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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非得已

皇城下雨了。    细细密密的小雨,如杀人不见血的透骨针。    然而,雨杀不了人,只会愁杀人。    瑰意撑着油纸伞,站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轻声叹了一口气,“下雨了。”    这是两人出门后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又或许这句话也并不是在和他说。    “临近九月,下雨很正常。”卓潜看着她的背影道,“不过明天会是晴天。”    瑰意初次来皇城,只得依靠卓潜带路,走着走着竟来到了最热闹的长平街。“不是带我去见父亲吗?”    细雨无碍人们的热情。正对着城中寺,搭起了一座大庙台,眼见临近金秋收割季,上演着迎“土神”的社戏。台上的伶人载歌载舞,舞台的四周都挤得水泄不通,也不知卓潜是有意还是无心,他和瑰意被人群挤在了一起。卓潜低头对离自己很近的少女道:“下午就带你去。现在我只想带你逛一逛皇城。”    瑰意咬牙:“卓……”    卓潜一把用捂住她的嘴,靠在她耳旁,“瑰意,我听你的话没有带侍卫出门,你这一叫要是被有心人识破了身份,我们就玩不成了。”    见瑰意瞪了他一眼,卓潜只觉得周遭的人群尽数化为虚影,唯一真切的只有身前表情生动的少女。他不禁弯起了嘴角,“瑰意,要不还是叫我‘阿潜’?唔,或者叫我‘哥哥’?”    瑰意抬起脚狠狠地往他的脚尖踩去。    “哎哟!”    他一出王府,清了周遭侍卫仆从,换了一身粗布衣裳,好不容易端起来的架子就全没了,俨然还是那个插科打诨的江湖儿模样。夸张的叫声吸引了人们侧目,人们便看到一个高大俊朗的青年男子在一个冷着脸的小女子面前服软、讨好。    一个商贩模样的汉子好笑地推了推卓潜:“小郎君,瞧你生得高高大大的,怎么能被媳妇骑在头上?”    瑰意急道:“谁是他媳妇!”    商贩摆出一副看好戏的神情:“小媳妇生气不认人咯。这小郎君不是你夫君还能是谁人呐?”    瑰意涨红了脸,又找不到个词来形容两人之间的关系。卓潜不是她的哥哥,更不是她的情人。她心里对四妹的死尚存疑虑,所以他也算不上是仇人。道不同不相为谋,本该成为陌路,但显然他们在百步之外光凭一个背影就能认出对方。    在一片“重整夫纲”的起哄声中,卓潜拉着瑰意的手挤出了人群。“傻瓜!你就是太讲礼节,跟这种无关的人,敷衍敷衍就是了,何必认真回答?”    微服出行的卓潜在鼻子上抹了膏粉,遮住了那道太过醒目的疤,模样少了几分古怪,多了几分潇洒。    瑰意看着他,心有不解:为何卓潜无论做了什么,都能够一副坦坦荡荡的样子?都这种时候了,他还有闲心拉着她逛社戏?    “卓潜!发生了这么多事,你不要当做什么也没发生。放我走,以后我们各走各路,互不相干!”    卓潜却道:“有些话你虽说了,但我并不相信;而有些话你虽没有说,但我已听到。如果瑰意相信我真的是王家两场丧事的幕后凶手,那么你定然会来找我报仇而不是想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躲一辈子。以你的责任心之强,之所以想到逃避而非复仇,无非是因为你相信我绝不是凶手,同时认为我一定会将这些事处理好,给王家一个合理的交代,如此你便可以走得安心。”    瑰意暗中捏紧了衣袖,未料到卓潜将她的心思摸了个透。她确实早已猜到以卓潜的手段,就算他记恨王家,也断不会使用这种迂回的手段害人。之前把话说得如此决绝,不过是想要断了自己和他的念想。    他接着说:“瑰意在情和孝之间选择了孝。你从小学得就是‘存天理灭人欲’那一套,心里一定觉得自己做了一个伟大又正确的选择吧。”    论攻心之术,卓潜就连在朝堂上那些豺狼虎豹身上都用得得心应手,瑰意自是毫无胜算。他说话通常不那么直白,可他一旦犀利起来,就是一语中的,教人无法反驳。    瑰意声音微颤:“那又怎样?这终究是我的决定……”    “你喜欢我,”卓潜打断了她,“因为喜欢,所以瑰意才不敢面对家族、害怕祖母的那个诅咒、更想要逃离我。”    “别说了——你和我,终不同道。”    “不,是殊途同归。”卓潜笃定,“甚么诅咒,甚么礼法,所有的困难在我眼里,只要瑰意一句话,我都可以不在乎。”    阴雨绵绵,他的眼睛里却好似照进了太阳。    一滴雨水透过伞上的小洞滴在瑰意的眼里,又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呢喃自语:“殊途……同归?”    “我们相识七年,我应该从没有提起过小时候的事吧?”    “从没有。”    “小时候,我搞不清什么是‘死’,什么又是‘生’。每一天,铲车都会推走不少死人,城里还有很多半死不活的病人、穷人。甚至那些活着的人,也常感叹自己还不如在东京城破的那一日就死了的好,那时候的我就管他们叫‘活死人’。”卓潜目眺灰暗的天空缓缓说道,“后来我逃出了那个可怕的边荒囚城,逃到了荒原。乍一看那是来到了一片自由的天地,实则荒原上大自然的法则并不让人好过多少。