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身上面是一个华贵的骨掌掌托,那是从血池中拿出的次代种龙族的骨掌,每一个关节里镶嵌进去一颗黑曜石,衬的华丽非常。
骨掌上悬浮托住的是一颗巨大的像成年人手掌大小的红宝石,听说是最初的收藏,从上一次诸神的黄昏中侥幸得到的。
整个法杖给人一种高端的,强大的感觉。蕴含着强大的魔力,克拉伦斯给他其名为“达摩克里斯”,希望它像那柄神剑一样时时给人一种震慑。
祖父对他的法杖赞不绝口,称赞他的炼金术着实不错。并嘱咐他在霍格沃茨平常要经常使用,需要熟练到和魔杖一样能够灵活使用。
“那不是太招摇,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么?”克拉伦斯疑惑地问道。
“这会引起贪婪,但更会带来震慑。巨龙家族从不畏惧挑战,贪婪的阴谋者一定会付出代价!!!”
祖父斩钉截铁的对克拉伦斯说道。神态已经自信到自负的状态了。
克拉伦斯被祖父震撼了,这是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自信的人才会有的态度,一切都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上。
在这一刻,克拉伦斯的心态改变了。明明有实力,为什么要受委屈,为什么要狗?完全可以杀鸡静猴,打爆几个叫嚣者,就不会有挑梁小丑在你眼前来回蹦跶了。
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也不会被社交所累。只要在实力没有到达顶端时触碰邓布利多的底线就可以了。
克拉伦斯打定主意,到霍格沃茨改变行为方式,更随心所欲一些。
随着克拉伦斯思想的转变,身上的气质也有所变化。原来有些温润的气场多了一丝霸气,无形中形成一种震慑。
如果现在回到学校,他一定不再会被小女生们团团包围,无法脱身了。
我是分隔符——————————————————————
圣诞节过后,克拉伦斯和薇薇安随着父母离开了家,坐飞机飞回了伦敦。
临行前。外祖父在他的脖子上挂了一个红宝石项链,嘱咐他一定要贴身佩戴。因为这是地下广场“尼德霍格之墓”的钥匙,佩戴他的血脉可以无视地点的传送进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血脉延续。
也是这条项链在以后的日子中多次救他于危难。
回到家的,知道了部分真相的克拉伦斯并没有放弃福灵剂的熬制,他认为做事情需要有始有终,更何况福灵剂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
此行最大的收货不是家养小精灵,也不是达摩克里斯之杖。而是从外祖父的私密书房中带出来的,只有血亲才可以翻阅的孤本珍藏。
这些书有一些是上古魔法,有一些是炼金术,有一些是龙语魔法。
其中威力最大的黑王的一句言灵,叫做灭世之炎!以现在克拉伦斯的程度,发一个就可以因为透支和世界说再见了!
所以克拉伦斯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以,绝对不动用他。
本来他还想借《北欧秘史》和《家族辛密》的。但是祖父只同意他在书房阅读,并不允许他带出去,因为这书太过重要,被其他巫师看到会对家族酿成巨大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