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赶来的夫子睨了一眼地上又多了几条裂纹的黄铜镜,抽抽嘴角,怏怏不乐道:“你这小子,果真晦气。” 夫子提着深蓝色的粗布袍迭步走到沈末面前,正欲弯腰去捡,却被沈末拉住。 只见沈末支着那两条瘦的跟柴火一般的长腿弯腰蹲下,拾起地上的破烂镜子,起身一脸歉意道:“一时手滑,冒犯了。” 说罢,将那铜镜归于原位,失魂落魄的晃出了茅草屋。 沈末并未走远,只是傻愣愣的站在院子里,抬头出神的瞧着傍晚空中翻动的云霞,满脑子都充斥着一个问题:一年之内重生两次,这都什么骚操作? …… 自打再次重生之后,沈末便好比从碧落坠入黄泉,原本的锦衣玉食,放肆笙歌于现在的他而言就好比一场浮生大梦,梦醒之后,过足了瘾,便也就那样儿了。 现今的沈末穷光蛋一个,夫子家中添了他这一双筷子之后,小日子过得更是拮据,因为沈末个子太高,穿衣极是费布料,又没什么闲钱置买新的,就只能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的打的一件衣服跟方格袈裟一样,寒掺的不行。这也得亏沈末素日里不去抛头露面,不然过路之人瞧见他这素白衣衫裙裾处花花绿绿的大布丁,兴许能笑抽筋。 至于饭食上,虽吃的竟是些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极其丰富的野菜,经常半月不见米面,但好歹管了温饱,沈末原本干柴一样的身板儿如今也渐渐有了人形。 两个月后,秋末冬初。 这一家三个男丁,沈末和夫子俩人素日里算一对儿半不邋遢,挣不了几个子的山野樵夫,还有一个只见钱进不见钱出的药罐子。天气是越来越冷,可翻出压箱底的银子,林林总总算起来还不够每人购置一套冬衣的钱。眼见深秋的寒风时不时的呼啸而过,刮掀着屋顶的茅草,一个不留神就能卷个干净。再不弄点儿御寒的玩意儿,怕是这个冬没过,三个人就冻成冰砬子了。 三人这日子过的就好似那沼泽里的猪,浑身黑臭恶人,挣扎几圈还不见得能露个头,沈末自知不能这样儿破罐子破摔,单靠他和夫子整日打柴换来的钱,连个舒坦日子都过不了,夫子身后挂着个病兄长,整日脱不开身,沈末就索性自己跑到城里找活干了。 这是沈末第一次穿着那身人见人笑,花见花败的大补丁白衫如此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瞧那位公子,生的可真俊!” “果真如此,纵观整个京城,真未见过如此俊俏的公子。” 自打沈末一踏上这条长街,四下里的议论声就没断过,好再不是跟之前附在沈初身上时,那些“断袖”、“小崽子”之类的字眼,倒还能接受。 古代的行当分了两大类,一类是工匠,一类是体力活。前者大部分都得跟着师傅学个两三年才能有个出头的时候,像沈末这种急需来钱的,没戏。后者大部分都是些侍卫、小厮、脚夫之类的,都是些没特色的平庸行当,沈末好生纠结一番,最终决定了去天福居碰碰运气,瞧瞧能不能在那儿混个店小二当当。 毕竟之前借着沈初的身体整日在那儿吃喝,深谙老板的性子,这天福居的掌柜与那些市侩不同,生性平和,还是个举人出身,不乏高雅之气。 心中主意一定,沈末就屁颠屁颠儿的跑去天福居了,也不知算不算缘分,前脚刚迈过门槛,就撞上了提着一包桂花糕正欲出门的秦岚。 秦岚抬首恰对上沈末那双琉璃色的凤眼,心中咯噔一下,脑中浮现出凤凰寨剿匪时的场景。 沈初最后一眼看她的时候,眸子就是琉璃色的! 沈末看着眼前呆愣的秦岚,刚想脱口喊出她的名字,忽而想起自己现在换了身体,她定是认不得自己,便讪讪的闭嘴,朝秦岚一脸歉意的颔首,致歉之后便侧身径直朝大堂的柜台前的老板走去。 秦岚则是木然杵在门口,回头看了好一会儿,才离去。 天福居的老板和沈末这一来二去聊得火热,连连道一见沈末似见故人,沈末刚一提在他店里混当个小二的事儿,老板想都没想便应了下来,爽快的沈末有些受宠若惊。 这店小二的生涯一直持续到年关,素日里的生活见闻无非就是些鸡毛蒜皮,三尺墙六尺巷的事儿。 