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楼里。
李修平凭借一首清平调,独领风骚。
但大家心里都清楚,作诗的乃是他的仆人李十二。
不少人匆匆离去,到大街上去找李修年。
在东临县里,竟有如此人才。
先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既然遇见了,怎么说也要买几首诗词来充充门面。
不求每首都这么好,只要有清平调的一半,便足以在各大勾栏出尽风头。
还有一些人,匆匆结账离开,去往其他勾栏。
趁着这首诗还没传扬出去,先拿来白嫖……呸,是先拿来借用一下。
装逼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关键是要将这首好诗传扬出去,为东临诗坛正名!
至于那两名一起参与拍卖的候选人,其中一人自愧不如,选择了弃权。
另外一人虽然不死心地作了一首诗,却因为修辞和立意一般,惹得满堂大笑,愤然离席。
李修平虽不是众望所归,但清平调确实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没有人再说什么。
李修平和苏剑秋对视一眼,随后忽然爽朗一笑,在丫鬟的引领下走进花魁娘子的闺房。
屋子有里间和外间。
进门时,李修平并没有看到红娘,而是两名伺候他沐浴更衣的婢女。
屏风后摆着一个飘满花瓣的大水桶,足以容纳多人,花香四溢,暖烟熏人。
那两名婢女身披薄衫,近乎于无。
李修平暗道几声非礼勿视,但为了今晚的任务能够顺利执行,他只能忍辱负重,任由那两名婢女把自己脱个精光。
然后左拥右抱,三人一起下水嬉戏……
正所谓做戏要做全套,作为一个成熟的老捕快,李修平心底早有觉悟,必要时候牺牲自己是在所难免的。
一切都是为了组织……
李修平目光坚定,默默忍受眼前的这份痛苦。
“大爷,婢子们下手不知轻重,还是妾身来伺候您吧!”
花魁娘子随后从里屋走来,媚眼如丝,水波流转,含羞低头时柔情万种,透着一股令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诱惑。
说罢,便见她解开胸前的衣带,身上的红裙当即丝滑顺畅地掉落下来,露出里面让人怦然心动的胴体。
李修平顿时感到无比头大……
但还是没能阻止热情似火的红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步步紧逼,对他的肉体和精神做更进一步的摧残。
三人上下齐手,双管齐下,李修平到底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哪里顶得住这般擦枪走火的诱惑。
眼见局势有些失去控制,李修平当即猛一咬舌尖,将怀里的美人轻轻推开,而后强装镇定道:“听闻红娘琴箫双绝,不如先奏乐几曲,再上床一试深浅,如何?”
“一切都听大爷安排。”
闻声,红娘这才意犹未尽地站起来,在丫鬟的服侍下穿好衣服,走进里屋。
一曲奏罢,果如仙乐,余音缭绕。
卿本佳人,奈何为妖……
李修平内心感叹,随即轻轻晃动酒杯,示意红娘过来坐到自己腿上,笑着开口道:“手艺活不错,当浮一大白!”
说罢,便见他将杯中之酒含入口中,嘴对嘴喂红娘喝下。
两人深情拥吻,片刻之后,红娘身后忽然闪过一道微弱的红光,三只毛茸茸的尾巴紧跟着浮现出来。
见状,李修平眸光骤然一冷,当即佯装伸手抚摸着红娘的后背,随后一把抓住她的尾巴,直接将她砸出窗外。
黑暗中紧接着亮起一道森冷的剑光,呼啸着向她疾飞而去,将她的半边肩膀连同左臂一同削去。
“可恶的人类,你们竟敢下药暗算我,我要你们血债血偿!!!”
猝然中招,花魁娘子恼羞成怒,现出狐狸的原形,于此同时,身上的伤口竟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起来。
“区区畜牲,也敢逞凶,三剑之内,必取你项上人头!”
院子外,苏剑秋手握三尺青锋,面色清冷道。
……
……
“小叔子,一只野猫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李元方的声音随后从身后传来,差点没把李修年给吓个半死。
但被他这么一说,李修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确实是草木皆兵,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像是妖魔鬼怪。
不过想想也是,倘若妖魔邪祟真有这么多,那这个世界不早就乱成一团了,哪有如此平静的生活?
看来适度的警惕是必要的,但也不能神经过度,要不然没被妖怪杀死,反而先被自己吓死……
李修年暗暗感叹,随即瞪了侄子一眼,道:“臭小子,你跑哪里去了,是不是故意躲起来想要吓我,幼不幼稚啊!”
“我就在旁边的巷子里解手,是您找错地方了……”
李元方一脸无辜,想要开口为自己辩解,但李修年却不听他的解释,而是直接丢下他从巷子里快步走开。
“我真不是故意的,您等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