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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意兴远山楼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明康之难似昨日,白头却道二十年!要说这二十余年来发生了甚么?要说中原呐,犹如一块在火上炙烤的鹿肉,被西北各大部族争抢、撕咬。墙外天翻地覆,墙内似乎从来都是一样的温暖适宜——就像在滚水上结了一层冰,我们借着热气享受温存,却对冰层的融化毫无察觉!要说江南呐,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1] !要说武林呐——”    “昔日的八大剑派在中原大战之后,只剩下蜀中青城派、黔西梵净派、湘西衡山派,云南苍山派,和安西天山派。八大剑派的风光早已今非昔比,武林中的新势力如雨后春笋拔地而出。西域众国自唐以来受受波斯传来的祆教影响甚大,其中以拜火宫历史最为悠久、声势最大;草原上则有信仰长生天教的各巫族;北方汉人武林势力遭到了女真族建立的嵩伪帝政权的猛烈打击,由明转暗,却也涌现了诸如鸿禧派、北帮、明月宫等。南方武林脉络相对保留完整,除却原有的帮派和由战争迁移到南方的北方派系,近几年来一个名叫西风楼的组织拔地而起,向江南各个门派以利诱之,以祸胁之,接受了西风令的门派得其庇护,而不肯接受的门派则会遭不测。可谓是江湖上的霸权。恶霸!”    “噫啊噫,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2]!”    ------------------------------------------------------  远山候府的白玉天井上摆了一张酒桌,酒桌边三人坐,一人站。    准确得说,只有一个人规规矩矩地坐着;另一个人一只脚踩在椅子上,而手臂支在腿上;还有一个人将半个身子都靠在了桌上,半坐半倚。陆夜雪白衣白氅,正襟危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茶香,反观那两个坐没坐相的黑衣青年和红衣青年,都是来府上做客,却在主人家喝得酒气熏天。站着的那个反而是年纪最大的雷疆,倒并非年轻人欺负一个老人,而是只要有陆夜雪坐着的地方,雷疆就绝不会一并坐下,他永远笔直得站在陆夜雪身后六到十尺的距离。很多时候人们往往会忽视了一直站在陆夜雪身后的雷疆,只因他明白一个好的仆人在适当的时候需要变成哑巴、聋子或者瞎子。    门外那个前来挑战的人口才颇好,只为了说明自己心怀伟大的理想,就从历史说到朝堂,从朝堂说到武林,讲得那叫一个热血澎湃,可讲着讲着就又把话题扯到了挑战剑神这一个目的上。王朗之本来听听演讲还能下酒,可越听越无聊,耐性终于消耗殆尽。于是,他终于将小手指从耳朵里放了下来,弹走耳屎,对着门外大声:    “喂,老兄,我看你口才不错,何必想不开要挑战六月雪?你去做个说书先生,或者江湖百晓生更合适,人不能老迎难而上,选好适合自己的那条独木桥才是正紧的。”    墙外传来了被无情撵走的挑战者声嘶力竭的叫声:“别拉我!我自己走!‘小书圣’王朗之!我记住你了!以后你在我写的话本里别想捞到好角色,你等着吧!”    明知对方看不到,王朗之还是冲着空气做了个鬼脸:谁怕谁!    陆夜雪按了按眉头,平日里遇到上门挑战的人,都由雷疆直接轰走。这一次纯属是因为王朗之这厮想着听故事才让这人在门外吵闹这么久。    这位年轻的侯府主人平日里与剑和猫为伍。他十八岁在翠微谷修行时,因大败域外皇族高手而名震武林,被誉为最年轻的剑神。他虽极少与人决斗,但交友不慎,有王朗之这个损友到处吹牛,这些年来登门挑战的各路人马总也不断。渐渐地,江湖人已经差不多忘记了他远山候这重身份,都称他为“六月雪”,取其名谐音,又有剑意空灵,剑法奇绝的意味。    “妃妃!”王朗之亲切地唤了一声陆夜雪膝上的那只肥猫,随即将双手伸过去企图□□那张胖脸。妃妃“喵呜”着跳下了陆夜雪的膝盖,弓起背走远了。    陆夜雪:“……这是阿吠,妃妃是母猫。”    在王朗之眼里,又橘又肥的猫长得都差不多,雄猫和雌猫也都长得差不多,因而他觉得陆夜雪每一次都能精准无误地分别出每一只猫的性别并叫出对应的名字简直神了。    