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陈文志愣神间,那只雪白的小手又从洞口探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小碗,碗里面盛着香喷喷的红烧肉。
月光下,红烧肉泛着亮亮的油光。
文志看得呆了,眼睛睁得碟子大,口水如同河水一般,从嘴里涌出。
他都有多久没吃到肉啦?!家里穷,买不起肉吃,在师父家倒是看到过肉,师娘每餐都吃香喝辣,不是肉就是鱼,但是没师父的份,师父都没份,更没他这个徒弟的份。
不但没肉吃,就是吃咸菜,也不能吃饱,因为师娘说了,多吃一碗饭,要多做两个小时的活。
他已经很久不知道吃饱的滋味了。
除了很久之前,一个冬天吃过整头野猪,就再也没吃过肉,好像那头野猪肉,是他们家一生的肉,他们已经把毕生的分额都吃完了,余生再也吃不到肉了。
时间太久,陈文志都快忘记肉的味道了。
他静静地看着那碗亮汪汪的红烧肉,嘴里在疯狂地分泌口水。
仙儿的小手晃了晃,人在围墙那边说道:“唉呀,你师娘是出了名的小气,刻薄徒弟在我们城里都有名号的,吃吧,今天晚上做的,还热着,我一直叫厨娘放在火上煨着的呢,作为我答谢你汗巾的礼物。”
陈文志仍然处在震惊中,听到仙儿的话,内心掠过阵阵暖流,仙儿不但长得美,而且心地好,他擦了擦口水,没有接那个小碗。
那只小手又晃了晃,对他催促说道:“快接着,不然我要生气啦,我这样把手伸过手,手上还托一个碗,很累的好伐?”语气有些娇嗔。
文志心怦怦跳。
仙儿好像在生气,又好像在撒娇。
陈文志只好答应一声,接过那只碗,来不及找筷子,便用手捏了两片又肥又大的红烧肉大嚼起来,太好吃啦!他幸福地闭上眼睛,享受着红烧肉的美味,与此同时,他在心里暗暗发誓,等他赚到钱,他一定要买十斤,哦不,是二十斤五花肉,让娘做大块大块的红烧肉
想到这里,他睁开眼睛,看了看碗,想了想,对围墙那边的仙儿说道:“仙儿,我能不能把这肉拿回家,给我奶,我娘,还有我妹吃?”
“当然可以,我明天叫厨娘多作两碗,但是前提是,你一定要保密,让你家里人不要把你碰到我的事说出去,一旦宣扬出去,我们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夜夜聊天说话了。”
“好。”
陈文志开心地笑了。
仙儿真是一个可爱的姑娘!
第三天,陈文志利用白天种地的功夫,把仙儿送给他的两碗红烧肉用布包好,然后送回了家。他只说是师父送他吃的,虽然师娘出了名的伛门,但梅师傅疼他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李翠仙并没有起疑心,她高兴地把红烧肉热了,然后招呼一家人吃饭。
陈文志昨天晚上已经尝过几块了,就推说自己吃饱了,不想吃了,母亲和奶奶要留着给妹妹吃,因此也只吃了一两块,妹妹呢,那神情简直比过年还高兴,吃完了红烧肉,还用嘴舔碗,那上面一点点红烧肉的油都要吃干抹净,一张巴掌大的小小脸,埋在大大的碗里,半天抬不起头。
文志看在眼里,真是又高兴又心疼,高兴是他给妹妹带来了红烧肉,让她解了馋,也让她补充了营养,心疼是妹妹太可怜了,母亲和奶奶也十分辛苦,什么时候他能成为半作,有一个大人一半的收入好了!
为了答谢仙儿,回师父家的路上,陈文志看到野百合花开了,只是在半山坡上,有些危险,平时他是压根不会为了采花涉险的,但今天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