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住在一个的房间里面,会留下对方的生活痕迹很正常。
“我们发现唾液斑的地点是在你衣服的正面。”
“说不定是我哪天不小心衣服扔到地上,给粘到了。”
“是吗?这么多巧合吗?真的会有吗?”
冯义听到这话,咬死了巧合两个字:“我们虽然天天不怎么见面,但是毕竟两班倒就在一个房子里面,这种巧合很正常,什么巧合都有可能发生。
而且作案动机呢?我为什么要杀他?我没有理由杀他呀!”
“死者隔壁家的邻居发现你和他的妻子常用往来,他曾经偷窥拍过照片,证明你跟死者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
“我……”
冯义估计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偷情居然还能被隔壁邻居给拍下照片?!
王八蛋!神经病吧,拍这个东西。
“那也不对,自古以来只有老实人杀奸夫的,怎么有我们把他杀了?
杀了他我又没有一点好处,他又没有钱,我又不可能图谋他财产干什么的。”
在外面看着监控的陈绍聪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你这是自己骂自己是奸夫呀。
刘星笑着问了一句:“奸夫杀人?你指的是潘金莲跟西门庆?”
“不过不用着急,我们还是在杀死死者的凶器木棍和带子上面发现了不同于死者的dna。”
“不……”
冯义听到这话点呆了,不对呀,不可能呀,自己明明怕留下指纹,然后特意带的手套。
不可能留下什么东西才对呀。
不应该有什么指纹,dna之类的呀,自己明明带了神器手套呀。
刘星似乎已经猜到冯义在想什么了,摆出一副十分专业的架势:“冯先生,你现在想案发现场,根本没有留下指纹,但是为什么会留下dna对吧?”
“凶手只是有些小聪明罢了,估计觉得看几个电视剧小说,带上一副手套,就什么都查不出来。
但是你错了,皮肤是人体最大的习惯,人体的皮屑,每一刻都在掉落。
不只是手,你的手臂,脸,各种各样的表皮组织都有可能留下来dna。
只要作案凶器跟任何一个部位接触,都可能留下证据。
凡是接触,必有痕迹,凡事作案,必有破绽。不要心存侥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冯义听到这话,没有说话,只是坐在位子上面,低头闭着眼睛。
刘星将证据收好了之后站了起来:“好了,冯先生,既然你没什么想说的,那就麻烦您跟我们去测下dna。
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进行比对,测试你的dna是否与案发现场凶器上面发现的一致。到时候就真相大白了。”
“不用了,人是我杀的。”
冯义往椅子靠背上面一躺,在几乎已经铁证如山证据的面前,他实在没有办法,可以反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