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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雁回

王朗之归心似箭。    一路奔波辛劳,船舶车马连环转,不过为了早回家几天。    他赶回王家时,王家门前来了许多人,正一箱箱地往府里搬东西。他站定在大门口,干咳了几声。  大家都很忙,根本没人搭理王朗之。他嘟囔道:“出门一个月,在家里的地位已经落到了连旺财都不出来舔我了的地步了吗?”    乌鸦飞过。    他后退一步,低头看了一眼落在距离他的脚尖不足一尺的鸟屎。    修炼多时的躲暗器的功夫,反而先在躲鸟屎方面派上了用场,说不定这是走鸟屎运的征兆呢。他拦住一搬运小工问:“兄弟,你在搬啥?”    小工连瞧都懒得瞧他,手上的活也没停。这也不怪人家,由于没日没夜得奔波,王朗之已有好几天没洗澡了,散发出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面上风尘仆仆,衣服破破烂烂,便是混入丐帮弟子中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可惜王朗之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是个什么鬼样子。他大喝一声,“站住”,瞬间出现在了小工面前,吓得对方两手一松,箱子摔落打开,露出了其中的名贵绸缎。    “这是什么?”王朗之定睛一看,红绿销金酒衣裹箱,看着倒像是两家嫁娶时的定礼。    “律家送的定礼……不对我干嘛告诉你?你谁啊?我看你就会个要饭的吧!爷没馒头打发你,滚,快滚!”    王朗之觉得很好笑,我谁?王家二郎是也。律家无论娶我哪位堂妹,都要叫我一声“大舅哥”。他懒得与一个律家小厮计较,与其在门口揪住他不放不若直接去问问瑰意府里哪个堂妹要出嫁,日后也好去昏礼上蹭几碗上好的女儿红。想到这里,他足尖点地,轻身跃起,翻墙回了自家。    “瑰意,大哥回来啦!”    声音爽朗清越,如夏日的晨风。    翻墙是王朗之自以为的优良传统。王家的墙比远山候府来得矮,他更是视若无物,翻进了瑰意的院里后,不见瑰意,却见几个小丫鬟急匆匆围上来让他噤声,说是小姐病了,此刻正在休息。    听到这话,王朗之就有些生气了:他才离开一个多月,瑰意怎么就病了呢?这些小妞是怎么照顾她们小姐的?    “我妹妹病了你们还拦我?还不让开!”王朗之人高步子大,几个小丫鬟跟在后面小跑都拦不住,只得焦急地喊:“二郎,二郎!这是小姐的闺房啊!”    王朗之只当耳旁风。推开房门后,反手一合,将门扣上,耳边落得清静。    他牵挂多日的少女此刻刚刚从床上坐起,雪肤乌发,未施粉黛,松松扎了一个发髻,脸颊似是比她原来清瘦了些,眼中依旧养着一汪漾了暮春的江水,让人见之心安。跟平日里精致得体的王家小姐相比,此时的妹妹格外让人怜惜。    “大哥!”    这声“大哥”让王朗之顿时觉得这一路的辛劳立刻烟消云散了。在他自己都还未察觉的情况下,他的嘴角不住地上扬,几乎要笑出声来。    “瑰意给你斟茶。”瑰意打算起身下床。    “不用!”王朗之哪里舍得使唤她,忙抢来摆在桌上的那壶茶,直接举起茶壶像灌酒那般统统喝进去。瑰意看着他一饮而尽,眼睛越瞪越大。    喝完后王朗之才后知后觉地尝到其中辛辣的姜味,止不住地咳嗽起来,弯腰撑着床沿,大着舌头道:“咳咳、咳!多日不见,你这口味愈发得重啊!”    这是女儿家喝的红糖姜茶,能不辣吗?瑰意一边笑一边他顺气:“笨蛋!”    待喉咙里的辛辣劲过了,王朗之问:“你生病了?”    瑰意吐吐舌头,“不打紧。为了不去烧香上佛,装得严重而已。”    这种坑蒙拐骗的事,真是深得王朗之真传。他在瑰意肩膀上拍了一下,夸赞道:“干得好!”    瑰意挨了这么不轻不重的一拍,竟疼得脸都皱了起来,整个人往下一溜,直接躺在了床上。    从前兄妹间玩笑嬉闹甚多,她哪里是一拍就倒的弱女子?