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公本纪二
二十年秋末,先祖独自复归乡里,深藏功与名。
家中清贫依旧,兄衷老实憨厚,得两千钱亦不舍得花费,皆存于母手。
先祖在家逗弄子侄,不亦乐乎,见兄嫂舂米辛劳,先祖于心不忍,便与姊丈设计踏碓,踏碓之器极有利于农妇生产,试用效果颇好,乡人见之称奇,后上报县中,计功待赏。
入冬,先祖与兄衷前往乡间分田,夕阳里正欺先祖家贫,刻意刁难,分薄田且少地,先祖与兄隐忍不发,回家后立作名句,曰:“白叟翁竟欺少年穷,枉活五十载春秋,此仇吾必报也。”
至于先前所得之钱,先祖既不购置衣物农具,也不粉刷屋室,而是携弟惊持束脩拜于乡之先达阎诤门下,望能习法度、明律令,以期如春前考核通过。
先达阎诤德隆望尊,持才傲物,弟子遍及郡县,多有为吏者,舍人填其室,里正豪右不能及也。其贤名郡守亦称道,府邸豪华,而先祖与弟惊借黔首也,惊自惭形秽,先祖面色如常,不以为耻。
见先祖来访,阎诤未尝稍降辞色,其色愈恭,而先祖礼愈至,引阎诤好奇,问先祖为何学习律令,先祖慷慨言己志向,阎诤差异,改倨为恭,正视先祖,先祖遂于弟拜师于阎诤,始习大秦律令。
律令繁多,常人不能明也,先祖日夜摘抄,如饥似渴,不以为艰,反以为喜,阎诤见之而颔首。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先祖走送阎诤审阅,阎诤闭目而问,先祖一一作答,眼前虽无一物,却如观书般对答如流,且富有个人见解,其余弟子皆以先祖为奇男子。
学习期间,惊见阎诤孙女玉姝,心生爱慕,却因家贫而不敢追求,先祖不以为然,笑道:“大丈夫岂能畏缩如村夫,当为吏,娶之!”。
惊闻之发愤图强,苦心醉读,饥而不觉,困而不眠,一举考入学室,入弟子籍,期数年满,试为吏,上吏称最,遂白马返乡,持印拜于阎诤座下,明媒正娶阎玉姝,后恩爱一生,子孙满堂,南郡乡人传为佳话。
先祖机敏过人,月余便学有所成,八篇律令倒背如流,知而善用,引阎诤惊奇,认为先祖未来必成大器。
冬至,家户大宴,夕阳里亦点灯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