但要真的细数来,倒真有两件事儿值得一提。 这其一,便是秦岚。 三天两头的往天福居跑,每次回去都是揣着大包小包的桂花糕,跟仓鼠屯粮一样。 再说,整日这个分量,一个女孩儿家,吃的完吗? 这其二,便是这京城的评书人经常念叨的一个段子。 这段子里编排的不是别人,也不是别的事儿,正是凤凰山剿匪,尚书公子舍命救佳人的故事。 沈末掉线了一年,不曾想自己当年的英雄救美竟给原主的名声洗白了! 怪不得原本红遍大街小巷的断袖沈初,此刻再被人提起的时候竟没了“断袖”这个前缀。 只是这评书人口中所说的段子,一点儿都不考据! 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为救何家女,只身提刀闯寨,连中数刀,九死一生。 这帮说书人还真能瞎掰持,之所以蹚凤凰寨那趟浑水并非因为他喜欢何涟儿,而且只身闯寨的也不是他,是秦岚。 这还不算完,好几次路过京城剧坊,竟见到戏台子上所演的不是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也不是什么七仙女与董永,那大字招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沈初独闯凤凰寨,舍生为救何涟儿”,瞧着台下那挨肩叠背的看客,卧槽!这还成了年度最火大戏了。 沈末当即真想直接拆了那剧坊招牌,不带这样玩儿的。 但转而一想,左右自己现在已经不是沈初,怎样编排与他又没半毛钱关系,便强压住自己喷火的情绪,赶忙离开,眼不见为净。 不过后来过了没多久,这些戏文便在整个京城似风过无痕般消失了,具体原因,作为一个市井小民,沈末也不清楚。 …… 眼见年关将至,这小偷也要拼业绩了,张灯结彩,红绸高挂的长街上年味儿十足,但总有那么一两颗“老鼠屎”来破坏气氛。 沈末刚和陆六儿换了班,想着趁今个收工早,能给夫子还有床上那个病兄长置买点年货,他们三条汉子,虽然穷是穷了点,但年还是要过的,该有的东西一样儿都不能少。 “哎呀!本公子的钱袋!” 一声扭捏的叫喊炸在沈末耳边,闻声望去,竟是沈初! 稍一侧头便瞧见了跐溜朝自己这边逃窜的扒手,登即顺起一边伞铺的一把油纸伞,双手一握,横挥过去,径直打在那扒手的胸口,顺手一拽,夺过他手中的钱袋在手中颠了颠。 165的扒手抬头悚然瞧了一眼193的沈末,浑身一抖,瞬间脚底抹油,溜了个干净。 沈末见他逃了,也没再穷追不舍,转身遇上了迭步追来的沈初。 沈末低头瞄了他一眼,将钱袋递回,没说二话,转身便欲走,岂不料又碰上了秦岚。 沈末此刻只想说一句话,这秦岚真是阴魂不散,日日在天福居碰上也就罢了,如今帮人抢个钱袋都能碰上,这巧合也太牵强了吧。 秦岚一脸审犯人的模样,上下打量了一番沈末,冷冷道:“方才那招跟谁学的?” 沈末没想那么多,吊儿郎当的脱口而出:“说了你也不知道。” 秦岚闻言,眼神肃杀,扬手扯过沈末的领口,虽是比沈末矮了二十公分,但这气势上直接碾压,吓得沈末浑身哆嗦,想着这儿的人压根没听过北辰一刀流,索性觍笑道:“自创的,自创的。” 秦岚霎时一愣,猛然松了手,沈末瞧见机会赶忙溜之大吉,丝毫不管秦岚傻不拉几一直盯着自己背影的秦岚。 沈初一直磨挲着手中的钱袋,双腮泛红,对秦岚低声娇羞道:“方才那位公子生的可真俊俏。” 秦岚一脸厌恶的回头瞪了沈初一眼,厉声喝道:“你敢打他的注意,本姑娘打断你的腿!” 沈初冷哼一声,造作的白了秦岚一眼:“你这等粗糙的婆娘,纵使那位公子瞧不上我,也轮不着你。” 说罢,煞有兴味的把玩着手中的钱袋到别处瞧玩意儿了。 秦岚双手抱臂,瞧着沈初的背影,额角青筋暴跳,心中暗啐:这家伙自打醒来之后果真是不正常! 啐完之后,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阵疑惑,秦岚身为习武之人,但凡不是花里胡哨的招式,她一眼便可记下,今日沈末那招横劈,和剿匪那晚沈初用的一模一样,还有那厚起脸皮就恬不知耻的笑,和之前的沈初如出一辙,这其间的联系真是剪不断理还乱。