晚上走到这座山丘上,能听一路的猫叫,这座小山大抵成了一座“猫山”,而眼前这个剑神其实是“猫神”吧。远山侯府不固定地散养了数不清的猫,那些猫本来是野猫,但也有许多猫被陆侯养成了懒散的家猫——比如刚才那只肥得肉颤的猫。这些猫看着软绵绵很好欺负的样子,实际上要逮住他们难如登天,唯独对陆夜雪十分亲近。    雷疆打发走先前的挑战者后,再一次通报:“侯爷,门外有人挑战。”    此话一出,陆夜雪本人连眼皮都没动一下,看热闹不嫌事多的王朗之和红衣黎赪两人倒是都起了兴趣。    红衣青年慢慢地从躺着的状态坐起,懒懒道:“这次来挑战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黎赪,黎为黑,赪为赤。这个名字很少有人知道,大多数江湖人只知道他的别号“温枕第一快刀”。他不知是什么机缘下成了王朗之的朋友,所以也经常到侯府做客。江湖中流传着他的“三怪”:刀不见刀,温血湿衣,枕金而眠。第一怪是说他的快刀,若斩断一人的手,那人还能够毫无察觉得喝完酒,亲眼看着手掉在眼前;第二怪是说他成天穿着的红衣是人血染的;而第三怪自然是说他喜欢金子——当然他也喜欢睡觉。    雷疆:“是个年轻的姑娘。”    黎赪坐直了,王朗之也坐正了,只有陆夜雪一直都坐地很端正。    是个漂亮姑娘!两个男人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在雷疆眼中,性别只是区别名字的符号,但再怎样男人的本性变不了,这次就凭他没有像往常那样说“是个女的”,而是说“年轻的姑娘”,也可以让人产生联想:那个姑娘不仅年轻,应该还很美。    王朗之见雷疆一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嘻嘻一笑:“是我的菜?”    雷疆的目光顺着他的手指看向了他的鼻子,鼻若悬胆,就是鼻梁正中间有一到可怕的竖疤,硬生生将一个好鼻子分裂成两个难看的鼻子。这突兀的一道疤,雷疆看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习惯。    下一刻王朗之就对陆夜雪道:“大冤枉,我替你去比武吧!反正我赢了你五十九次,你赢了我六十次,平二十五,我们俩暂时算一个水平——就这么跟姑娘说,赢了我就等于赢了你,干脆和我打好了。”    黎赪鼓掌,“妙!人家姑娘原本见了‘六月雪’不忍心动手,只能使出原本六成的本事,见了‘小书圣’只想着揍你,反倒使出了一百二十分的本事。”    王朗之忽略了黎赪的嘲讽,继续跟陆夜雪商量:“不如这么跟姑娘说,我赢了你六十次,你赢了我五十九次,咱俩调一调,我倍儿有面子,大冤枉你反正不会见人家姑娘,也不吃亏。”    ……很多时候,陆夜雪看着王朗之都难以想象一个人每天是如何想出这么多话好讲的?    “默认了!好嘞,我去也!”说完,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可没多久,他又回来了,颇有怨念地看了雷疆一眼,“雷叔最近也越来越活泼、越来越会开玩笑了。怎么不告诉我,来的是我妹妹!”    黎赪大笑三声。 “王大浪啊王大浪,黎赪虽只认识你两年,没见过你妹妹,但也觉得和伊像一道喝过酒那样熟了。”    “娃娃脸,你是说我经常提起她吗?”王朗之擦了把汗,“不过,大冤枉你可不能因为她是我妹妹就拒绝和她比武!”    雷疆默默补了一句:“在下却是因为他是朗之的妹妹而没有和她动手。”    雷疆对无故上门的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照打不误的,王朗之也好几次都在侯府门口看到半点武功都不会、全因仰慕神剑王侯六月雪绝世风采而打着比武的幌子登门一睹真容的女人,被雷疆打得从梨花带雨到嚎啕大哭,那场景比杀猪还凄惨。王朗之冲着雷疆挤眉弄眼,耍起了无赖, “雷叔,不管怎么说,你这一关她已经过了,可不带反悔。这次就看在我的面子上,通融一下嘛。”    “走后门?”黎赪嘴角一抽,见证了江湖上一呼百应的“小书圣”厚颜无耻走后门的场景。“可是你妹子为什么非要和六月雪比武?”若只是想见陆夜雪,有王朗之这个“后门”,早些年就可以见了;若是真的想和陆夜雪比武……她脑子没坏吧?    王朗之摇了摇头,随后崩溃地扑到桌上,“问题就在于,她不单单想和大冤枉比武,还想赢!”    