的动向,便猛的睁开了眼睛。
只见面前之人死死的盯着自己,距离不过一掌之间,明煜瞬间意识到事情不妙,但心中还是平静下来,站起了身,这才看到,有数十名乞丐与自己跟前,定然不怀好意。
从前就听说许多叫花子成群结队,一起要饭,这也就罢了,更有甚,者竟上了山中,做起了山大王,烧杀抢掠,看起来面前这些人即便没有那么严重,也定然来者不善。
而面前这人,虽然瘦骨嶙峋,可却有些老大的风范,想来定是他们领头的了,明煜虽然有些惊讶,但心头却并不畏惧,对面前这人,淡淡问道“你有何事?”
这人冷笑一声,完全是一种审问犯人的态度,根本没有在意明煜的问题,说道“小子,哪人啊?”
明煜身为一国之殿下,将来的一国之君,虽不知百姓有何苦难,但却知这些乞丐也是百姓,不能因为他们在街头流浪,在外要饭,就不将他们当人看,更不想惹是生非,所以即便面前这人语气不中听,但明煜却还是沉得住气,答道“家在晋洲乾昭。”
众人一听,不禁哎呦一声,这人又道“皇城的人,在那要饭可比在这强多了,你为何来这?”
明煜微微一笑,说道“这似乎与足下没什么关系吧。”
此人听闻,不仅不气,反而豪爽的大笑“听你的言辞,想来是个富贵人家的子弟吧。”
明煜沉思片刻,皇帝之家应该算是个大户吧,于是便点了点头,还未开口,这人便抢先说道“我不管你来自何处,又是何家中人,当然,你为何来此讨饭我也就懒得问了,不过既然来到了这,便应该清楚这里的规矩。”
明煜一怔,忽然想到几年前在乾昭城中两股叫花子互相厮杀,双方一百多人,打得是血流成河,本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但却一头挑事,这才如此,而且听说各行各业,无论是高端还是卑微,皆有他们门中的道道,想必这人接下来要说的便是他们裳合乞丐界的规矩了吧。
明煜不想听他讲这些,但又忽然心生好奇,多了解一些倒也无妨,反正只是休息一会儿就走,于是说道“还望足下明言。”
这人挥了挥手,一旁站着的小弟走了出来,朗声解释道“小子,听好了,咋们这块的叫花子,虽然成群结队,但想吃着饭,全凭自己,谁要的多谁尿性。”
明煜不由得愣住,所谓的门道就这么简单?简直有些不敢相信。
那领头的又道“小子,我看你面生,既然如此,那么我就破个例,今日由我们这些做大哥的带着你去要饭。”
明煜稍急,叫道“谁要做你们小弟了。”
然而他们却并不听明煜的话,好像选择性失聪一般,直接拉着他来到了个大酒楼门前,于拐角处停下,明煜望了一眼前方,却见这酒楼很是阔气,实为罕见,恐怕只有各洲主城才见得到了吧。
明煜将信将疑的问道“你们……打算在这要饭?”
身后的乞丐之一,忽然叫道“要什么饭,咋们这叫化缘。”
明煜猛然转身,低声问道“化缘?那不是和尚的专用词吗?”
“哎呀,差不多差不多啦。”那乞丐挥了挥手,若穿上个体面的衣服,定然有个文质彬彬的样子,而明煜却淡淡一笑,没想到这些人还挺幽默。
随后,明煜又问“不是说要去要……化缘嘛,待在这做什么。”
说着,明煜便愣愣的径直朝前走着,领头的那个立马将他抓住,连忙道“哎哎哎,你疯啦,怪不得在乾昭混不下去,你就这样去要饭,会被小二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