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哥,不可,万万不可刮掉络腮胡,络腮胡可是你的气场所在呀!”
那络腮胡挂在莫匪脸上,给人不怒自威之感,更透露着一股子霸道,要是剃了,那上哪儿去找这样的优势。
吴略见莫匪提着斩马刀沾上水对着脸就是一顿操作,吓得连声劝道。
“你他妈放屁,我莫匪一身匪气岂是因络腮胡而改变。”
莫匪狠狠的瞪了一眼吴略,接着转向方行道:“方行兄弟,这样是不是一眼便能认出我来?”
“嗯!”
“这络腮胡一刮,莫大哥又恢复了当年那般风姿飒爽,高贵的气质都流出来了。”
还别说,莫匪这络腮胡一刮,整个人气质都变了,戾气锐减,浑身隐隐约约更有种达官贵人气象。
前后形成了鲜明对比。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高贵气质!”
莫匪嘴角轻鸣,脸颊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微妙变化一闪而逝,哪怕近在眼前的方行,也只是在那么一瞬,内心产生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说不出具体古怪在哪儿。
“哈哈哈,管他娘滴什么高贵不高贵,气质不气质,今日你我兄弟相见,必须好好的喝上两杯。”
“对了,弟兄们可都到齐了,我还没有跟你们好好介绍我的好兄弟。”
莫匪抬头扫了一圈,目光所及,每个人内心都猛地生出了心惊胆战之感,似山鼠遇山猫,绝对的压制。
吴略内心一顿:“匪哥脱了一身匪气,竟真有高贵气质流露。”
小结巴也眼神呆呆的,看着莫匪似乎不认识一般。
“我兄弟方行,乌童镇外方行山上白云道观小道士,也是乌童镇有名的小乞丐,想当年我兄弟为了乞讨,硬生生打断双脚双手,就问你敢不施舍吗?”
“试问当今天下谁最狂,自属我雷州小乞王。”
“在我莫匪心中,他不仅仅是乌童镇乞丐中的王者,放眼雷州,也必是丐王之王。”
哪怕方行现在一身青衫白袖,干净出尘,看不出半点乞丐之韵味,但当年那个小破孩的一举一动都永远的刻在了他心中。
方行永远是他心中最狂的小乞王,没有之一。
莫匪绘声绘色,声线粗犷,说起当年,热血沸腾,忍不住端起酒碗又豪饮了一碗。
“为了更出色的乞讨,硬生生打断了双脚双手?”
“狂倒是挺狂!”
“可他双脚双手不是好好的吗?”
方行小脸白嫩,衣着干净,言谈举止儒雅斯文,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不染世俗的气质。
这气质绝非一日之功。
怎可能是当年那个打断双脚双手的小乞丐呢?
可如不是,莫匪怎可能当着大家的面,谈及裤衩被财旺撕的掉起,还有发霉饭团呢?
要知道,他现在可是劫匪头目,身份地位早已不一样。
翻陈年糗事,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众人看着方行,实在无法与那个打断双脚双手的狠人联系在一起。
“不信?”
“别说他们不信,我TAM都觉得很梦幻,这世间怎么有这样的人。”
“一声声徒儿,我的宝贝徒儿,叫的那个亲昵,然而呢?”
“打断双手双脚扔在乌童镇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