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上的哈迪斯有些担心卢克松作为外来生物消息不灵通,所以他补充道:“许三赌的棺材铺里所有的棺材都是金闪闪的。”
卢克松笑,“灵狱并不怎么需要棺材铺,魔灵和丧尸本来就是死人,可能整个灵狱地下城就他一家棺材铺。你们设法找找看,看棺材铺以外别的地方还有没有别的棺材,哪怕看上去像棺材板的东西也行。”
哈迪斯又转头去跟他们喊话,“都记住了吧,除了棺材铺以外的地方也找找看,看有没有金色的棺材。”
卢克松否定道:“错了。”
哈迪斯不解,“怎么错了?”
“只要是棺材,都有可能是我们要找的那口棺材。”
哈迪斯强调,“不是必须是金色的棺材么?”
卢克松很不爽,大声说他,“许三赌把所有棺材都刷成黄金的颜色,他难道就不会把金色的棺材刷成别的颜色?你是不是白痴电影看太多了,所以也变成白痴了?”
哈迪斯立刻转身对他们恶狠狠道:“只要是一块烂木头,都给我找出来,因为它很可能就是那副棺材的一部分。”
卢克松夸奖他,“这才对,你一下子就变聪明,祝贺你,副总统阁下,你学得很快。”
哈迪斯现在非常讨厌他。
卢克松大声宣布,“出发吧,勇士们,愿真神保佑你们活着回来。记住,多动动脑子,不是让你们去打架,是去找东西,要像泡妞那样有点耐心,不能蛮干。”
勇士们解散队列,开始三三两两结伴而去,有人驾驶着摩托车,有人开着小汽车,开始风驰电擎出发。
哈迪斯暗自吐槽,你这样说话,没人会替你卖命。
卢克松瞄了他一眼,猜到他在差评自己。
我当然知道这些人不会替我卖命,我本来就不指望他们能弄出什么动静。况且,这帮只会看白痴电影、喝白痴酒精、抽白痴香烟的家伙,怎么可能明白我最真实的意图?对了,连你也是白痴。
卢克松径自往外走。
“你现在去哪?”哈迪斯在身后问他。
“去野地里随便逛逛,好久没来灵狱了,我得出去透透气。”
安迪斯差点一口痰吐到地上,知道卢克松是在嫌弃这条街空气太臭,顺便嫌弃自己。
望着已经远去的卢克松的背影。
安迪斯暗自恶狠狠道:“哼,走着瞧!真以为我是白痴和弱鸡?”
卢克松走了十多公里,来到野地里。
所谓的野地,就是越过石柱脱离了阿卡姆小镇的区域范围。
这里游荡着许多的魔傀邪兽,阿卡姆小镇居民称呼这些怪物为野狗。
卢克松身上带着那块界石,界石把他的气息伪装成魔灵,那些魔傀邪兽闻到是魔灵的气息,不是外来生物,而且实力很强,所以都躲得远远的。
当然,前提是卢克松别没事找事故意去激怒它们,愤怒发狂后的它们仍是会前仆后继不把你撕成碎片誓不罢休。
很快,有五个人影向他慢慢走来。
他们中有个巨人,体型超过三米。
卢克松凭着记忆,确认他就是资料里写的“午夜花暴力团”的“铁石”邦迪,他是个战力堪比新生尸魔的丧尸。
值得一说的是,灵狱地下城有数不清的暴力团,他们基本上都由魔灵、丧尸、骷髅、半丧尸半骷髅组成,当然也会有改装人和缝尸者。而且这些暴力团都有自己的崇拜对象,通常是某个不可名状的魔神。
暴力团的人数永远不会超过十三个,超过十三个就会倒霉,会莫名其妙噩运缠身,过不了多久就被人团灭。
所以暴力团在挑选伙伴时非常谨慎,一旦确认接受某人成为新成员后,就不能把他随意开除,否则仍是会集体走噩运。
暴力团有点像海贼王里的海贼团,但他们最大的区别是暴力团必须共同信奉某个具体的魔神,以此得到魔神的力量和庇佑。
不信奉魔神的都不是暴力团。
这一点很重要,团成员里,谁若是三心二意,朝三慕四,吃里扒外,阴奉阳违,他自己很快就会走霉运,会死得很惨,大家都认为这是魔神的惩罚。
因为暴力团信奉仍活着的魔神,所以他们不属于具体某个阿卡姆小镇。
他们也没法这样做,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自我毁灭。阿卡姆小镇的创造者的残存意志会慢慢折磨并摧毁他们,所以他们最多只能待一段时间就必须离开。
卢克松很满意眼前这五个人,他们随便一个单独拧出来都比安迪斯那废物强。
“你们的任务就是去尽情地胡闹,找个大点的酒馆或旅馆住下,随便找几个小妞,尽情喝醉,把场子砸了,三天两头出来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