野狼突袭羊群,跑得比同伴慢的羊就要被吃掉……死亡对我来说,还是如此寻常。”    她在心中数了数自己身边的死亡,不到十个指头,想着他的洒脱和冷漠或许只是因为境遇太不同了,生活不曾给他太多悲伤流泪的机会。她说道:“人类又何尝不像动物?大嵩孱弱如羊,诸夷分而食之。你毕竟和我太不一样,我在乎的东西,对你来说反而成了分散精神的牵绊。这想必就是所谓‘殊途’。”    “我们建立国度,创立法则,就是为了保护弱者,而非简单继续维持未开化状态下的弱肉强食。我有很多在乎的东西,它们虽是牵绊,更是力量。”    瑰意深深叹了一口气,直视着他:“朋友。”    “嗯,朋友。”    “正义,自由——”    “还有,”卓潜粲然一笑,“你。”    他的大漠孤烟,苍凉残酷;她的江南水榭,森严礼教;两者相交之处,是那片对于光明的衷心。    卓潜沉沉道:“这就是‘同归’。”    “我依旧无法认同卓潜的许多做法,”瑰意轻声道,“不过,我好像不那么恨你了。”    “人生就像是清晨的露水,在亘久的黑暗中沉眠,受到阳光的召唤而苏醒,却很快被日头照化,美好的时光须臾一瞬。为什么要给自己绑上那么多枷锁呢?瑰意随心而活,一定会更快活。不如这样,忘掉王朗之,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他抱了抱拳,做出一副孟浪小生的样子,“路见女郎生得标志,化江南春水于双眸;在下卓潜,敢问姑娘芳名?”    瑰意啐了一声:“傻子才陪你演呢。你这人长了一条黑的也能说成白的舌头!”    河堤边忽然传来一声清朗的男声:    “妹妹,你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卓潜指了指瑰意身后,“你快回头!”    只见河边划来一艘船,船头站着一个潇洒挺拔的青衣客。但瑰意全部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走出船舱的道袍男子所吸引了。    那是她最忠义也最无情,最熟悉也最陌生的父亲。    父女二人许久未见,旁人不好打扰。于是,卓潜悄悄将青衣客拉到一旁,将小船留给了他们。    “喂,林疯子,你叫她妹妹!?”    “臭小子有意见?我是你师父,叫你女人一声‘妹妹’已算是给足了你的面子。”枫林子叼着酒壶,斜撇了他一眼道。    卓潜听到“你女人”后心里一酥,“说来林疯子是怎么认得我家妹妹的?”    “当初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和那个假冒的律家小郎君在一起,手持西风令,行为可疑,要不是看到她的扇子是当初你连破唐门十三阵求来的点秋扇,我可能会一剑杀了她。”    枫林子固然剑术卓绝,冠绝翠微,但他在翠微并没有实职着实是因为其性格实在太乖张,从来不拿世俗礼教当回事。饮酒兴起时,甚至可以提剑而去,杀一窝江湖宵小当做酒后余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卓潜听到他说到一剑杀了她,只觉得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    “放你娘的狗屁!”春秋笔一动,化书圣草书“十七帖”为笔端剑意,向枫林子攻去。    青衫一动,空中传来一声轻笑。但见寒光一闪,“冰竹”出鞘,笔剑相接,在空中闪过一阵电光火石。    两人凌空一跃,借力河中船只,将船顶当做跳板,跳到了河对岸的西城。    师徒二人边打边走,过了三十余招,两人皆出了一身酣畅淋漓的汗。    枫林子道:“今天酒喝得不够,打架也不带劲。明天就是陆夜雪那小子和万俟霄的决斗,我得赶紧去下注,等过了明天好赚些酒钱。”    卓潜顺势收手,“我劝你赌万俟霄赢,给我兄弟讨好彩头。”    “你这是暗骂我逢赌必输!哼,我偏要下注给我翠微谷得意门生。”    “去,随便你投谁。我要去给瑰意买甜果子了。”卓潜不再理睬这个幼稚的师父,径自走向热闹的小吃街。    “好小子,有吃的也不想着师父!”    片刻后,卓潜捧回了各种小食,而枫林子则花光了银钱给陆夜雪下了注。祭天大典前夕,师徒二人漫步皇城大街,竟生出一丝久违的江湖快意。    “枣儿糕、糖丝钱、乳糖狮儿、二色灌香藕、醉梦轩的青梅酒、梅兰坊的紫苏饮……”卓潜悠然报着自己买的名点心,足下生风,回到了方才离开的河堤旁。    船上坐着王奎一人,闭目养神,似已入定。    “王奎,瑰意去哪儿了?”卓潜急道。    “别问了,他被点了睡穴。”枫林子道。    卓潜愣了愣神,随后坐在了船里。    枫林子道:“朗之,你该回去准备明天的大典了。一心想要走的人,是留不住的。”    卓潜强颜欢笑道:“林疯子,我在这等一会儿,兴许她只是去逛了逛街,一会儿还会回来。我还得把这些吃的交到她手上。”    只不过,一直等到糖果子上的糖霜都化了,他也还是没能等来他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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