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给我的?”她眸光亮起来,外头的雨也逐渐变大,天色昏昏沉沉的,透过镜片去看,又暗一个色调,只感觉沈晖的衬衫皱成了腌菜,还淌着水。
对方没来得及答话,她脑袋就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你必须回去换身干净衣服,再拖下去,明天……”
“我很好,这点雨不打紧。”他低头宽慰道。
“骗人!”程简声音都哽咽了,昨天微博热搜上的“病逝”让她历历在目,走得如此突然,连告别演唱会也没能赶上,肯定是年轻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沈晖被她这句话噎得没法回答,不过是想让小姑娘早点回家,周三不在学校,又溜出来这么久,父母肯定着急。
“走吧,我送你。”他撑开伞,附近治安不太好,总归要把人安全的带回去。
“这也太客气了,怎么能让你送?我自己……”
“那就继续耗着。”他也不生气,语气淡淡的,却比生气更可怕。
“好……你、你送我吧。”程简那点矫情劲瞬间被吓回去,察觉到对方的态度强硬,当即妥协了,声音跟蚊子似的,还小心翼翼地扶了扶镜框。
他很凶吗?沈晖眉头微拧,认为自己挺平易近人的。
俩人并肩走在九点钟的街头,沉默好久,八十年代的排水系统并不完善,积水把她的棉拖鞋浸透了,出门时忘记穿袜子,现在整个趾头按在湿冷的绒毛上,被冻得发慌,时不时踢几下,把水花也给带起来。
“家在哪?”沈晖忽然问道。
“十五号!”答得太快,程简来不及多想,就全盘托出,“就人民路,跟音像店挺近的。”
“哦,在师苑读书?”他只是随口一问。
“是……”
程简回完话却提心吊胆的,这再把学校说出去,岂不是暴露身份,她原本就不想被认出来,压着嗓子说话说了半天,怎么能前功尽弃?
早都计划好,明天要以全新的身份跟爱豆来个偶遇,于是立马改口:“……师苑不可能,我那破学校没什么名气,说出来你也不知道。”
“十五号在市中心,你有这个条件,不上师苑倒是可惜。”沈晖把目光投过去,很平常的对话,让她差点把自己给交代了。
“不不不,我在市中心做保姆!”
“……”
他收回视线,小声说:“不好意思,是我唐突。”
不该多问的,感觉自己打击到小孩的自尊心了,不然怎么逼得人连当保姆这种话都喊出来,如果给人幼小的心灵带来伤害,那他就是罪魁祸首。
“没有,没有唐突,我干的是正经工作,是位膝下无子的老太太雇了我,还供我读书。”程简生怕被误解,给自己编了个人设,殊不知当时撒下的谎,会变成日后要还的债,真是作孽。
听此,沈晖语气一变,严肃道:“老太太养你不容易,以后认真上学,别再溜号。”
“好的好的,我保证!”她举起左手,作出信誓旦旦的样子。
“下次被我逮到,就把你送回去,让老师好好教育。”他很认真,不像是吓唬她。
“嗯嗯,我努力不被逮到,啊不不是,我会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开玩笑,她当年的理科状元可不是白拿的,文科差一点,却也碍不着她被保送师苑,哎不对,四十年前的师苑,和四十年后的,莫非是同所学校……
沈晖寡淡的眼神看过去,只看到她掐起手指似乎在计算什么,心想着小姑娘今天帮忙装箱,总不能丁点表示也没有。
不如打听打听是喜欢哪位明星,改天送盘卡带过去当做谢礼,便转移了话题:“今天跑来音像店做什么,喜欢歌?”
他嗓音低沉,颇具磁性,听得她有点转不过神,如果是被这样的声音教育,妈耶,她想天天逃课!
“喜欢,喜欢死了,哥哥你说话真好听,不过为什么要自称哥呢?大家都爱称你为 ……”晖爷,程简最后两个字卡在喉咙里没说出来,一脸紧张,“哦,歌,你说歌啊,我很喜欢的。”
“哪首?”沈晖没听太明白,就感觉这小姑娘挺奇怪,说起话来语无伦次,不知道想表达什么。
她抓抓头发,干笑道:“爱听邓丽君的……”
程简以前谁也不饭,对音乐压根提不起兴趣,是面前的男人让她突然开窍,知道这位女星也是因为他,那是沈晖的偶像,爱豆的爱豆,当然要牢记于心。
“你喜欢她?”提到邓丽君,沈晖显然来了兴致。
“嗞——”
这时,一辆白色桑塔纳停在路边,身穿西服的男子把后门推开,顶着头又短又卷的黑发出来,嘴里叼根香山牌的卷烟,刚好挡住俩人的去路:“小阿简,别以为带个太阳镜我就认不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