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马尔女士,我们快到小镇了,你想买点什么东西?化妆品,或者是佩戴在胸前上的那种玩意,要不要我送你一打,红的紫的粉的通通来一样?”
不死的乔说完,又赶紧摇头自我纠正。
“噢,不,不行,你那种尺寸肯定买不到,可能人家不建议你佩戴,你也不需要佩戴,你太小了,还没图钉那么大。”
艾马尔像个腼腆的小姑娘,任由不死的乔怎么开玩笑,都不回应。
不死的乔太寂寞了,大尸兄是个尸魔,相当于傻子兼哑巴,所以他必须找艾马尔说说话,否则,漫长的旅途会把人给闷死。
可是艾马尔非常腼腆且内向,又刻意保持剑士的风度,不像他们探路者喜欢胡乱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
值得一提的是,剑士是仅次于贵族的特殊阶层,他们不需要纳税,而且享受贵族们拥有的某些特权,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奴仆,和一块小小的领地,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就是领主,可以“胡作非为”,但是这些特权大多不可以继承给后代。
他们比武士要高一层,比骑士低一层,但某些时代或有些国家,他们和骑士是同一阶层,都被人称为爵士,甚至可以继承一代。
艾马尔的剑士身份应该是比较特殊的,属于从父亲那里特许继承一代的那种。
“所以,我是不是应该称呼您——艾马尔爵士?您等下准备吃点什么好吃的?我让仆人们去买,或者,吩咐管家赶紧让厨子去做。”不死的乔又自言自语道。
艾马尔实在憋不住,只好开口道:“先生,您不用这样称呼我,叫我艾马尔就好。”
不死的乔很愤怒,转过头来怒吼他,“一路上好几个小时你总算开口说了一句话,你这该死的臭皮球,我呸!”
艾马尔只好默默把头低下。
他们俩总算来到小镇前,看到那个巨大的牌坊,上面写着“五福街”。
走进五福街。
不死的乔确信这里肯定没来过,因为这里看上去是华人社区建筑群,可以理解为“唐人街”的那种。
街上好像没几个“人”,好多店铺都是半开着,可能是因为现在是白天的缘故。
白天的话,魔灵和丧尸们不太喜欢出来,宁可睡觉或躲在屋里打麻将华人社区当然流行打麻将了。
值得一提的是,灵狱的白天黑夜和外界的不一样,白天只有七个小时,夜晚有时长达十七个小时,所以它一天时间很不固定,有时长,有时短,大概平均一天是十个小时左右,最短的一天可能只有十三个小时。
三个彪形大汉拦住他们的去路。
其中一个说道:“你们是外乡人吧?想在这里驻脚的话,必须经得许老板的同意。”
这三个人都是魔灵,而且是相当于修炼者的魔灵。看他们脚下就知道了,他们牢牢站在小石头路面上,纹丝不动,说明他们的实力很强,精神力充沛。
如果看到那种走几步就飘起来的人,他们就是非常单纯的魔灵,没怎么修炼过,所以身体非常轻。
魔灵一旦认真修炼,就会在外观和思想层面和人类并无二致。
读者们可以把魔灵想象成灵狱地下城里的人类,除了不怎么需要吃饭外,和人类没有本质的区别。
他们该吃饭的吃饭,该睡觉的睡觉,该和谐的和谐。总之,生活还是比较安逸性福美满的,除了不能生育后代,也就不用操心孩子读书选学校的烦恼了。
噢,不对,灵狱地下城还是有小学校的,里面都是一些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鬼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上学,而且一上就是几百个学期,就像柯南永远长不大那样。
不死的乔和他们争执。
“我走过那么多阿卡姆小镇,从来没有听说过要经得谁的同意才能驻留,而且我只是路过来补给的,你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这是断魂街的规矩。”
不死的乔指着身后那个巨大牌坊,愤怒道:“不是五福街么,怎么变成断魂街了?难道你们是掠夺者,抢占了人家的地盘?”
掠夺者相当于土匪强盗的意思,他们会洗劫阿卡姆小镇,强行把小镇变成自己的临时据点,把不喜欢的人赶走。
那人解释道:“我们不是掠夺者,这里是断魂街,五福街就是断魂街,断魂街就是五福街,这是老龙王立下的规矩。”
老龙王这个名字,最早出现在第02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