因此,王朗之一下子紧张起来,左手在床榻上一撑,右手捏住瑰意的脸颊使其张开嘴,凑过头去看她的舌苔。    若房间里有第三个人在,定会以为是他将瑰意压在了身下。    夏风真是燥热。    王朗之渐渐发现了瑰意的耳根开始发红,可他仍不知收敛,将温热的气息吐在她的皮肤上。“瑰意,哪里不舒服?快告诉大哥。”    那句话像是一条棉絮,挠着她的脸颊。瑰意愣了几秒后,“那个,大哥,你离远一点可好?你现在好臭啊——”    “臭?”  他被嫌弃了。    他像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立刻远离瑰意的床铺,躲到了门外,一边跑一边喊:我这就去沐浴!一会儿再来!    瑰意莞尔:大哥还是老样子啊。    ----------------------------------------------------------------------------------------------------  王朗之回到房间里藏好《洗髓经》后,赶忙打了两桶井水奔到浴室,用几块皂角将自己上上下下没受伤破皮的地方,全部蹭了两边,后将井水从头浇到脚,洗得一气呵成。他只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洗一次澡用过这么多皂角,洗完后整个人都变得白净了许多。走出浴室,他甩了甩自己湿淋淋的头发,抹上了自己以前从来都嫌麻烦的樟香香油,换上了夏日的薄衫,保险起见还偷偷在衣襟里藏了一枚从丫鬟那里讨来的香丸。这才重新回到瑰意的房间。    王朗之闻了闻自己身上,暗喜:这样总不臭了。    这时,瑰意已经合衣起来了。    一股扑鼻的香味弥漫在房里。    这分明是一个英武的男子,身材高大,眉目深邃,夏日的便装上显然是匆匆换上的,沾了水渍而变得有些透明,隐约露出了结实的肌肉块。与此同时,他的身上却散发着花姑娘的香气……    瑰意善解人意地放弃了让他再去洗一趟澡的无礼要求,小口小口地呼吸着,心中盘算着什么时候 教教他香道。    “鼻子上有疤,没想到鼻子也不灵。”瑰意小声说。她走去桌边斟茶,行走时背部微屈,脚步虚浮,双手若有若无地放在肚子边。    就在这时,王朗之站到了她的背后,一手将她捞起,一手则摆在了她的腹部的位置,“瑰意你怎么了?吃坏肚子了?”    这样的姿势令瑰意略感局促,“没……”    “和大哥还不实话说来。”王朗之掌中运气,一股暖意传到了她的腹部,她感到疼痛得到缓解,舒服得哼了一声。    王朗之煞有其事:“不会是……怀了吧?”    ……  要是别的女子听到这种话,免不了甩手一个巴掌。可瑰意对王朗之小孩子的性子多么了解,她配合地娇羞垂眸,点了点下巴。    王朗之的眉毛一僵,摸了摸鼻子,干笑道:“瑰意,又和大哥开玩笑了。”     瑰意故作严肃:“大哥!有些事情不好开玩笑的!”    王朗之抱着她坐在了椅子上,脸色风云变幻。过了一会儿,释然,“你说,大哥是不是真把你带坏了?这种玩笑原来你肯定不会开的。”    其实,自王朗之入王家以来的七八年,他有四年在翠微谷,余下的时间里他也总花大把的时间浪迹江湖,真正呆在王家的日子实也没有多长,可王家上上下下都觉得是他带坏了知书达理、喜行不言色的王家三小姐。    带坏了就带坏了罢,瑰意倒是更喜欢自己和王朗之相处时自由散漫的自己,比如现在,她就可以突发奇想,说出一些“闺秀”绝不可以说的话:“如果瑰意真的在闺中怀孕,大哥可会将瑰意去浸猪笼?”    王朗之搂着她的双臂一紧,肯定道:“笨!当然不会,不管什么情况下,大哥都站你这边。想这个干嘛?瑰意都还是个小孩呢,当娘对你来说还遥远得很。”    他半干的头发上的水,滴在了瑰意的脸上,不知为何,瑰意感觉这几滴水像是烧开的开水一样,烫极了……她轻声道:“可是听阿妈说,嫁人之后就会生小人……这么看来的话,应该不是很遥远。”    王朗之笑:“哈哈,什么怀孕,什么嫁人,今天你怎么尽和大哥开玩笑。”    还不等瑰意回答,门就被推开了。    两双大眼睛齐刷刷地望向门外。    门外好大的阵势,老夫人,凌夫人,各房夫人,王家有点地位的女眷都来了。