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这里有两具烧焦的尸体!”
瞬间,周围的人群都围了上来,猜测起两具尸体的身份,其中必然有一个是李家媳妇韩金儿的尸体,那么另一具是谁,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不过大部分人都觉得是同村盖虎的尸体,首先便是身形,跟盖虎便是十分相似。
其二便是韩金儿与盖虎的非言非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都说是二人通奸,这点村里人都是知晓的。
碍于李自成还在这里,大家伙都是小声议论着,都是邻里邻居的,毕竟这种没谱的事让人家听去了,事后也不好解释。
“盖氏住的离这也不远,要不找个去人去把她叫来,来认认?”
人群中有个人小声提议到,大家伙一思量,觉得可行,便准备派个人去叫门。
就在此时,李自成拨开人群走了进来,看到地上的两具焦尸,狠狠啐了一口,吐完吐沫后好像还不是很解气,又上前踹了好几脚。
“不用派人去了,这就是盖虎和韩金儿那对狗男女。”
此言一出,人群之中顿时炸开了锅,李自成这句话无疑是坐实了韩金儿和盖虎之间是有奸情的,而且很有可能人就是李自成杀的。
想明白这点之后,李自成的身边就多出一块真空地带,人们生怕李自成杀心大起,发起疯来连自己一块杀了。
“我杀这对狗男女,是因为他们背着我偷奸!被我无意之间撞见后,想要夺我佩刀,将我杀之而后快,我别无其法,只能先行反抗将他们杀掉。”
李自成指着地上的尸体,提高声音向周围的乡亲们解释着,声音之中带着几分悲愤的情感。
“望各位乡亲父老为我李鸿基做证,我完全是出于自卫,绝不是滥杀无辜,鸿基在此拜谢诸位。”
“若是诸位还不相信鸿基所言,可以拿绳子把我绑起来,即刻扭送官府,鸿基绝无一句怨言,况且刀就在那里。”
说完,李自成拱手向四周的人躬身拜去,言辞之悲愤,态度之诚恳,让周围的乡亲们都相信了李自成所说的话。
众人聚在一块,商议着准备明天集体写上一份请愿书,请官府豁免李自成的死罪,从轻发落。
通奸罪按大明律来说,本来就是重罪,更何况这对奸夫**被撞见后,居然还想杀人来掩盖罪行,简直没有人性,千刀万剐都不足为过。
(大明律--通奸罪: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苦主杀奸夫无罪)
就这样,大家伙把盖虎和韩金儿的尸首先抬了出来,用白布盖好,大晚上的就这样赤裸裸扔在那,属实也有点慎人。
随后又请了村里头,在学堂读过几年私塾的人,写了一份请愿书,在场的人都在上面摁了手印,准备明天一早让村长带着它,跟李自成一块去府衙作证。
李过见李自成几句话便将此事化解,不禁暗自松了一口气,请他先到自己家里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做打算。
就在大家伙准备各回各家的时候,李自成又叫住众人,从口袋里掏出余剩下的十几文铜钱,请村长给大家伙分了下去。
“鸿基此去,不知是否能归,这些钱也暂时用不着了,就送给大家吧,权当是鸿基的一片心意。”
能收到钱,这是村民们所没有想到的,当即就有人拍着胸脯保证,若是李自成不能被判无罪,就集体去县衙喊冤,为他申诉。
如若县衙不接,便去府衙,一层层往上告,其他人也都收了钱,只能在一旁随声应和着。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