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在大山里一连走了十天,他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也不知道走了多远,他只知道行云镇已经再也望不到,他每天晚上找地方打坐修炼,白天走路,渴了就找泉水喝,饿了就采摘野果饱腹。
朝饮花上露,夜卧松下风,朝吸晨阳,傍食晚霞。
他过的无比自由自在,心情也完全放松,这种生活对他的修炼也大有裨益,他的腿脚越来越灵便,身子越来越轻盈。
翻山越岭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他一个纵跃就能飞上一棵三丈高的大树,一个弹跳就能从这颗大树上跳到五丈外的另外一棵树上,一个跟头就能翻过一座不矮的山坡,一声呼啸可以引动一片山林树枝摇曳。
这天,杨欢来到一个山间小溪边,溪水清凉干净,溪边绿草如茵,他忍不住下去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也洗了,赤条条的躺在溪边的巨石上,吹着山风,感觉无比的惬意。
正是正午时分,艳阳高照,不过在这山间溪边凉风阵阵,柳树轻摆,隔绝了一切的阳光和炎热,十分舒爽,凉风吹的杨欢昏昏欲睡,就在他要睡着的时候,突然,他听见有马蹄声,好似有人来了,而且不止一骑。
杨欢反应迅速,他伸手扯下晾在树上的衣服,如猿猴般纵到小溪上方,找到一个有两块巨石堆砌出的凹洞藏了起来,现在他特别怕见人。
杨欢才刚藏好就听见有人说话:“老大,前面有条小溪,走这半天有些乏了,咱们歇息下吧!”
“嗯,这个地方倒是清凉,都下马休息下吧!”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杨欢屏息静气,只支楞着耳朵去听,他感觉这两个声音有些熟悉。
“是个好地方,三哥,你帮我把马栓到树上,我先去洗把脸。”是个女子的声音。
杨欢陡然一惊,他想起来了,正是前些天途径行云镇的那几个追猎者,他们说是为追捕一批山匪而来,没想到在这里相遇。当时那个背着孔雀翎的年轻人还要杀了他。
他们比他早几日就出了行云镇,又是骑马,按说应该走出去很远了,怎么会在这里相遇?
不过想来也是,这里山脉相连,全都是山,他们骑马只能找些山间小道行走,反而还不如他这个直接翻山越岭的人步行走的快,而且他们是为了追寻盗匪,可能还要搜寻兜圈。
“大哥,我们已经追踪了这么多天,都没有见到一个贼匪,是不是情报有误?”这次说话的是老三,那个红色头发的男子。
“应该不会有错,只是这里山太多了,又草深林密,不好寻找。
”说话的是拿折扇的老二。
“山再多林再密也应该无法隐藏才对,贼匪可是有一千多个人,我猜测这里应该有一个他们的老窝,他们应该不是之前我们猜测的那样是一群流寇,他们应该是占山为王的山匪,只是经营的比较隐秘,尚无人发觉。”红衣女子边在溪边洗脸边说道。
“小妹分析的有道理,我感觉,咱们要想找到他们,要抓两个这边的山民来逼供,让他们讲出平日所见,也许能找出蛛丝马迹,或者,我们干脆弃马,步行隐秘寻找,骑马目标太大,容易被贼匪提前察觉躲起来。”说话的依然是老二。
“嗯,老二说的有道理,咱们这么多天都找不到可能就是被提前察觉了,咱们这身行头,外人一看就是追猎者,那些盗匪的眼线要是瞧见,肯定会提前预警,咱们这一路上不是也碰见过几个山民吗?老二刚才一说我才想明白,也许那几个山民就是盗匪的眼线,这么静谧的大山,自从过了行云镇之后就极少看到村镇,哪来的普通山民?”
“是,大哥说的是,如此说来,咱们休息一下,就原路返回吧!再去走过来的那些地方查访一下,遇到山民就抓起来,逼问一下,也许贼匪的巢穴很快就能找到。”背孔雀翎的年轻人说道。
“好,就这么办,来,大家都来这边树下吃点东西,吃完休息一下就回头。”
“大哥,那边那块巨石不错,咱们去那边吧!”老三指着刚才杨欢趟过的山石说道。
“还是这里树下更凉快些,草也柔软,就在这里吧!”红衣女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