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所问题中所涉及的几个关键环节在我的脑海里都过了一遍,然后我开口“答题”。
“我的这个推论成立的前提包括:第一,呕吐物不是死者的。第二,死者肺部没有水,不是溺水死亡。这两个前提,如果出现一个,我的推论就不成立了。”
“对,这两点是一票否决的。”刘队点点头。
“再说下如果出现,就能证明死者不是因意外而溺水死亡的证据。”我接着说道:“死者如果是在晚十点半死亡,那么通常在十二点左右会出现尸斑。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将它们撑大,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
刚介绍完什么是尸斑,忽然想起面对的是刑警队队长,妥妥的班门弄斧,我赶紧切入分析的正文。
“尸斑的形成、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称为坠积期,在坠积期,尸斑被按压的话就会退色或消失,松手之后尸斑又重现。在此前阶段如果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随之改变,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随后,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为扩散期,此时因为搬运而改变尸体的体位,已经形成的尸斑也不会消失,或者消失的很慢。”
“对,继续说。”刘队附和了一句,算是对我的鼓励。
“发现死者的保安说尸体是面朝下趴在水中的,如果在田老师尸检过程中,发现除了面部、胸部和大腿前侧出现尸斑外,在体侧、甚至是在背部发现尸斑,则能说明景观水池不是意外现场,而是被抛尸的第二现场。”
旁边的人都点头表示赞同。
“另外,如果是单纯的跌落、溺毙,那死者头顶部的伤口形状也很难简单地解释为系头部与池底的碰撞。”
在我分析的过程中,刘队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刑警队队员的手机是我们市局会同运营商和手机生产厂家单独定制的,也可以称作警务终端,语音与数据链路是经过加密的,所以和案情相关的内容被允许在上面直接传输,也可以登录内网处理事务,为公安人员日常办案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安全性,不过我现在还没有资格拥有。
刘队边听我说边浏览完了警务终端上发过来的信息,读完后关上手机,静静地听我分析完,然后对大家说:“何瑨分析得很精彩,大家不管是遇到刑事案件,还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都要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不管最终事实是怎样,只要分析的过程是严谨的,逻辑是清晰的,就是一种锻炼,等真碰到科技手段派不上用场的时候,还是需要用到老六扇门的手段。”
我一听这话外之音,再联想到刘队看警务终端上信息的严肃劲儿,估计是尸检报告出来了,而且检验结果对我的推论不利,大概率翻车打脸了。
正在我心里打鼓的时候,分局刑警队的另一位同事进了房间,对刘队汇报说:“景观水池已经完成了池水的抽吸,发现池子底部不是平整的,而是和池壁一样,由不规则的鹅卵石拼搭而成,在发现尸体的位置,有一块凸起的细长形状的石头,从外形上判断与死者头部的凹陷相吻合,已经在拍照之后起出来,给检验科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