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迹恒热情地答应了他一起吃午饭的请求,然后给南煜城介绍了食堂里的菜肴种类,并且笑容满面地推荐了他和宁双都非常喜欢吃的苦瓜炒茄子。
南煜城:……
刚刚耳朵聋了,你说什,什么菜?
“真的特别好吃,茄子沾上了苦瓜的味道,两种味道搭配起来简直一级棒。”秦迹恒道。
“真的吗!听上去就很美味。”南煜城强笑着配合。
“那咱们就去打那个?”秦迹恒兴奋地问。
南煜城微笑着十动然拒:“不了,我去打兰州拉面。”
在“万人迷不想谈恋爱”这篇小说中,宁双之所以能收获这么高的关注,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能够包容和忍耐秦迹恒。
秦迹恒是个说风就是雨的人,做事总有点他自己才能想得明白的理由。
就像吃这道苦瓜炒茄子的来由一样。这是他偶然间在食堂里发现的。因为其听起来就让人没食欲的名字,所以导致吃的人很少。
平时秦迹恒到哪儿,食堂哪里的队伍都会排得很长。只有在点这道菜的时候,他的那些迷妹们才没有“和男神吃一道菜”的狂热。
毕竟味道却是比较特殊。
于是秦迹恒一个高兴之下,连续吃了这道菜一个学期。
最初的时候,还有一些不死心的人跟着他一块儿。一个月后,就基本上只剩下宁双了。
宁双给出的解释是:“你介绍给我后我才知道这道菜有多好吃。”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宁双本身是不喜欢茄子和苦瓜的,更何谈把它俩炒在一块儿。但自从知道了秦迹恒喜欢后,他也慢慢地喜欢上了。
因为那是秦迹恒喜欢的,所以他也会一点点学着去喜欢。
南煜城觉得自己就没必要凑这个热闹遭罪了,毕竟独一份的才会留给人更加深刻的印象。
更何况……
他是真的不想吃苦瓜炒茄子!
南煜城点了一份兰州拉面回来,坐在了秦迹恒对面。
探头看了一眼秦迹恒和宁双盘子里的苦瓜炒茄子,南煜城觉得宁双对秦迹恒还真是真爱了。他光看一眼那个菜,都觉得自己要瞎了。
“挺好吃的。”宁双注意到他的视线,笑着道。
南煜城肃然起敬。
他觉得宁双就爱的太温柔了,如果是他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做一件事情坚持了那么久,一定会忍不住去邀功的。
想到这儿,南煜城脑中忽然间就有了新一轮的助攻思路。他笑着吃了一口面,假装无意地提道:“你俩不愧是竹马啊,连口味都奇特到一块儿去了。”
“真挺好吃的,不骗你。”秦迹恒笑了笑。
说着,他便夹了一块茄子放到南煜城的碗里:“来,大哥请你!”
南煜城:!
宁双见状,也从自己盘子里夹了一块苦瓜放在了南煜城碗里:“这两样要放在一起才好吃。”
南煜城:!!!
之前追秦迹恒怎么没见你这么机灵,现在折腾起老子来反应倒挺快。
他一副生无可恋地盯着眼前的两样蔬菜,叹着气道:“秦哥,你俩饶了我吧,我是真的不爱吃。”
“挑食是不好的。”秦迹恒一本正经的教育,“苦瓜和茄子都很有营养。”
南煜城噎住,随后努力想要为自己争辩道:“不是我挑食,而是这菜真的不是我等凡人能接受的了的。秦哥你看着整个食堂,还有除你俩以外的人点这道菜吗?”
秦迹恒塞了一个苦瓜在嘴里,听了他的话居然还真站起身来扫视整个食堂里的人。
最终,他将视线落在一个身穿高二校服的学弟身上。
他先是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随后露出了一个胜利的笑容。
他对着南煜城勾了勾手,在他站起身的瞬间将手搭在了南煜城的肩膀上,把他拦了过来,懒洋洋地对着远处的一个人扬了扬下巴:“你看那个学弟,吃的是不是就是这道菜?”
南煜城猛地被他拉近了距离,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倒。
他比秦迹恒矮一个头,脑袋刚好撞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吃痛地轻吸了口气,心里狠狠地骂了秦迹恒一声“没轻没重的狗比”。
然而,这句吐槽在他抬起头的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因为他直接望进了一双深邃的眼睛。
穿着宽大校服的男生隔着人群也无比显眼,即使是一声不吭别人也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一盘看起来色香味都没有的苦瓜炒茄子,却被他吃出了米其林三星的既视感。
系统的声音响了起来:“出现了!这就是那个新转来的学弟。”
南煜城脑子嗡了一声。
他知道,前期宁双最大的竞争对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