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这群没出息的脓包相比,心高气傲、心狠手辣的琉璃靈虽说冷癖,却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男儿郎。
琉璃靈生得妖孽,修余八而尺,酷爱玄色华袍;两瓣薄唇,一双不爱笑的桃花眼。这双桃花眼惟有见着见着师父时,才有脉脉含笑的春情;见着碧穹虽不笑,偶尔也会关切两句,赠两坛亲酿的美酒;但见着我和墨凉,便如一块极地寒冰,眼皮抬也不抬,从鼻孔里嗤上一声;若是换作其他人,却是视若无睹,连嗤一声都不屑了。
他傲世嫉俗,自然是丈着睥睨天下的本事。暗器和剑术炼得登峰造极,出神入化。
数百年来,投奔蓬莱的高手找到接引使者,上了摆渡船,都会和蓬莱交换自己的条件。譬如我那满脸毒疮的乐理夫子无名,想寻一清雅之地安度余生,寻一有缘人传承绝学;我那风流成性的媚术夫子,想日日纸醉金迷,红帐销魂。
这琉璃靈,上了摆渡船,只是红绸黑字拉了条横幅,旗帜鲜明的表明——我为慕影沙。
师父惜才,赐了他合欢殿,又不愿为他遣散水云仙宫,故觉得十分对他不起,特许他自由之身,可在蓬莱来去自如。
传闻他初来蓬莱时,十分抵触师父这般安排,屡下狠手将水云仙宫里的美男子举宫屠了。
师父一次次重置水云仙宫后,终于忍无可忍,给了他三个选择。要么离开,余生都不要再踏进蓬莱半步;要么断了其他心思,一心一意做我们师兄妹三人的夫子;要么,就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他这般睥睨天下的枭雄,蹦哒了几年,不知如何竟想通了,慢慢安定下来,接受了这个屈辱而卑贱的身份,日日在合欢殿煮茶烹饭,饮酒赋诗,一待便是二十多载。
琉璃靈对师父的赤诚,饶是西海岸的礁石都能动容。
可惜师父早被至亲至爱伤透了心,最不屑一顾的便是真心。
墨凉同师父决战那日,我未见琉璃靈身影,以为他死在了师父前面,没想到他不仅活着,还可能为师父报仇来了。
陆荆见我神色有异,问道:“你认识他?”
“一个男人长得如此妖孽,可叫世上的女子怎么活!”我摇头惊叹。
陆荆收起画像,对叠几次,托我顺便交给白逸尘,提醒他要格外小心这人和鬼门,又正色道:“云宿,我在山门外给你备了一匹快马,你此番下山,一定要多加小心。剑城之行,若是可以,你最好和逸尘同去,路上也算有个照应。”
我不接话,辞谢他,下了菊山。果然在山门前看见一匹膘肥体健的白马,跃上马背凌风而去。
我在悦来客栈门前下马,问过来牵马的伙计,这两天在客栈落脚的白衣公子是否还在。
“可是那位俊美无双,成日里烂醉如泥的年轻剑客?”伙计问着,见我点头,又道:“那可不巧了,他出去不久,出门前将这几日的帐结了,醉醺醺拎着一坛酒,骑一匹枣红马沿官道往西去了。”
“多久了?”我跃上马背,扔了一锭银子给他。
“一刻钟罢。”伙计脸上笑出了一朵雏菊。“他骑的不快,姑娘加急去追——”
不等他说完,我夹紧马腹,策马扬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