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李芷风还在朦朦胧胧的睡梦之中,忽然觉得眼前有人影闪现。睁眼一看,只见单卓坤正站在她的面前,居高临下的静默俯身注视,右手还提着一只浑身长满了灰色茸毛,一刻不停拼命挣扎的野兔。
见李芷风看向自己,单卓坤顿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飒女,你这睡觉怎么会一动不动?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他边说着边来到已经燃尽的灰堆前坐下,右手提着野兔的两只耳朵,左手则从腰带中摸出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在李芷风的注视下,摆出了一个磨刀霍霍向野兔的架势。
“登徒子,你要干什么?”
李芷风站起身来,迅速来到了单卓坤的身边,不容分说从他的手里抢过了野兔,紧紧的抱在自己的怀中。
单卓坤被她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狠狠的吓了一跳,微微抬着头,将嘴巴张得老大,一副错愕的神情。
“飒女,你干什么?”
“登徒子,你怎么可以吃兔子。”李芷风瞪视着单卓坤道,“这兔子这么可爱,你竟然能下得去嘴,真的是太残忍了。”
单卓坤蓦地站起身来,用手点指着李芷风怀里的兔子,据理力争的抗议道:
“什么?我残忍?!我要是真的残忍就不会将它带回来了。我跟你说,它腿上可是有伤,你要是不怕它残疾,就尽管护着好了。”
李芷风听单卓坤这般言说,这才意识到方才是自己太冲动了。她用双手拿着兔子,认真的查看着它的腿部。果然如单卓坤所说的那样,左脚又红又肿,像是被什么东西夹过了似的。
“这是......”李芷风疑惑的问道。
单卓坤不屑的瞪视了她一眼道:“是被猎人下的夹子夹得,我早早便醒了,见你睡嘚和死人一样,就出去转了一圈,然后就在附近的山道发现了它。”
他边说着边从李芷风的手里拿过了兔子,在用刀子割下了自己衣角上的一块布后,又从袖筒中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精心的从里面倒出一些粉末,涂到了兔子脚部的伤处,最后才又小心翼翼的将布条缠到了上面。
“好了。”待一切处理完后,单卓坤将兔子递给了李芷风,“想放还是想养随你,不过既然咱们这次是出来办事的,就不要耍你的郡主脾气,还是应该从大局出发才是。”
李芷风正在为方才错怪单卓坤而懊悔不迭,此刻虽说对方故意奚落自己,可亦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在接过兔子后,她想了一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
“它如今毕竟脚上有伤,若真的放到荒山野岭中怕是不能独活,不如咱们先养着,等到它伤势好了再放如何?”
单卓坤眼看着李芷风变得这般可怜兮兮,心中不觉便是一动。都说人在生气的时候,说话的语气会很重,怕是自己刚刚的态度不好真的吓到飒女了。
想到这里,他的语气也不知不觉变得柔和了许多。
“你既然喜欢就带到宫中养好了,不过,毕竟咱们还有正事。不若这样吧,我先把这只兔子放在这儿,反正咱们多则三五天,少则一天也就回来了,到时再拿也不迟。”
李芷风沉吟片刻,心知单卓坤说得有理,便也就答应了下来。
在她的注视下,单卓坤用自己的绑腿将兔子拴在了厚厚的岩石上,然后又去外面摘了许多青草和树叶,给其作为口粮。
当将所有的事情全都安排妥当后,这才和李芷风一道离开了山洞。
正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虽然一千多年前的普陀并不像后来这样人工雕琢气息浓郁。但由于唐朝人笃信佛教的原因,此处在那时也已经成为了佛教圣地。
岛屿的面积虽然不大,但却寺庙林立,善男信女众多,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虔诚叩拜的人,听到绕耳不绝的佛音,即便是内心硬如磐石,可只要身处此处,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柔软起来。
二人先漫无目的的在各个佛寺里走马观花的转了一遍,然后才来到了位于后山的法雨寺。
法雨寺,寺如其名。虽然因为地处偏僻,来此烧香拜佛的人较少。但走进寺门,迎面却也能够感受到金光乍现的祥瑞之兆。
单卓坤因为是术士的缘故,所以自小便与道家结下了身后的缘分,因而佛缘就显得较为淡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