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仅仅知道故事原貌,自然也找不出其中的不寻常之处,要找问题,自然就是要去找根源的,凌云找了一家酒楼,租了吧半个月,花了他五百灵元,现在可真是穷得叮当响了,要是不想办法赚钱,以后去见了自己喜欢的女子,总不能真的和一个乞丐一样吧。
凉城东西南北四方,三家各占一方,剩下一方南方由剩余七家共分一般,剩下的一半由三家共分,而那个乞丐便在城南,实际上整个翎城有六成都是三家的产业,在翎城还会乞讨的,那就真的是傻子了。
那些言情话本里的故事,当然会有不少是编纂的,富家小姐和穷酸书生的故事,自然在真正的现实生活里,还是极少的,至于富家公子和无权无势的美娘子,相爱自然是有的,真心几个就说不清楚了,至于说那种为一人而弃家业江山者,更是少得可怜。
故事是故事,现实是现实,那故事来比较现实,当然是最愚蠢的行为。
要找那个乞丐并不难,毕竟在凉城翎城,唯一一个不是靠着商机发家致富得了个名声的人,谁能够不知道了。
乞丐最近的日子也是过得不错,有人送酒,有人送菜,就是问他怎么勾搭上那个丁家大小姐的,那乞丐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语之间,颇为自豪。
但若不是丁家大小姐阻拦,有人有想在暗中看丁家笑话,这乞丐怕是死了千百次了,凌云拎着一坛普通酒水,随便弄了几个小菜,坐在乞丐旁边,乞丐连看都不凌云,打开酒坛,倒在破碗之中,便慢慢品尝起来,“你也是来找我讨教经验的?”、
“算是吧,”凌云的口音暂时没有纠正过来,“有没有什么可以告诉自己喜欢的女子自己很喜欢他的,又不容易被拒绝的话?”
乞丐砸吧砸吧嘴巴,“你这酒不太行啊。”
“全部家底了。”凌云有些“羞赧”。
乞丐拍了拍凌云的肩膀,大笑道:“看你还算有诚意,哥哥我就教你两手,”他顿了顿,“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嗯,从南冶州过来的。”凌云有些不好意思,似乎是在为自己的出身自卑。
乞丐说道:“没啥不好意思的,我告诉你,追喜欢的姑娘啊,就得不要脸,除了不要脸就是不要脸。”
“怎么个不要脸?”凌云反问道。
乞丐低声说道:“她要是拒绝你啊,你就死缠烂打,如果死缠烂打行不通,你就说上些深情的话,然后到处买醉,再通过一些人告诉她,你很伤心,或则说,就是生米煮成熟饭。”
“这不行这不行。”凌云连忙摆手,有高攀和步知道作为导师,他对于男女之事当然也是知道一些的,生米煮成熟饭,他恐怕还没有煮饭,连锅都会给砸了的。
凌云和乞丐聊了许多,反正是绝对离不开女人这一条的,“老哥,你这是怎么把那丁家大小姐给勾搭上的?”
“什么叫勾搭,我们这是两情相悦,两情相悦知道不?”乞丐堆凌云一顿劈头盖脸的骂,:“嘿,再过些时间要是丁家那老儿再不同意,小爷我可就是要跟她生米煮成熟饭了!”
丁家小姐自然是极美的,不过但凡是有点眼力劲儿的女子,都不会看上他吧,那些什么死缠烂打的办法,和自己半个先生教的可天差地别,这种人,能撩拨丁家大小姐的心,打死凌云他都不信的。
不过凌云也不着急,他每天都会在城里逛逛,尤其是乞丐这里他必然是要经过的,偶尔也会坐下来和他聊聊天,也会看乞丐和什么人接触,第十天的时候,凌云什么也没有带,就坐在乞丐身边,淡淡的说道:“老哥,还有没有什么体面一点的法子?”
“你我这样的人,还要个劳什子体面,能够一步登天,用点什么手段不行?”乞丐压低了嗓音对凌云说道,至于为什么什么都没有带,因为今晚就是这个乞丐决定和丁家大小姐“煮饭”的时间了。
凌云嘴角微微勾起,这些天他几乎将翎城大小地方逛了个遍,尤其是路过的说书先生,凌云必然是要拉上他们多讲上些人鬼之间的言情故事的。
丁家在城北,晚上的时候,凌云也会换上乞丐装,然后找着合适的年轻女子,送一块品质低劣的玉佩,只是收效极差,要么是被追着打,要么是被骂,反正可没有这个乞丐那么风光,从乞丐这里离开之后,凌云便又换了一副说书先生的行头,游走在大街小巷,给些孩子,无事可做的妇女汉子说个关于狐魅的故事。
天下最能魅惑人心的,除去心魔之外,当属妖狐了,这个故事还是从陈貂寺那里听来的,说的是个叫妲己的九尾妖狐,本该是去迷惑纣王,结果自己反而爱上了纣王,狐魅最能蛊惑人心,也最容易动心的。
当然这个故事也是需要改的,凌云说的是有个落魄的狐族,原本是个翩翩公子,只是渡劫之时失败,被雷劫击成了丑八怪,法力也用不出来,只能四处乞讨,寻求恢复法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