此刻两人的姿势正好是瑰意侧身坐在王朗之的腿上,而王朗之的大手放在了瑰意的腹部。这一幕映入众人眼帘。    对自幼受礼教的熏陶的王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老夫人今年已近古稀,拄着拐杖嘴里念叨着“作孽”,气得脸上每一道皮褶都在颤抖,呼吸骤然加急。老夫人素来患有心悸,唯恐动了肝火惹出什么事来,一旁的儿媳、婢女见状连忙搀扶,将安神的药丸送入她的嘴里。    “放肆!”上前训话的那位夫人大约不到四十,翠衣金冠,凤目凌然,薄唇抿成一道犀利的线。她便是长房凌夫人,早前十年更是一人掌管家业,面容有不怒自威之势,比起道馆里那个儿子,老夫人更看重这位媳妇,故此在一众女眷之中,唯有她先发话。    “老夫人安好——母亲安好——诸位夫人安好。”王朗之简单行了个礼,他怕是被训得多了,早已破罐子破摔,故意拖长声调,惹得众女频频皱眉。    瑰意的脸皮自然没有修炼得这么厚,她刚站起福身的时候脚下发软,险些就要跪下,王朗之连忙扶住了她。见这王朗之在这么多人面前都还动手动脚,凌夫人的脸上如刷了一层冰霜,若只是训斥王朗之,也不需要顾忌,但瑰意是她唯一的女儿,她不想让这“家丑”外扬,因而对各房女眷道:“我与老夫人还有些事与他二人讲,到此便各自散了吧。”    待众女眷退下后,凌夫人厉声道:“跪下!”    王朗之和瑰意一道乖乖地跪下了,他眼珠子一转,摆出了从善如流的姿态,“老夫人、母亲,我知道错了。”    老夫人惯是知道他的得行,死不改悔,与其浪费时间与他置气,不如好好管教一下尚有挽救的可能的瑰意。于是老夫人唤来贴身大丫鬟,吩咐道:“香绥,各掌嘴十下!”    还未等大丫鬟开打,王朗之就主动将脸凑了上去,道:“我错了,我不该借了妹妹的钱拖债,更不该来妹妹房里死皮烂脸求她再宽限我几天。来,左边十下,右边十下,香绥姐,包你打得满意,打得身心舒畅!”    本是风雨欲来的场景,被他一搅和,瑰意见状也忍不住让一声轻笑从紧闭着的嘴里溜了出来。    “王潜!休得对老夫人无礼!这里是王家,别把你那些江湖草莽的习惯带进家门!”凌夫人一边替老夫人顺了顺气,一边走到他跟前,扬手就是两个巴掌。    本来对练家子来说,这两记巴掌委实算不得什么,可王朗之被打后,竟觉得脸颊很是酸疼。    巴掌,责骂还有鄙夷,这就是他回家后收到的礼物,而这一个月他在外好不好,他的母亲和祖母好像并不关心。凌夫人看他的眼神,就好像他玷污了他们懂事的女儿,而与他交好则是瑰意身上唯一的污点。     瑰意挡在两人之间道:“阿妈,大哥刚回来,也是见瑰意生病太过担心才一时忘了礼数,求阿妈不要怪大哥了!”     王朗之自嘲一笑,他习武,便是江湖草莽,过目不忘读书远胜于王家子弟,便也是他投机取巧。无论他在外是什么样的人,在家他就是一个脏了王家血脉的野种。    凌夫人看着女儿焦急的模样,不得不狠心扬起手掌,训斥道:“王潜不通礼数,那你也失了魂了吗?还学会撒谎了?今晨你分明借由身体不适而拒了求签问卜,到头来却是想和王潜待在一处!你们即便兄妹关系近,如今也都已长大成人,怎可以还这样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意儿,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出嫁了,之后为人妻,为人母,做事要有分寸。”    瑰意看着那迟迟未落下的巴掌,眼睛一闭。可王朗之“嚄”地一下拉着她一并站起。他虽然在和凌夫人说话,目光却停留在瑰意的脸上,道:“母亲刚才说我妹妹要嫁人了?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偏挑我这个当哥哥的外出不在的一个月里火速给瑰意相亲、问媒、定礼,是什么意思?” 在江湖上潇洒惯了的王朗之简直难以理解大家族的思考模式,他都还没对瑰意怎么样呢,这家人就等不及将女儿“倒”出去避嫌,照这个理养女儿还不如供牌坊呢。    王朗之身形高大,鼻子上还有一道破相的疤,是以他罕有的严肃的时候,确实会让人生畏。