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低头或哭泣或颤抖,唯独方行抬头看他,这让莫匪倒是好奇了起来。
“我方行,乌童镇方行山白云道观小道士,大王只要不杀我,我愿意心甘情愿做大王女婿,一辈子服侍大王。”
方行目光清澈,语气诚恳,他对自己的外表信心十足。
“方行?”
“是乌童镇外方行上白云道观的方行?”
“是我呀,莫匪呀。”
“哎!就是那个裤衩被李大财主家的财旺撕的掉起的莫匪呀!”
莫匪一把扔掉酒坛,快速扶起方行,几近不敢相信道:“我的好兄弟你没死,还长这么大了,还这么俊俏?”
“怎么,大脑缺失,真忘了我?”
“你好好想想,那年大雪纷飞,我说我要离开乌童镇去雷州,你给了我什么?”
莫匪落草为寇,准备等彻底稳定根基后,在亲自去乌童镇寻找当年的小乞丐,谁知道这么巧,当年的小乞丐竟然被他们劫持了。
这是天意吗?
莫匪振奋的双眼都快要把眼珠子给喷出来了。
“莫匪,莫大哥,你真是莫匪,莫大哥?”
“当年,当年你就靠我给你的那团发霉的饭团到了雷州,还成了劫匪头目,当了山大王?”
方行大脑空白了好一会儿,他怎敢相信莫匪当年靠一团发了霉的饭团到达了雷州。乌童镇去雷州可是足有一百多里,何况那年大雪纷纷,莫匪又衣不裹体。
要不是莫匪说被李大财主的财旺撕的裤衩掉起,他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满脸络腮胡的男子就是莫匪。
要知道当年,在乌童镇,哪怕莫匪也是个臭要饭,但莫匪却是一个十足十的爱干净的臭要饭,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洗刷的发白,是乞丐行里的另类。
而今,莫匪成了劫匪头目却一脸络腮胡,满嘴油腻。
物质提高了,反而不爱干净了?
这叫方行如何能认出,如何能敢相信。
“方行兄弟,你记起来了,我跟你说,当年就是那团发霉的饭团才让我活着到达雷州,要不是你那发霉的饭团,我莫匪恐怕早已坟头草青青了。”
“方行兄弟,你这些年可好!”
莫匪激动的眼里水雾涟漪,往日的场景如电影般在脑海中闪烁。
“真TAM命运造化,没想到当年那团自己都咽不下去发霉的饭团却真的救了他,而今却救了自己。”
方行开心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就尴尬了:“他把我当兄弟,我却为了活命准备做他女婿。”
随即一想,这不是不知道嘛。
“我呀,哎,一言难尽!”
“喔,对了,莫大哥你怎么留上络腮胡了,那一脸络腮胡就不怕扎疼嫂子吗?”
方行收回心思玩笑道。
“扎疼嫂子?”
“难怪,我就说那小娘子怎么总是闷闷不乐,原来是被扎疼了。”
“来人,把我的斩马刀拿来,还有,去叫上所有的弟兄过来,还有你们嫂子,今日我莫匪要给你介绍一个重要的人。”
“我难兄难弟,我救命恩人,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