陆夜雪本人听了后,把酒杯放下的时候酒杯没放稳,在桌面上晃了几圈。    黎赪问:“这么任性的提议,你这个当兄长的就不能拒绝吗?”    这兄长做得还有威严吗?啊不,王朗之这种兄长本来就不可能有威严吧。    “若是任性,我可以想出一百条理由拒绝她。但她给出的理由很正常。明天是她的十七岁生辰,作为大哥,我自是要满足她的心愿的。她说,想要给自己一份全天下独一无二,从来没有人得到过、办到过的漂亮礼物。”    这个年纪的少女有这样的愿望,也正常得紧,黎赪表示理解。    “最后她说了,她要的礼物就是打败六月雪!只要我能立刻想到任何其他全天下独一无二,从来也没有人得到过的东西,或是办到过的事,她也可以考虑换一个。我愣了足足五秒啊,愣是没想出还有什么符合这些条件的礼物。然后她就说,‘那就当大哥同意了’。”    “蠢啊!”黎赪拍桌子道,“让伊拔了你的头发做成毛笔,全天下用小书圣的头发做成的毛笔,岂不也是独一份的?”    “娃娃脸,你怕忘了家妹的要求里还有一条,得是漂亮的礼物。”王朗之很有自知之明地摸了摸鼻子,“大冤枉,放不放水?”    陆夜雪吩咐雷疆,“明早让那女子过来。不放水。”    王朗之“嗷”了一声,“大冤枉!给我一个月时间成天琢磨你的剑招,我都没有十分的把握能赢你,才一个晚上的时间准备,还是由我妹妹来打……大冤枉,你给个准话,让还是不让?”    “不让,”陆夜雪果断道,“令妹的愿望是打败我,不是我让赢她。”    黎赪突然灵光一现。“王大浪,我问你。六月雪是你平生最信任的朋友吗?”    “他绝对算得上。”    “你妹子是世间你最宝贝的女人吗?”    “这也不错。”    “那还有比把你最宝贝的女人嫁给你最信任的朋友更好的事情吗?说吧,你是不是就打着这个主意?”    王朗之白了黎赪一眼,“看来娃娃脸的诨号不该叫‘温枕第一快刀’而该叫‘温枕第三八冰人’。”    黎赪嘻嘻一笑,一张娃娃脸上眉若远山,眼如弯月,除了腰间那把漆黑无光的斩鸿刀以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都是纯良无害的气质,可一张口那嘴可毒,挤兑王朗之不遗余力。“人家都说兄妹相像,你们虽不是滴亲兄妹,但想来只要是你妹子有一丁点像你,那我们陆侯是万万不敢要的。”    这时,陆夜雪寒川般的嗓音响起:“黎赪,休要在背后议论他人。”    王朗之挺直了背脊,“喂,像我有什么不好?温枕第‘三八’冰人,我可告诉你,我妹妹配谁都配得起,只有她不要别人的份!”    黎赪没有陆夜雪那份涵养,直截了当地说:“像你可糟透了。女人要是有王大浪你的酒量和猴子性子,已经很可怕了。要是鼻梁上或者脸上哪儿再来那么一道,那一定二十九岁无人问津。”     陆夜雪道:“可能只有武功像了。”    王朗之承认: “她的武功是我亲手教授。”    不仅是黎赪第一次听说王朗之教过别人武功,就连陆夜雪也很难想象那个场景。王朗之最招人嫉妒的一点就是在动手的事情上,普通人需要练一两年才能掌握的武功,他一个月就能参透。陆夜雪如今的剑法也被江湖人认为是天纵奇才,但他用常人休息的时间、玩乐的时间、鼓捣其他爱好的时间、在女人身上花的时间钻研剑法。他热爱着、痴迷着手中的剑的,因而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枯燥反复。王朗之固然喜欢练武,可他真正享受的是通过武功结交各种各样的人、去冒险、去找乐子。这便是热爱和喜欢的区别。王朗之仗着有如此天赋,缺乏勤奋刻苦的精神,更没有精益求精,唯一肯踏踏实实练习的反而是他相对没有天赋的书道。    这时候,陆黎二人难得想到了一块去:王朗之教的武功,再简单,也会很难学。因为旁人无法理解他的思维。    “她学得不错。”王朗之又说。    黎赪突然就相信为什么王朗之觉得他们兄妹二人像了,一时间他对这个女子有几分好奇。黎赪甩袖起身道:“好了,酒也喝完了,我走了。这种没有意义的比武,六月雪,你看着办吧。”    他走后,陆夜雪看了王朗之一眼,“你怎么还不走?”  ……    [1] 《山村咏怀》北宋邵雍  [2] 《胡笳十八拍》东汉蔡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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