老夫人很少与他交流,正是由于知道他桀骜不驯的做派,可再如何怵他,这老祖宗的规矩绝不容玷污。  老夫人操着一口吴语,用最大的声音说道:“儿女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轮不着你这个、这个……”    “怎么,轮得着我这个、我这个野种轮得着送几件嫁妆吗?”他眯起了眼睛,好像在笑,却教人看不清他眼底的神色。    瑰意总觉得这不是他真正想要说的话。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矛盾愈演愈烈,瑰意趁此机会拉着凌夫人和老夫人的手,温言道:“看,大哥不也是欢喜瑰意要嫁人了吗?阿妈和阿婆都好不要生气了,身子最要紧。瑰意今早确实肚子不适,刚才正好大哥来了,说是新学了一招‘火诀掌’,许是对腹痛有效,这才在瑰意身上试的。瑰意以后注意与兄弟相处的分寸就是,这一回便原谅我们吧。”  见老夫人绷着的脸微微一软。瑰意连忙转移话题,“阿婆今日来找瑰意是有什么事吗?”    今晨王家女眷一齐去山寺祈福求签,瑰意本该亲自前去求一签问婚姻。老夫人终究是心疼这个稳重聪慧的孙女,刚才看到王朗之在她的闺房里,也只当是王朗之不知分寸带坏了瑰意,而非真的想要责怪瑰意。于是,老夫人从袖中取出一支签,表面上装作还未消气的样子,道:“看在二囡在娘家也没有几日的份上,阿婆也就不多说你了。这是今日阿婆从菩萨那儿为你求的签,自己看看吧。”  签上写的是:苟有可观,皆有可乐,匪必瑰奇伟丽者也——吉    未必只有那些遥远而崇高的东西才是人所要追求的。爱情?传说中两情相悦、至死不渝的爱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又有多少?世间婚嫁,大多是找一个门当户对的陌生人过日子,运气好的白头偕老,运气不好的一生不幸。那位未曾谋面的公子是长辈好不容易为她选出来的良配,凑合在一起应该并非难事,这就是“皆有可乐”的意思吗……看着那个红红的“吉”字,瑰意皱了皱眉。    王朗之默默走了。他在这儿,只会碍眼。    凌夫人道:“意儿,方才这种事,母亲绝不希望再发生第二次。你与你大哥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同样要恪守男女之防。这一次,那位律公子亲自来送定礼,这几日一直住在城里的客栈。我们王家今晚打算留他用过晚膳后再走。毕竟是瑰儿的未婚夫婿,我王家也不是不知变通、死守礼节的家族,意儿若是想先见见律公子,母亲便在莲亭为意儿摆一道屏风,你二人可先借用膳的契机熟悉一二。”    瑰意眼神一黯,道:“今日在莲亭与律家公子会面,穿生辰的时候阿婆赠的那件织银纱衣,里面配天青色绣荷花的襦裙正合适。瑰意会好好表现。”    凌夫人握住了女儿的手,声音比起刚才温和了许多,“小时候,你爹一直不在,你与城儿在这偌大一个府上定是受了诸多冷眼。而朗之刚来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谁也欺负不了他。母亲晓得意儿那时羡慕朗之,便与他走得近了些。可兄弟终究不能护你一世,你的幸福皆系于你未来的夫家。”    “瑰意……都明白。”    “嫁个良人是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也是代价最高昂的赌局。母亲为你挑中了律家公子,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他家世清白,家业稳固,为人清正。而且律家的男子鲜有纳妾,你嫁过去,也不会受妾的委屈。”    老夫人拍了拍长媳的手,轻叹了一口气。    瑰意点了点头,“阿妈挑中的人,一定是个好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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