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想同伯符哥炫耀一番,但是孙权也知道,今个自己和伯符哥炫耀一番,过两天倒霉的就好是自己了,伯符哥心生嫉妒,指不定怎么为难自己呢。
潘璋好不容易卖完了孙尚香的首饰,说起来就算是当街售卖,仍旧是赔了一部分。
现在兵荒马乱的,首饰只能看不能吃,自然是要便宜许多。
再加上小小姐的首饰,颇为童趣,少有人会给孩童,置办这样贵重的首饰,所以卖了好一会儿,才把东西卖完。
粮食的价格可不便宜,潘璋手中的银钱,光是买粮食,就花了一大半。
剩下的一大半,还要去用来买农耕用具,这个季节刚好适合种地,只可惜现在连年打仗,农具又多数是用铁铸成的,价格自然是一路飙升,也不知道剩下的这些钱,能买多少农耕用具。
潘璋再一次体验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是什么感觉,但是在他心中,替孙尚香跑腿,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程清萍觉得,自己要走的消息,还是要和季明堂说一下的,至于季明堂,留在吴县安心搞技术设计就好,跟着自己东奔西走,也有些为难人。
不料季明堂知道自己的老乡要搬家,东西收拾的比程清萍还快,第一时间就出现在她的身边。
看着呆头鹅一样的季明堂,程清萍也很服气,就认准自己了?留在吴县不好么?有孙权在,肯定会保证他的安全。
这个呆头鹅,非要和自己一起去建设荒村,看他这样子,就知道肯定是个手不能抬,肩不能挑的主。
到时候自己又要多养活一个吃白饭的,想想自己要带领的老弱病残大队,程清萍就觉得压力山大。
这何止是不把自己当成女人用,简直就是当成畜牲使,怎么说自己现在也才六岁。
自己就应该装傻充愣,度过一个完美的童年,也省的小小年纪,就要为国为民,鞠躬尽瘁。
“你跟着我干啥,不对有你在,我还可以问仲谋哥哥要点粮食,怎么说也得把我自己的口粮还有你的口粮要出来。”
程清萍一拍脑袋,掉头就跑回孙权的书房,没头没尾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作为技术宅的季明堂表示,自己真的听不懂老乡的话。
但是认准大佬就好了,跟着大佬混,肯定有肉吃。
这是季明堂心中,最坚定的想法,就算是大佬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接受自己也没关系,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被程清萍墨迹的没办法,孙权也只能咬牙切齿的拿出来一百斤粮食,算是孙尚香以及季明堂的口粮。
虽然一百斤粮食不是很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所以程清萍并不嫌弃,脸上满是心满意足的笑容。
兴高采烈的离开了孙权的书房,丝毫没有注意到,孙权脸上无奈的笑容。
对自家鬼机灵一样的小香姬,孙权真的是又爱又恨,将小香姬送出去,他也该腾出来手收拾二张,这段时间真的是太给他们俩脸面了。
连说话都威风起来了,吴县被伯符哥打下来,就是孙家的地盘,哪里轮得到他们两个在这里过的这样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